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头兄弟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五十四节 被妖兽给骗了,刀破魔天,光头兄弟,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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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外的人族很危险。上族让你不到三阶圆满,不要出这个森林。第二个,在老猿的洞里,有一池的仙酿。上族可以自己去装,随你带走。有此仙酿,料想上族也可以在走出森林前达到圆满了,也算老猿的一点心意,要不然上族赐下的仙果老猿也不敢吃。”

“怎么不早说?在哪呢?”说到这个朗宇好像还真有点印象,此话应该不假。

“上族不必心急,老猿的那个仙酿虽好,却还比不得上族的仙果。说起来,那个小白鼠,上族为什么不收在身边呢?它拿出的那些仙果可是老猿也寻不到的。”

“小白鼠?”对了,朗宇也忽然想起来,自己要走了,这个小白鼠该怎么处理呢?

“你知道它在哪?”

“这是我的领地,我自然知道。”

“嘿嘿!”朗宇自嘲的一笑,这老猿果然一点不笨,自己的一举一动很可能都落在了他的眼里,没准那几个妖兽也是故意让自己杀的。可是一想到小白鼠,还真让朗宇头疼。“那只小白鼠,我本也不想杀它,只是他能寻到我的气息,以后难免给我带来杀身之祸。”

“就为这事儿?老猿曾问过它,它已经向上族献上过魂誓,上族为什么不接纳呢?”

“魂誓?没听说过。有什么用吗?”

“呵呵”这一次那老猿的传音里却笑了。身为妖兽中的上族,没有听说过魂誓,还真是新鲜。若不是那种气息不会假,老猿都要怀疑这个上族是不是假冒的了。“魂誓是我们妖族最高的誓约了,那是绝对效忠的意思,不是王族都不能接受。那只小鼠以前曾接受过血誓,听它说那人被上族杀了。”

“噢,是有那么一个人。”朗宇不用猜也必是说的凌松子无疑。

“血誓就象人族的滴血认主一样,但是主人的魂血要妖兽接受才会有效。认了主就是答应为其驱使,这是人族的一种卑劣的手段,把我们妖族视为奴隶。而魂誓,则是我们妖族的一种崇高的誓约,只献给我们尊敬的王族。此誓一成,终生效忠,生死与共,其它人再也没有让其认主的可能,而且它的生死也全在主人的一念之间。以老猿所见,此鼠甚是特殊,对上族应该有大用,不知上族为何不收下它。”

“魂誓有这么霸道?”朗宇越听越心惊。

“上族不必怀疑。”

朗宇深思了一会儿,如果真如老猿所说,这是一个最好的结果了。但是一个妖兽的话他凭什么信。

神识一凝,钻进了识海中的卷轴里,他还是最信自己的师傅。

“小白鼠?还没有尾巴。这是个什么妖兽?能感应到此卷轴的气息?”杨逍连问了自己好几个问题,看来他也没听说过有这种能力的东西。

“魂誓,为师倒是听说过,也曾经有过一个兽宠,不过确实是只能滴下血誓,那种血誓只是一种约束,只有主人死了他才会自由,却无法决定其生死。就这也相当难了,一般高等阶的妖兽相当难驯服,宁可死。”

“那么此事是真的了?”朗宇对这一界的事真的知之甚少,此时只能听师傅拿主意。

“可以再问一下如何才能控制魂兽,为师听说能一念抹杀之物,必是置于自己的识海之内。”

朗宇的神识退出,睁眼看向大黑猿。“你所说之事,我从来没有做过,不知要怎样才算接纳他。”

“这个简单。当它把自己的一缕精魂献入上族的脑海中时,上族只需一念接受,这缕精魂便会进入上族的识海空间。除非上族同意,它没有再出来的可能,从此生死只在上族的一念之间,如上族死它便同灭。”

这种方法还真是绝,比什么法律都好使。

果然是要进入识海,朗宇终于放心了。“好吧,它再出现时我会接纳它。”

“哧!”话刚说完,在树林边小白鼠就冒了出来。朗宇摸了把鼻子,只得无奈的一笑。自己一个人类,看来今天是让这两个妖兽给逗了。

“你早就等在那里了?”朗宇看着它此时还有点怕怕的样子,一笑问道。

小白鼠很诚实的点了点头。

“你和这大黑猿早就认识?”

摇摇头,忽而又点点头。

“不是早就认识,在它第一次出现在我的领地里时,我才发现的。”大黑猿说话了。

还不一样。

“好吧。”朗宇很是无奈的样子看着小白鼠。“你要怎么做才能出现在我的识海里?……呃!”谁知话刚问完,识海中就有了反应,一个迷你的小白鼠又在边缘处出现了。

呵呵,朗宇的神识看着这小白鼠,乐了。就是它?这就是小白鼠的精魂?还真是进来过,两次都被自己喝跑了。

小小的白鼠比鸡蛋大不了多少,神识所见可不是秃尾巴,而是有一条细却很长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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