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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代的《夷俗记食用》里面,有一句话。</p>

其肉类皆半熟,以半熟者耐饥且养人。</p>

“这是我们当地的早餐哦,配着一壶奶茶吃,很好吃的。”</p>

店长闲来无事,见到徐尽欢猛猛吃肉,端来一壶奶茶给他。</p>

“哎,老板,为什么你们会早上吃这么多肉啊?”徐尽欢真的很好奇。</p>

“因为走啊上要吃好呀,别看现在是夏天,但我们这儿早晚温大,需要体能热量,而且我们满草原跑的,到中午就该饿了。”</p>

老板笑着说道。</p>

徐尽欢听完点点头。</p>

“原来是这样,有点道理。”</p>

徐尽欢按照老板说的吃法,将割好的肉放到碗里,然后奶茶也倒进碗里。</p>

徐尽欢喝了一口,是咸的,一点甜味都没有,突出的是奶香味,而且茶味很淡。</p>

和他在西藏喝的奶茶差不多。</p>

因为这是咸的,所以配上羊肉刚刚好。</p>

既有奶香味,也有羊肉的香味。</p>

这手把肉,如果让徐尽欢总结。</p>

他只能想到一句话。</p>

着名当代作家汪曾祺先生形容的:我一生中吃过很多羊肉,我以手把羊肉为第一。</p>

无与伦比。</p>

吃完手把羊肉再尝一尝羊血肠,外头是羊肠,但里头的羊血加了羊汤,还有各种的调料,所以这比手把肉有味。</p>

徐尽欢咕扭咕扭的切下一块羊血肠,不沾酱吃一口,很滑嫩,还不错。</p>

一开始觉得手把羊肉好,但一吃血肠,又觉得血肠好。</p>

吃手拉系列,从羊肉一直拉到肠子,现在拉到肚子了。</p>

眼前的一整个羊肚,特别像一块毛巾。</p>

羊肚是高压锅压过的,很嫩,而且很有弹性。</p>

就跟皮筋儿似的。</p>

吃上一口,咯吱咯吱的声音传来,舌头触感到羊肚粗糙的那一面,感觉...</p>

浑身都得劲儿,虎躯一震的那种感觉。</p>

吃玩羊肚到羊肝。</p>

羊肝的造型很奇特,被切得像菠萝一样,按照纹路切下一小块。</p>

其实徐尽欢不是很喜欢吃动物的肝的部位,那种口感他形容不来。</p>

不是不喜欢味道,毕竟他烧什么菜都好吃。</p>

就是不喜欢口感。</p>

这也是他第一次吃羊肝,脑子一抽就点了。</p>

羊肝切开,里面还是稍微有一点红红的,蘸上自己最爱的青料。</p>

吃到嘴里,羊肝外面一层皮很有韧性儿,“嘚”一下,弹一下之后里面特别软。</p>

“果然,还是肝的腥味最大。”</p>

所以他蘸了很多的青料。</p>

一顿下来,给徐尽欢撑得不行。</p>

这四道手拉,他最爱的居然是血肠,然打后到手把羊,羊肝...倒数第一!</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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