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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一章)</p>
“丝特,你就不搞一挺全自动的冲锋枪回来?好歹你是陆军的少尉。”</p>
“我现在穿着便服,手里还拿着一挺半自动冲锋枪……说实在的,我感觉自己走在马路上也很容易被人看穿自己是一个军人。”</p>
由于日麦帝国在法律禁止上平民拥有全自动火器,伪装成平民的米丝特哪怕可以以在册军官的身份合法持有全自动冲锋枪,但是她自己也清楚她哪怕将全自动冲锋枪调为半自动发射模式。眼尖的人例如像她丈夫之类的,他就能一眼发现自己用的是不符合相关法律的武器,直接向当地警察举报自己非法持械。要知道举报人举报一回,就能有500阳元的奖励!而自己要是没有文件证明自己有合法方式,能够持有全自动冲锋枪的话……自己至少有十年的牢狱之灾!</p>
至于专业的民用型半自动冲锋枪,她现在就有一把威尔之前很想要的高标半自动冲锋枪,出发前德卡城军营的人专门送给她的。当然,因为她这枪是挂在自己名下的原因,她是不能把手里面的家伙随便送给其他人。即使是自己丈夫,汤威尔都不行,否则汤威尔就会涉嫌抢劫罪。毕竟根据日麦帝国法律,民用枪械变更所有人身份的时候,需要向如今酒类枪械刀具管理局下属到全国各地的机构撰写一份文件,并且签名按上自己的手掌掌印作为最终确认。</p>
总而言之,日麦人不禁枪不等于不限制枪。关于枪械管制方面的法律多如牛毛,一旦某个持枪的平民没有遵守好,严厉的法律制裁就会以最少十年监禁为基础,一级一级地不断往上加。因此,威尔老爸说的那句:</p>
“我日麦人火器技术天下第一!”</p>
这话不仅仅是在说日麦人的火器制作水平世界一流,更是表明日麦人在火器的管理水平上有着世界一流的标准。</p>
“要不要跟我换?我这杆没有枪托的泵动式猎枪……”</p>
“滚。”</p>
泵动式猎枪?</p>
米丝特看着同样是军营那边送给她的截短型泵动式猎枪,她是想都不用想,立刻拒绝。半自动武器换手动武器,妥妥的亏本买卖。尤其是自己的枪还是德卡城军营那边送的时候,跟思危公司的人接触一多该有的生意经,她得好好记住。</p>
更可况她手里的高标半自动冲锋枪用的15发弹匣与自己手里面的莱曼手枪通用,同样使用威力远比于铁拳人军用8×21毫米手枪或者警用与出口型11×19毫米手枪弹的还强的10×25毫米手枪弹。身上只有10×25毫米手枪弹与10×63毫米步枪弹的她其实要比威尔,以及自己在战斗力方面(无论是对付敌人跟快乐竞技)实际上都比不过的莉达好。威尔身上的安可双管手枪与莉达的高柏半自动狙击步枪用的11×67毫米步枪弹,两人通用的16×60毫米猎枪弹,再加上威尔手里头用的理查半自动步枪发射的10×63毫米步枪弹与莉达个人专用的13×32毫米手枪弹,怎么看都是容易出现后勤补给问题的情况。</p>
“好了。虽然说今天休息,但是趁晚饭在餐厅开饭的时候,大家多多留意周围客人或者服务员会说些什么。”</p>
“是。那现在呢?现在离晚上6点还有一个半小时。”</p>
“莉达,当然是整理好自己的行李。好歹我们可是以猎人的名义过来这里的。”</p>
既然他们三个身穿便服,坐船过来普萨城这个地方当猎人,那么他们自然得准备好打猎的工具。毕竟日麦帝国规定,没有隐蔽持枪特许者,合法持枪的平民在持枪外出时,必须得光明正大地“显示”自己身上持有的枪械。而不随身携带的枪支,那就得需要他们三个妥善保管在“合适的地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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