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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幺附和地点点头。
沈越在房间里看了会儿书,心神总算定了下来。晚饭过后,天还未黑,他打开房间后门,走到侧院,一眼就看到从隔壁翻·墙过来的丝瓜花。
如今黄花渐败,果实渐丰。
晚风习习,吹得两只手掌长的丝瓜轻轻摇曳。沈越想,若是让阿梨知道,她每日三叔长三叔短叫着的长辈,居然对她产生过邪思,一定会十分讨厌这个长辈了吧。
他在外求学这几年,身边一道的学子,有的家境殷实,十四五就有通房、宠妾了,知事比他早。
更有些风流一点的,会趁着读书间隙,跑
去寻花问柳,还邀请过他几次,只是他从来不去。
纵使沈越从未去过,但在繁华之地长时间的耳濡目染,他大抵也知道男女之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只是从未正儿八经接触过什么女子,沈越没想到,他也有见.色.起.意的一天。
《孟子》云:食色,性也。
或许,这是一种正常的本能?面对其他女子也会有?就像曾经一个出身商贾之家的同窗,家里美妾如云,但在外头遇到过眼的姑娘,照样兴致勃勃。
沈越突然想去印证一下,他不只是对阿梨。他那样,只不过是本能,就像吃饭与睡觉一般通俗的本能。
他借着饭后消食的由头,去村里走了一圈,终于发现一个目标。
一个年轻妇人,摇着一把蒲扇迎面走来。妇人他认得,是那同周梨一起在河边卖豆花的吴娘子的妹妹,吴小娘子。
吴小娘子今天穿着一件桃红色兜儿,外头罩着一身透白的开衫。她近来刚嫁人,丈夫是个矮瘦体弱的男人,娇花得不到滋养,本该蜜糖似的新婚燕尔,吴小娘子却很少同丈夫一起遛弯。
她没想到今日散步,竟会遇到沈秀才,远远看去,沈秀才高大挺拔,清朗俊雅,真叫人赏心悦目。只是传言他喜欢男子?
两人迎面走近,吴小娘子笑着同沈越打招呼:“沈秀才,遛弯儿呢?”
沈越本就揣着其他心思,这会子见人主动寒暄,他干脆停下步子,随意找了两个村里的问题同吴小娘子攀谈。
吴小娘子一一作答,看向沈越的目光越来越亮。她倒要试试这么俊的男子,是不是真不喜欢女人。她逡巡四下,没人。
沈越看着近前女子,仔细打量她,脸蛋挺白的,但没有阿梨通透;眉眼挺漂亮,但没有阿梨精致;唇瓣挺丰满,但没有阿梨水润;锁骨下嘛……没有阿梨的……感觉。他没有感觉。
他平静地挪开视线。
女子本来在说着话,当然,沈越其实没注意她说了什么,只是见女子说着说着突然抬起兰花指按住太阳穴,然后蹙眉闭眼,娇声说了句:“哎呀,突然好晕。”
就势向他倒来。
他下意识让
开了两步,女子整个身子踉跄一下,才堪堪站稳。
吴小娘子愣住,随即失望又尴尬地说了句身子不舒服,便匆匆离开了。
沈越等人走后,却伫立良久。
他没有感觉。甚至在旁的女子需要搭把手扶一下时,闪开了。
沈越举头望天,阴云密布,一阵风吹来,他不禁打了个寒颤。
他以前就听说,有的人那方面癖好病态,有专爱娈.童的,有专喜已婚的,还有专爱特定身份的。
原来他沈越,龌龊至此。癖好也如此病态,喜欢不伦。
他想死……
他的书呢,他必须回去背一万遍《论语》冷静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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