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6章 春风不解意
等风吹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526章 春风不解意,开局失恋,我反手捧红她闺蜜,等风吹翻,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蓝莲花,传说中的一种神花。
相传不管任何人病得有多重,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吃了就可以立即康复,而且变得生龙活虎。
蓝莲花表面上是一种神花,实际上蓝莲花就好像沙漠中远处的一潭清泉,代表了一种希望。
舞台上,【月上柳梢头】把话筒固定在支架上,怀中抱着一把吉他。
看这样子,【月上柳梢头】反其道而行,没有表演唱跳歌曲。
哪个歌手会抱着一个吉他跳舞?
抱个美女还差不多。
但即便如此,观众依然很振奋。
听前奏,不是他们所熟知的任何一首歌曲的前奏。
要么是新歌,要么是改编过的老歌,新瓶装旧酒。
酒虽然是那个酒,但包装不一样,喝起来感受也不一样了。
下一刻。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
你对自由的向往
天马行空的生涯
你的心了无牵挂
……”
歌词没有豪言壮语,曲调亦无跌宕起伏之处,只是诉说着惟有超然的人生才能释然,了无牵挂才能去追逐自由与信仰。
“穿过幽暗的岁月
也曾感到彷徨
当你低头的瞬间
才发觉脚下的路
……”
电视机前的卫清风心中一惊,不知道为什么,他心底有一种熟悉感。
这种熟悉感,仿佛前世见过。
但仔细想,又想不起任何蛛丝马迹来。
林以真目不转睛盯着电视屏幕,歌词带有佛学思想啊。
纵然洒脱,现实生活难免让人困惑,彷徨无助时,不知道未来将通向何方,此时不妨停止昂首阔步,低下高傲的头颅。
当你低下高傲的头颅,就会发现,路就在脚下。
“心中那自由的世界
如此的清澈高远
盛开着永不凋零
蓝莲花
……”
万年老二席爽爽蹙眉,这种风格的音乐,她有种熟悉感。
在哪里听过了?
奈何,她一时也想不起来。
不过这首歌确实很不错,适合流行,将成为一代人心目中的神曲。
王子昊看着电视,有些羞赧的感觉,跟看着徐美丽录他埋头的视频一样,怪不好意思的。
但观众的反应,让他很欣慰。
将来,激励着这些人或后来某些人走下去的,就是今晚这朵盛开在心中的那朵承载着希望的蓝莲花。
也不知道现在有多少人憧憬着静静绽放的蓝莲花,一切世俗的纷扰都暂时远离,内心世界变得透彻而纯净。
曾经指引着王子昊前方路的,就是这朵静静绽放的蓝莲花。
全汉伟轻叹,这首歌曲清新隽永,作者用诗一般的歌词来吟唱生活。
歌词里有淡淡的哀愁、隐隐的伤痛,却没有沉沦和怨尤。
蔡依依端坐电视机前,听《蓝莲花》听得很有感觉。
她曾是个唱跳俱佳的活力女孩,刚出道时,论身材远不是第一,论跳舞也远不是第一,论唱歌更不是第一。
但最后,她却做到了最好,始终如一,全金属职业歌手。
当红的时候,也没接过戏,三心二意。
记得刚出道时,面对聚光灯下的嘲讽与轻看,她的应对方式是让自己变得好一些,再好一些。
她拼命学习各种舞蹈,钢管舞、丝带舞和鞍马……
每天训练十几个小时,近乎疯狂地学习高难度动作,四肢与腰部全是伤口。
于是后来,蔡依依的每一场演唱会,都是一场视听视觉盛宴,而且绝不会让歌迷们有重复感。
她说:“一场新的演唱会,音乐可以不重编,舞蹈可以不重跳,就这样开演唱会,但是我不愿意。”
那个年代,评判一个歌手能力的还不是流量与粉丝数量,而是音乐原创力与演唱实力。
当同时代的女歌手们回归家庭,早已不惑之年的蔡依依至今仍然活跃着,因为她还未嫁人。
而她的音乐作品不再局限于爱情,越来越呈现出多样性的内涵,包括人生与社会思考。
《蓝莲花》这样的歌曲,对蔡依依触动很大,歌词虽然没有太多华丽的辞藻,可平凡的话语仿佛能直达灵魂的深处,唱出了出淤泥而不染的大智若愚。
歌词中还带有“禅”的韵味,能够点醒失去了方向感的人们,让人豁然开朗。
没有电贝斯那刺激的和弦音,仅仅以吉他那清爽的声音和音量不大的鼓点做为伴奏,更能凸现出这首歌的整体意境。
一句“当你低头的瞬间,才发现脚下的路”唱出了无数人生哲理。
人们一直在忙着生存,忙着赚钱,可曾静下心来思考,自己脚下的路走的是否正确?
人生应该充满希望,不时回顾一下人生的方向,不要停下前进的脚步。这就是《蓝莲花》要传达的主题。
它歌唱的是一种坚定不移追求梦想的宝贵精神,整首歌虽然是以一种平静祥和的口吻唱出来,但却震撼了千万人的心灵。
总有岁月是狰狞的,总有理想要破碎,总有光芒被黑暗吞噬,总有凋零暗暗降临……
但那又怎么样,没有什么能够阻挡理想照进现实,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光芒在黎明无尽延伸,也没什么能阻挡美丽的花哪怕在角落,仍然放肆盛开。
“人生啊。”蔡依依长叹息,大龄剩女,多数都是有“缺欠”的。
这个缺欠,与优秀无关。
蔡依依的缺欠就是看得太透彻,钻了牛角尖。
曾有个大爷,救了个落水女孩,然后默默离开。
当记者找到他时,他含泪说出了一生的遗憾,说十岁的时候,亲眼目睹妹妹溺水身亡。
五十七岁了,还经常梦里哭着醒来。
蔡依依也有个遗憾,她曾有个弟弟,听话,读书很好。
他们家在乡下,弟弟当年考上了城里的初中,但因为市里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活费比镇上贵,家里人让弟弟在镇上读书。
弟弟想去城里读书的,说不能在镇上读。
当时,父亲做点生意,倒也有这个能力,但外面养有女人,没同意。
后来,中考刚结束,背着包,提着行囊要回六公里外家里的时候,还没出镇,弟弟就被火拼的两拨混混误伤捅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