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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杜归走在雾气中的罗城,此时是一脸懵逼。

“贾队长是交通工具?”

“这不就是一条狗吗?”

“好吧,我承认贾队长也挺牛逼的,反正我打不过,可它和交通工具也扯不上边啊!”

“总不能我们俩人骑着贾队长去纽约吧,也骑不下啊!”

罗城现在很尴尬。

因为他发现,自从杜归说要带他装逼带他飞以后,他整个人就一直处在懵逼状态。

简直就应了那句老话。

懵逼树上懵逼果,懵逼树下只有我。

完全跟不上杜归的脑回路。

不过,他这么一说,倒是让杜归反应过来了。

“是啊!两个人骑贾队长也骑不下。”

“要骑着贾队长去纽约,估计还真有点悬。”

“嗯,到时候得找个筏子一类的东西,把贾队长当雪橇犬用,这样就能行了。”

说到这。

杜归不禁拍了拍罗城的肩膀“不愧是二次元少年啊,看问题的角度和我果然不一样。”

罗城人都傻了“不是吧,你真要骑着贾队长去纽约?”

“我们坐飞机不行吗?”

“太慢了,坐飞机去纽约得十多个小时,我们骑贾队长,最多三小时就能到。”

杜归摇了摇头,指着贾队长说道“在我的领地之外,贾队长的速度比我还要快,而且一天只要三顿狗粮,算起来还不超过十块钱。”

“这成本可比坐飞机低多了。”

听到这话,罗城呆呆的说“这是钱的事吗?”

杜归不屑的说“不然呢?你想想你的钱,可都是你爸留给你的老婆本,我们俩去纽约,不骑贾队长过去,机票得多少钱去了?”

“这个钱你给我出啊?”

“额……我突然觉得你说的挺有道理,况且骑狗这种事,听起来也很刺激。”

罗城并不是个爱钱如命的人。

这种二次元小年轻,对钱其实没有太深的概念,可那是以前了。

罗城现在身上就两千块钱,剩下的一张银行卡,全是罗江洋临死前给他攒下的老婆本。

那银行卡里的钱,对罗城而言其意义已经超过了本身的金钱价值。

让他动那些钱,比杀了他还难受。

……

东洲是六朝古都。

孕育了华夏文明的母亲河黄河,便贯穿其中。

滚滚黄河在几千年的岁月中,其从上流携带下来的泥沙,埋葬了许多的朝代的都城。

那些璀璨的建筑,以及风土人情,全都掩埋在地底下。

地底深处。

一座地宫之下,绿油油的长明灯千年不曾熄灭。

而在地宫之中,却有着一个池子。

池子里躺着一具泡的发绿的尸体,尸体上还缠着一条大蛇。

不是所有的墓主人,都是以人的形态出现的。

有一些,可能是某些物品,也可能是一条蛇。

忽然……

那尸体睁开了双眼,泛白的眸子中,闪过一丝惊恐和不安。

此人名为刘正华。

他也是当年窃取墓主人计划中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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