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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晋铭吃了饭,又在萧然二人把饭吃完的空隙去给兔子搭了一个小窝,先是在杂物房,也就是南晋铭现在住的房间里找出来一个不要的箩筐,这个箩筐是用来装稻谷的,后来用久了四角边坏了一个角,所以就闲置了,现在物尽其用。</p>
用稻草在里面铺了一层,只是薄薄的一层,也不敢铺太厚了,毕竟现在暑气正盛,害怕这兔子得了热病。</p>
“这个窝怎么样?”</p>
南晋铭把箩筐拿到两人面前,顺道儿把兔子扔了进去,这只灰兔子的年岁确实不大,也许是后山的食物过于丰厚,这只兔子还没有成年就已经长得如此之胖。</p>
“挺好的。”</p>
萧然淡淡应了一句。</p>
“表姐,你家一年到头种了多少水稻啊?这箩筐又坏了……”</p>
南忱良的注意力也没有在兔子身上,其实以前南晋铭只要去北山坡打野,回来的时候总是要送上几只兔子和野鸡给南家爹爹,估计在南家爹爹的心里,早就已经认定了南晋铭这个儿婿。</p>
“也对,你不说我还忘了,下个月这谷子也该打得了。”</p>
南晋铭沉思片刻,打定主意,明天就去后山砍几根竹子回来编织箩筐,这还是很费时间的,没有半个月,这东西完成不了,到时候还要去借邻里乡亲的,这不得欠了别人的人情了?</p>
“是啊,也没关系的,表姐,你什么时候收谷子,我就把自己家的箩筐给你送过来。”</p>
南忱良一脸献媚,可爱的脸蛋上是童真和稚气。</p>
南晋铭点头,笑道:“你若是真来了,那不得帮我做两顿饭?”</p>
“那是自然的,反正娘亲和爹爹也不会说我什么。”</p>
南忱良俏皮地吐了吐舌头,随后将桌上的碗筷收拾起来,打算去洗碗,并且自动省略了楚潇然。</p>
楚潇然:“……”</p>
南晋铭看出了楚潇然面上的难堪,正当楚潇然拿起自己的饭碗打算去洗的时候,抢先一步把楚潇然手里的碗拿了过来。</p>
“你手上还有伤口,就别去碰水了。”</p>
萧然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背上在歹徒手里挣扎留下的伤口,心里抽动,她的观察这么仔细吗?</p>
“不过是一个小口子,也没什么大碍,我在这里吃你的睡你的,总归还是要让我做点事情,心中才好受一点。”</p>
楚潇然想要把被南晋铭抢过去的碗抢回来,却没有想到南晋铭转身就往厨房走去,楚潇然只能作罢,转头去看箩筐里的兔子。</p>
这兔子温顺得很,也不怕生,楚潇然蹲下身子拿着一些南晋铭准备的蔬菜叶子喂给兔子吃,顺道儿给兔子耳朵顺了顺毛,棕灰色的毛发在光线照耀下泛着油光,毛茸茸的的触感从楚潇然的手心传来,这种岁月静好的感觉让他安心了不少。</p>
“表姐,这只兔子看起来已经很肥了,现在吃也是肉质最好的时候,干嘛要听萧然的?”</p>
南忱良把山泉水打起来倒进了盆子里,又看见南晋铭手里拿着楚潇然吃过的碗筷,心里也有些不爽快。</p>
这男人没来之前,表姐都是最护着自己的,现在这男人只要有一点动静,表姐总是第一个关注到他,所有的注意力都在他一个人身上。</p>
“萧然说得也对,本来不过就是一只兔子,他要是喜欢就暂且养着,他其实也是一个可怜人……”</p>
南晋铭脸上露出同情的神色,楚潇然身上总是带着淡淡的忧伤,有些时候也会坐在一边的凳子上发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p>
只是他不说,自己也不好意思开口打听,这毕竟是别人的隐私。</p>
这野生的兔子在野外呆惯了,有些时候吃得食物是人不能消化的,特别是这种未成年的兔子,本事对食物的消化能力就弱一点,想要吃下去不拉肚子,最好还是用青菜或者是绿叶蔬菜养伤一段时间,到时候兔子长大了不说,那些吃下去对人有害的东西也早就已经消化殆尽了。</p>
南忱良见南晋铭还在护着这个来路不明的人,心里面烦躁得很,直接把碗筷放进盆里,嘴上委屈:“那表姐既然要帮他洗碗,那就把这些碗筷和锅一起洗了吧。”</p>
南晋铭不是一块木头,当然知道南忱良的心思,只是自己是一个不幸的人,任何靠近自己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所以……</p>
“自然,你到一边儿玩去吧,这儿就交给你表姐我吧。”</p>
不得不说,南晋铭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子,世人都在推崇女子远庖厨的时候,就算有男子在家,她也是事事亲为,丝毫不在乎这些繁琐的礼节,这也是南忱良喜欢她的原因之一,不为世俗所累,她永远活得潇洒自由,永远痛快为自己活着。</p>
“你是没有见过兔子吗?这么宝贝做什么?”</p>
南忱良来到兔子窝边上,蹲下身子拿了块叶子喂这灰色兔子。</p>
南忱良不想搭理南晋铭那块木头,真是说什么都向着外人,愣是把自己这个青梅竹马抛之脑后,要不是现在自己还没有成年……</p>
巴不得自己穿上嫁衣就嫁过来,哪里还会有萧然什么位置?</p>
乡下人是不像城里人三夫四侍的。</p>
第一,南晋铭是没有钱财能养得起那么多张嘴巴吃穿住行。</p>
第二,南晋铭这个人依照自己和她认识这么久,她是一个很专一的人,虽然随性洒脱,但是她待人接物彬彬有礼,懂得礼义廉耻,懂得为人处世,总是给人一种恰到好处的感觉。</p>
第三,南晋铭油盐不进,村子里的男子对她心生爱慕的大有人在,还是耗不住南晋铭,男子过了二十二就很难再嫁出去,所以没有人能够用自己的青春去赌一个未知的可能性。</p>
“我以前在有钱人家里当侍从,那些有钱人家的少爷喜欢喂养一些兔子做宠物,这兔子虽然不像少爷喂养的那种通体雪白的毛发,但是它这棕灰色的毛发也很独特。”</p>
“独特?这北山坡多的是这样的兔子,你要是喜欢,我就让表姐去给你多抓几只兔子回来就是了。”</p>
南忱良有些不屑地撇了撇嘴,这白色兔子也是有钱人家养的起的,村子里也只有南门口子卖猪肉的许大娘家里养了十来只。</p>
只是这兔子养起来也没有那么容易的,有一次去许大娘家,那兔子的味道臊得很,只要一靠近那兔子窝,味道就冲,也没什么好的。</p>
“晋茗会打猎吗?还是算了吧,万一遇到老虎野狼什么的,多危险啊。”</p>
楚潇然的脾气还算是好的,在南忱良面前总是能够心平气和对话,就算有些时候南忱良故意试探,他总是能够巧妙应付过去。</p>
“你别看不起表姐,表姐打猎可厉害了,有一次和村里人一起去北山坡打猎的时候,表姐大过年的从雪地里拖回来一头野猪,还是请客村子里的人一起吃的,围着篝火大家一起把酒言欢,那场面你怕是这辈子都看不见了。”</p>
南忱良在说到南晋茗的时候总是一脸的骄傲,南晋茗在他心里面的形象永远是高大伟岸的,也永远会是他的顶梁柱,要是能够嫁给她……</p>
“你们在说什么?”</p>
南晋茗把手上的水随意往自己的衣服上擦了擦,走过来的时候刚好听到什么看不见了,谁看不见了?</p>
“啊?表姐,我在夸你打猎很厉害!”</p>
南晋茗眉眼弯弯,伸出手摸了摸南忱良的脑袋,揉了揉,像摸小孩子一样,随后宠溺道:“你又看上这只兔子了?你要是想吃,过几天我再去后山瞅瞅,要是有成年的兔子我就把它洗剥干净给南家爹爹送过去。”</p>
楚潇然有些尴尬地站起身来,这样的气氛不适合自己,还是到屋里去吧,毕竟南忱良的心里是很乐意他让出位置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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