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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城发展较为落后,公路差不多修到二环,除了最繁华的市中心一带,其他区还保留着乡村旧貌,多年前灌制的柏油路面坑坑洼洼,老楼随处可见。站在市中心最高的金门市国际酒店俯瞰整个金门市,整个城市风光一览无余。金门市第一人民医院、金门大学、金门市市政府、金门市图书馆几乎包围了整个市中心,市中心内有不少商城,奢侈品的巨型横幅从天而降,光芒耀眼,诸如DIOR,Escada,Bvlgari,Fendi,Loewe,Prada,Versace,Lanvin, fancl、Giorgio Armani、Cartier、neil barrett……图书馆的读者川流不息,弘毅便是其中一员。
金门大学承载着金门市高等教育的希望,安静又庄严地坐落在图书馆旁边,来来往往的莘莘学子急急忙忙地奔赴知识的殿堂接受洗礼。另一边金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门庭若市,即使在晚上也灯火通明,亮如白昼,现代社会盛产病人,全身上下无处不存在患病可能;门口的停车场塞满了汽车,他们也和主人一样焦急地等着从这片病菌肆虐的地方溜走。
远方,景致徒然变化,四周的楼房像发育不良的孩童一样挺着低矮的身姿,露出颓废的眼神,羡慕地望着不远处高楼大厦的优雅身姿。二环公路像个守护神,绕着金门城跑了一圈——他一定是偷懒了才跑出这么小一个圈——圈子歪歪斜斜,但看得出来像个四边形。二环内的建筑物像一个个没长大的孩子,朝日升起的时候伸向东方,眨着天真的眼睛接受万道晨光的沐浴,夕阳沉落时又把目光望向西方,温柔的晚阳望着这些可爱的小孩憋笑,把美丽的脸蛋涨得通红,漫天云霞看了也羞红了脸。站在绝顶之处极目远眦,这座城市的气息扑面而来。
金门城历史悠久,这反而给与时俱进带来了障碍。但近年来,这片土地似乎觉醒了新时代的生机,沉睡多年付出的代价让他更加渴望繁荣和进步。二环以外,,他们仿佛那些被抛弃的孩子,光着脚在高原上跑来跑去,有的衣衫褴褛,有的步履维艰,个子高高低低,有的躺着,有的蹲着,有的坐着,有的一路小跑,渴望重新得到繁荣之父的青睐。再远处是一些小小的村落,甚至能看见炊烟袅袅升起。更远处重重叠叠的朦胧的远山将整个金门城包围起来,山影模糊,雾气朦胧,好像远山逼近了一般。
秦博小时候没去过城市,金门城便让他惊奇。他那好奇的小眼睛坐在大巴车上盯着路上的来回穿梭的车流,脑袋里想着这些市民坐在这种铁盒子里面究竟从哪来又要去哪儿呢。他透过车窗观察着他们,汽车里面的人也像汽车一样虎头虎脑的,不知所向,不知所往,从而构成了这座迷惘的城市!
此前,在他的幻想中,他认为城市的居民总跟乡下的农民是有区别的——这倒不是说他们有三头六臂——虽然他也说不上来具体的。然而,他发现这座城市里并不是他想象的模样。男人并不都是西装革履,女人也不是个个穿金戴银、珠光宝气,建筑物更不是金碧辉煌,直入云霄,也没有让人眼花缭乱的立交桥——在他的想象力,城市的街道应该宽不可测,两旁种满奇花异卉,空气里弥漫着幸福的温馨的芳香,两旁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与云天比高,建筑物全出自大师手笔,充满了灵感的跃动,高楼内的装潢大气奢华,古木桌椅,坠灯镶满钻石,拼花地板,步步舒心,街道的转角处也该有一些流浪艺术家,甚至一些流浪乐队在倾情演奏乐曲,最好加上一些游吟诗人……长途大巴上经过一个大坑摇晃了一下,一下子把秦博从幻想美梦中晃醒了,他的眼里几乎流出泪来,他感到颇为失望。
平凡人的海洋让这座城市变得拥挤,看他们脸上的样子,个个失魂落魄,衣衫不整,完全没有一副城市人该有的气派。从前他觉得城市人一定很严肃、高深莫测、知识渊博——现在带着失望,他觉得人和人之间并没有多少不同贵族生活和平民生活不见得有什么不同,财富成比例的上升,但快乐并不会成比例地上升,一个农民买了一把好铁锨和一个百万富翁买了一幢别墅一样快乐——铁锨和豪车,不过是一个获得快乐的途径罢了——归根结底,没有什么区别。他继承了父亲的天赋:敏感,一草一木总能带来内心极为强烈的颤动,再加之童年的清贫生活,无疑使他的心灵更加晶莹剔透,也更加容易受到伤害。
这个年纪,情窦初开,他毫无征兆地喜欢上一位女同学。他对爱情的理解全部来自艺术,他认为凡是爱情必先经历双方情感痛苦挣扎,承受来自外界的重重阻力,然后得到一种可以忘我的神奇的感触,这过程便是爱情的过程,这感触便是爱情的体验。但他究竟不能体会他们的心理矛盾,他不明白为何一个眼神就叫人黯然神伤,一句话就叫人忧伤断肠,一刻不见便叫人痛不欲生。爱情是耳鬓厮磨?望穿秋水?如饮甘泉?寤寐思服?他不懂。但女同学的影子已经印在了他的脑海里,他不赶她走,想到她的时候总感觉心里暖阳阳的,就好像她真的来到了自己身边。他每天看看她,便觉得快乐。他觉得自己已经得到了爱情。有时候阳光撒在她那棕色的长发上,发出柔和的光,而她的脸,也和灿烂暖阳一样有一种书香之气。有时候他不由自主地悄悄地跟着她走一程,看她那走路的姿势,摆动的马尾,渐渐远去的身影。这样的秘密如同蜂蜜一般甘甜!爱怎么会伤害人呢!那真是一段如梦如幻的日子。
直到有一天,有同学发现他一直盯着她看,就开玩笑起哄道:“秦博喜欢XX。”全班都把眼神转向秦博。他的脸一下子涨红了,他没想到自己的秘密被发现了。他觉得那个女同学也向他投来质问的眼神。秦博一向默默读书,又是班里最小的,平时大家都挺关照他,这次同学们这次抓住他的小把柄就一直取笑他。“哈哈,脸红了!”“他喜欢她很久了!”“没想到我们的小书迷也动情了。”
好几天秦博都无心学习,他一直狡辩自己不喜欢她——为了说到做到,他努力把女同学从他的心里、脑海里往出赶。“你走吧!你走吧!”他小小的灵魂在心中哭泣着,推着,赶着,可是女孩的身影就是不动。他想起自己在书里读过的话:有的人把怜悯当爱情,有的人把同情当爱情,有的人把欲望当爱情——这是都不是真正的爱情,因为就本身就没有真正纯粹的爱情。他又设想自己喜欢的是那个秘密——如今秘密被暴露在阳光下,他也就要抛弃她啦!不要说他用心不恒,不要说他诡言诡辩。在心灵的大河里,他急匆匆地把女同学推到一个独木舟里面,叫道你走吧——他甚至有些得意,他终于摆脱她啦!可过了不久,她又乘着独木舟回来了,他一下忘记了所有,紧紧把她拥在怀里,宣布永远不再离开她。但他总是不断地否认自己喜欢她,以至于她也这般相信了。
快过年的时候,秦博离开学校去找父亲了。刚到父亲的住处,他发现屋子里除了父亲和弘毅,还坐着一个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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