侃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七十二章 战略转型,野性之旅,侃哥,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在扯出这柄巨型血色凶器的瞬间,曹团长就知道了,这确实是很适合自己的专属武器,才一个瞬间,曹团长就有了一种爱不释手的感觉。
我的兽神,你一定是在跟我开玩笑!斯嘉丽和盖尔两人相视一眼,两人都半天没说出话来,她们甚至在担心曹团长下一瞬间就会被手里面的东西压得吐血而亡。随之而来的另外一种感觉,她们觉得曹团长手里的凶器只不过是一柄徒有其表的家伙,肯定不是钢铁铸就,很有可能是木头雕刻出来上色的结果。以劫掠团这些家伙那闷骚虚荣的传统来说,曹团长偶尔心血来潮一下玩玩这样的游戏也不是不可能。
“这他妈得算是什么武器?就这个宽度,给老子当盾牌都绰绰有余。啧啧啧……”曹团长嘴里啧啧有声,伸指一弹,那金铁交鸣声让斯嘉丽和盖尔两人都明白了这是真货。
更让斯嘉丽两人吃惊的是,这柄超级巨大的凶器在曹团长手里面就跟毫无重量一般!这画面就像是一个小孩子耍关刀一样的即视感,充满了各种让正常人看来不可思议的元素。
曹团长还真的因为这柄专属凶器而心血来潮了,即兴表演了一路乱披风的狂暴刀法,血色巨刃和空气之间摩擦出了一阵阵低沉的呜鸣声,而且那巨大的重量在曹团长狂野怪力的舞动之下也毫无悬念的卷起了一阵阵狂风,眨眼间,飞沙走石,一个小型的龙卷风在众人面前形成,风眼就是那化作了一团残影的曹团长。
这个时候就算是心里还对曹团长的绝对力量抱有怀疑,只怕也早就烟消云散了。曹团长过继了圣比蒙的怪力,本来就是无法解释的情况。
只是看看曹团长这心血来潮的表演,就可以想象要是他真的提着这柄凶器杀进敌阵会是什么样的一副画面。像是巴克利和乐邦这两个自命不凡的战场绞肉机都得承认,曹团长才是真正的血肉磨盘。但凡是走入了曹团长的攻击范围,那铁定是血肉横飞的壮观场面。沾着就死,碰到就亡,光是那攻击的余波都能把血肉之躯轻松撕碎!
“唰!”曹团长豁然而立,手腕一紧收住了招式。止住了这狂暴无比的表演。
因为惯性太过巨大,即便是曹团长依靠强悍的腕力收住了刀势,但是松软的泥土地面上还是被这刀劲割裂开了一道笔直的裂痕,一直蔓延到了几丈开外,无巧不巧的延伸到了斯嘉丽的双腿之间。让众人的心里都是一紧,要真是曹团长愿意,他几乎可以靠这柄凶器隔着几丈远就把娇滴滴的天鹅美女一分为二。
斯嘉丽顿时粉脸含煞,这个大背头简直是无时不刻不在猥琐。曹团长只能报以讪讪一笑,这次还真是无意之举,他刚才几乎都进入了那种忘我的境界,心思全都放在刀上面。
“好!老板不愧是老板!就算是不会斗气,但是这纯粹力量带出来的攻击,根本就不逊色于高阶斗气的破坏力,甚至还犹有过之!”皮教头一开口。倒是帮曹团长解了围。
好歹皮教头也是货真价实的亚圣级强者,专业的眼光是毋庸置疑的。在皮教头看来,曹团长这个人就是最让人费解的存在。以前皮教头还觉得自己可以和曹团长一战,但是曹团长的成长速度实在是太快了,现在皮教头已经不觉得自己还能追上这位老板的脚步了。哪怕只是想想和曹团长单挑,皮教头都觉得一阵心寒。就现在来说,皮教头甚至怀疑自己能不能靠近曹团长身周一丈方圆的距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曹团长有了这柄血色的巨刃之后,是真正的如虎添翼,变成了现象级的大杀器。目前为止。除了这血色巨刃的夸张的形状和大小有点不方便于日常携带之外,几乎没有丝毫的缺点,而曹团长也非常满意这凶器那夸张的形状。这凶器不但可以充当砍人的工具和盾牌,一拖出来也足以惊爆人的眼球。给对手留下深刻的印象,很符合曹团长嚣张霸道的性格。唯一的缺点,甚至都不是缺点,反正这玩意打从一开始就是专程为了战斗而生,除了上战场砍人,其他时候也不怎么用得上。
皮教头的评价也不完全正确。曹团长是没有修炼斗气,但是那已经突破到了第五层的无相诀真气同样不是开玩笑的。无相诀的真气特点就是无形无色,可那威力绝对不逊色于斗气,应用的层面也要完爆泛美大陆的斗气几条街。像是皮教头修炼的黑曜斗气,在泛美大陆上还算是高阶斗气当中比较有名气的,曹团长根本就看不上眼。
“这玩意儿叫什么?”曹团长满意的丢了一根雪茄给朗多,心情一片大好。
“刚才火热出炉,还没有正式命名。既然是老板您的专属装备,当然是由老板你来命名最合适。”朗多搓了搓手,一张脸上都泛起了激动的潮红。
傻子都看得出来曹团长对这血色巨刃的喜爱程度,而作为一个心怀高远志向的匠人,朗多潜意识里面的述求其他人根本无法理解。朗多自己也同样很满意这件作品,这可以说是他活到目前为止花费了心血最多的一件作品,也毋庸置疑是他最成功的得意之作。
朗多自己并没有什么战斗的**,也并不嗜血,可他同样不能免俗,和其他的那些匠人一样,都希望自己能够亲手锻造出一柄足以流传后世的佳作。一件成功的作品想要真正意义上的流传于后世,除了本身的质量要过硬之外,还有着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就是它必须得有一个配得上它的主人。哪怕是削铁如泥的绝世神兵,要是落在一个凡夫俗子的手上,那也只能沦为砍柴的工具而已。
从现在看来,朗多不用担心自己的作品落到那样的下场,因为朗多不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有其他人比曹团长更适合做这柄凶器的主人。有他这样一个离奇的人来使用这凶器,这凶器想不名闻后世都难,朗多已经准备好沾这个光了。自打遇见曹团长之后,不但朗多的所有族人都找到了用武之地大发利市,就连朗多也能去尽量的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