不曾见秦时月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68章 何人适为我大秦储君?,大秦:最狠丞相,始皇求我别杀了,不曾见秦时月,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募兵处,一名奇怪的汉子用握刀的姿势握笔,歪歪扭扭想要写字,但写出来的字连辨认都是极为困难。

这倒算不得什么,毕竟这个时代,读书识字那都是金贵人儿,入军伍的都是苦哈哈,有个差不多的名字就不错了。

他奇怪的地方在于...

头上一朵大红花!

风雪之日想有这么鲜艳的花,便是咸阳宫的御花园都做不到,显然是用布剪裁出来的。

“军伍之中,戴一朵红花,成何体统。”

一名小伍长板着脸看着这个汉子开口训斥。

面色看起来严厉,实则惜才。

这虎背熊腰加上那眼眸之中的精光熠熠,一看就是上好胚子的杀才!

这要是能‘勾搭’到自己的伍中,得多乐呵?

“俺娘子是渔阳郡人,俺娘子跟俺来咸阳的时候说了,俺是她那破嘎啦地方从未见过的鲜花。”

“临行前,俺娘子让俺戴着,说回来的时候好插在将军头盔上。”

汉子也不恼,就是笑笑。

古怪的打扮,非但没有自卑,反而骄傲得挺挺胸膛。

“好小子,想当将军戴金盔?”

“成!来劳资伍中报道,劳资倒要看着你爬上去!”

伍长哈哈大笑,而后一巴掌拍在那募兵账册上,对着记录的行军文书开口笑道:“老李,这小子给我,等我从代郡回来,给你抢俩匈奴娘们,天天给你暖被我!”

行军文书翻了翻白眼:“匈奴娘们的皮肤糙得跟你这老糙汉的屁股都有一拼,直接卖春风苑洗衣服得了。想要这小子,给我带十把匈奴狼崽子的弯刀,劳资平素里修修脚指甲。”

再怎么读书人文雅,在老秦人的行伍之中也得学一口的脏话。

“十把?你老李的脚指甲是踏娘的狗指甲啊!”

“三把!不能再多了,到时候还得留一两把给我家的两个臭小子炫耀他爹我在北方匈奴多能打!”

伍长怒道,将那募兵处摆放的案桌拍的碰碰响。

那插红花的汉子本来没什么表情,但看到伍长提起家中儿子,反倒是笑了笑。

如果打得快的话,自个儿回家说不定也能赶上儿子出生。

“一言为定!”

行军文书大喜,直接抬起笔就在这汉子的名字后头加了一道小注。

有了这小注,等从新兵营出来的时候,这汉子自然而然就分到那伍长手下了。

“娘的,吃亏了!”

伍长痛心疾首!

这帮读书人,心真脏!劳资拿命拼的战利品都黑!

“你小子,三把匈奴狼崽子的弯刀,不给劳资赚回来,劳资让你跟马一起睡!”

“叫什么名字?我好去跟新兵营的狗日家伙打个招呼,好好操练你,把你操练成一滩烂泥!新兵的时候多吃点苦,战阵上活着就能多两三分把握!”

伍长看向老实汉子,开口问道。

语气冷冰冰的,但是说出来的话,却皆是为汉子着想的关切。

“英布,六安人,我家娘子喜欢咸阳,所以来这边定居。”

汉子依旧是笑。

“狗日的,名字起得倒是比老子这朱重七要好听。”

伍长小声嘟囔,扶着刀就走了。

临走了,还是舍不得得回头看了红花汉子一眼,咂摸了一下嘴巴,嘟嘟囔囔:“三把狼崽子弯刀,劳资亏大了。”

这个没啥文化的朱重七不知道,在他历经战事回家之后,口头上常挂着的吹嘘语竟不是自己在战场上多英勇,而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穿越时空小说相关阅读More+

历史盘点:给始皇帝剧透二世而亡

喝口茶

超神之继承鸿蒙文明,开局就要凉

卖红帽的小火柴

恶毒后娘她带着四个崽崽称霸全京城!

猪尾巴花

都市无双医神

九头虫

亮剑:老李要枪不要!

清玄蔚然

我在费伦开创仁德之世

旧时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