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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肉咀嚼起来,略带有杀口感,但是并没有使它吃起来口感粗糙,反而肉质更加明显,本身又充分吸收了底料中的味道,让它的味道十分的充实。</p>
太好吃了!叶天羽都忍不住暗暗赞叹,他刚想问周若婷从哪里搞到这么好吃的羊肉,就听到高平恭维道:</p>
“叶哥,您这也太牛了!从老家带来的酒这么好,这次又从老家带来这么好吃的猪、羊肉,您老家那边真是快风水宝地啊!”</p>
“是啊,物华天宝、人杰地灵!”顾裕开玩笑似的说道,“我毕业以后要去天羽老家那边养猪,我觉得光靠养猪就可以发家致富!”</p>
许东伟马上跟着说道:“我同意!以后咱们如果混的不好了,就去投奔叶兄,到他老家那边学习一下养猪技术,这一年少说挣个百八十万!”</p>
舍友们,似乎又在吃饭当中,发现了一条发财大计。</p>
“额……”叶天羽这才意识到,锅里面的肉,是自己拿过来的,睡了一觉,竟然把这件事都忘了。</p>
于凯问到:“叶兄,你老家怎么竟产这种好东西,那是个什么地方,村子里的人一定很有钱吧!”</p>
“咳咳,没有!”叶天羽慌张的解释道,“这些都是我们自己家产的,自己家吃,不对外销售。那猪、羊一天天吃的都是山珍海味,跟人吃的一样,你说这肉能不好吗?”</p>
周若婷说道:“原来如此,那我们今天可有口福了!”</p>
高平对叶天羽伸出了大拇指:“叶哥,我现在发现,你家才是土豪,你是个隐形土豪!”</p>
“吃饭吃饭吃饭!”叶天羽有些不耐烦的催促道,再说下去,把自己的家底都都出来,可能就要穿帮了。</p>
此时的叶天羽正在思考着一个问题。</p>
他觉得自己的小酒馆,需要更新一下菜单了。</p>
中国人讲喝酒吃肉,自古以来酒肉从来不分家。什么酒肉朋友、酒肉兄弟;再如杜甫的《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中有句千古名言: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p>
还有什么大酒大肉、浆酒藿肉、酒池肉林、肥肉厚酒,虽然都不是什么好词,但是可以从一个侧面中反映出酒和肉在人们的饮食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p>
自己现在开的小酒馆是只有酒没有肉啊,略显单调一点。</p>
如果把这些肉拿到店内去销售,肯定会十分火爆!</p>
至于做法嘛,不用太奢华,清水煮熟以后,把蒜切成蒜末,再放一些香油和耗油,直接拌着吃最好,直接享用肉质本身最自然的鲜美。</p>
这是叶天羽最喜欢的吃法,香油蒜泥,每次吃火锅,他只吃这样一种蘸料。</p>
并且,对于叶天羽这种人,太奢华的做法他做不了。叶天羽自诩是个懒人,对于干活来说,步骤和过程越简单越好。</p>
这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惰性心理,也是为了提高出餐的效率,减少餐厅成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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