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色袈裟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四十四章 一个废物 (三更,求订阅!),谍海偷天,粉色袈裟,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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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路灯,历史比较长。

上海市政府有专门的路灯管理处“沪商电灯公司”,还设有专门的稽查员。

只是,路灯损毁比较严重,尤其是一些孩子或者喝醉酒或者闲着没事做的人,总喜欢拿石子打路灯玩。

沪商电灯公司每年的耗损都非常严重。

警察巡捕都不乐意管这些事。

毕竟,抓到了又能怎么样?又没有多大的油水可以捞。

没办法,上海市政府只能求助于力行社。

问题是,路灯关力行社屁事啊。

要不是为了不得罪上海市政府,力行社根本就不会接这份活。

这种没油水,还累人的职位,根本没人会去。

殷玉树被调到那里,也是上面觉得他实在是无可救药了。

他在多宝路那里负责。

他待的地方之前是一间小仓库,后来实在太破败了,便被腾了出来。

殷玉树干脆就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

丁远森老远就看到一个人坐在里面喝酒。

门没关。

想关也关不上。

里面的把手上带着一根绳子,大约到了晚上,就拿绳子朝里面一扣,这就算是关上门了吧?

走近的时候,看到喝酒的这个人,身上穿的衣服不知道多少时候没洗了,都分辨不出原来的颜色了。

“殷玉树?”

丁远森试探着叫了一声。

对方根本就没回答,只是在那专心致志的喝酒。

似乎在他看来,喝酒比来什么人问自己什么事要重要的多了。

“你就是殷玉树吧。”

丁远森走了进来,里面连张凳子都没有。

殷玉树在里面架了两块板,一块当床用,还有一块用砖头垫着当成了桌子。

他自己就坐在“床上”喝酒吃饭。

丁远森找了两块砖头当成“凳子”,坐下,把手里的东西往“桌子”上一放:

“我带了点卤菜,还带了一瓶酒,咱们一起喝点?”

殷玉树正眼都没瞧,还是喝着自己的酒,吃着唯一的下酒菜花生米。

丁远森也不在意,打开自己带的酒,对着瓶子喝了一口,又吃了一块

猪头肉。

掏出烟盒,点上一根,顺便把烟盒放到一边。

没想到,殷玉树却拿过烟盒,也给自己点上一根,吸了两口:“组织里的?”

一声“组织”里的,那就证明殷玉树还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

“组织的。”

“怎么会想起我这个废物的?”

看起来,殷玉树自己都认为自己是个废物了。

“不是组织派我来的,是我自己来的。”

丁远森一说完,殷玉树讥讽的一笑:“哦,自己来的?准备从我这个废物身上得到什么?”

丁远森不动声色的说出了一个名字:

“吴广利!”

殷玉树还是很从容镇定。

可是他握着筷子的左手,却忽然用了一些力。

吴广利!

这个名字他这辈子都忘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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