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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府,去还是不去,秦玉没有半分的犹豫,几乎是龚永健的邀请才一出口就在心里答应了,不过他也不想让对方知道自己有多急迫。</p>
让所有人都跌破眼镜的是,最早知道秦玉要去临江的人,不是他的妹妹秦凤,而是两位从乡下来的老人,在兴隆街卖针头线脑的老汉孙秉禹,还有李春妮的父亲,卖高粱烧的李有财。</p>
靠着卖针头线脑,家里拉下的看似几辈子也还不完的饥荒终于还得差不多了,再努上一把力,不出意外,搞不好到年底的时候孙秉禹就可以彻底无债一身轻了,家里依旧那么清贫,能够重新成为体面的城里人似乎也还是遥不可及的梦想,然而心中的一块大石现在也算落了地。现在每月有一笔可观的收入,一家人的感觉还没有那么明显,可等到把债还完,小日子也算不错了,当然,跟从前那种有钱人家的少爷生活还是有很大差距的,可现在,又有什么不满意的呢?</p>
李有财是个干瘦老头,秃顶,手指如几根枯柴一般,走路的样子多少有些古怪。</p>
很多年前,那会儿大齐和大楚也在打仗,还是少年的他和几个同乡一起,去抢了大楚人的军用仓库,说是去抢,大楚人也根本不会拦着,刚刚战败,逃命都还来不及呢,大楚王的停战诏书才刚一下,从前那些趾高气扬的大楚军人一下子由人见人怕的杀人魔王变成丧家犬,杀人的家什扔的到处都是,也没人管。从已经空荡荡的仓库里,李有财搬走了一整箱的军用皮靴,回来的路上还捡了一把军官用的战刀和一件军大衣,也不知是哪个军官跑得如此顾头不顾腚。秦玉都想象的出来:一个衣衫褴褛农民打扮的大齐少年,披着还插了羽箭的大楚军大衣,光着脚丫子,挎着军刀,抱着装满皮靴的箱子,在乡间的土路上狂奔,后面追赶的官兵一面高声呵斥,一面放着箭,只是准头可能差点儿……然而李有财的得意并没有维持太长时间,那些已成惊弓之鸟的大楚人也不只是忙中出错,还是有意为之,整整一箱子鞋,居然全是右脚,一只左脚的也没有,也许再去一趟,李有财能抢回一箱左脚的来,只是已经占领了仓库的大齐官军已经加强了戒备,他也不愿再去冒险,于是在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一家人都只能穿着一顺脚的鞋走路,也难怪他走路的样子看上去有些古怪,大约就是那时留下的后遗症。</p>
那把军刀也一直留着,那是一把据说钢刃很好,锋利无比的刀,后来被一个亲戚家孩子的同学借去,参加了乡间为争抢水源的战斗,那孩子据说表现的非常英勇,可能还用它杀过人,可对方的大刀长矛也不是吃素的,那孩子到底没能回来,再之后就不知道那把刀的下落了。</p>
李有财酿酒技术很好,但用不能入库的高粱显然是酿不出什么好酒来的,不过自从搭上秦玉后他的酒好卖了许多,对此他自然是感激的。他自己没读过什么书,只能将希望寄托在儿女身上,可惜唯一的儿子也是个不爱读书的,倒是女儿不只人长得漂亮,读书也好,朝廷里的女官很少,就是女秀才都不多,可有这么个希望总比没有好,如今他也略有些钱了,一辈子克勤克俭是改不了的,在给女儿买书方面倒是很舍得。</p>
……</p>
“我要走了,去临江。”秦玉说得很慢,也很平静,就好像说一件与他完全没有关系的事一样,“我走了,羊血汤的摊子自然也不会跟我一起去临江,上头的人下来检查,也不会留在咱们双石桥一辈子都不走,你们有没有兴趣接着干下去。”</p>
这个问题多少有些突如其来,不管是孙秉禹还是李有财都没有任何准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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