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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喜欢我的、爱我的(不知道有么有)、讨厌我的(这个可能或应该有),我喜欢的、我爱的同僚们,读者大大们,你们好。
小绝想了半天,还是决定写下这一篇写作观的文字。
小绝今年二十有九了,按照老一辈逢九不提的说法,小绝也算是小三十岁的老帮菜了。我同学说,我应该结婚,也应该有娃了。
可是呢,由于前年、去年的两年外出公干,今年刚刚回到所在单位,导致小绝直接耽误了两年的光阴,没办法,公干的地方虽然不错,但无奈在郊区,而且小绝身边苦逼的竟然都是男人。
小绝是个性取向绝对正常的男人,所以绝对不可能和男人们搞出什么基情来。
因此,小绝的27和28岁就那么的浪费了。
一个男人跨入小三十岁后,应该会明白一些道理,所以,小绝从心里已经不再能够接受那种太过于表面化的东西。
对于网络小说,小绝也开始有了自己的一些理解。
比如说,还在上高中、上大学时的小绝,会喜欢那种一个劲猥琐的小说、一个劲热血的小说、一个劲女人特别多的小说;而现在,小绝则不太能够接受那些只会以猥琐、女人多、热血来博上位的小说了。
没错小绝承认,一部网络小说想要博上位,走热血猥琐和女人多是最简单的捷径。小绝有个看法,即一个作者写了好几本书,如果这个作者的这几本书基本上是一个风格的话,小绝只会看他其中的一本。
在这个网络小说同质化严重的时代,相信有很多人会反驳小绝刚才的那句话,不过,确实如此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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