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龙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06章 远古兽的遗言,领域之内我为王,广龙,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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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是能拿到鹦鹉的血液,如果能控制它血液的话,或许就能拥有鹦鹉的复制之力。”</p>

高一璇摇了摇头:“血液一旦离开肉体,就会死的。”</p>

吴愿也认为这种想法,不太可能:“就算能保持鹦鹉血液的活力,也没法控制它的血液啊。”</p>

我用血脉“吃”食物,创造出来后,是最高品质的。</p>

“吃”的食物是热的话,创造出来的也是热乎乎的。</p>

我的血脉不能吃有生命的东西,血液算有生命吗?</p>

陈琦脸色凝重,看向高一璇:“璇姐,血液有生命力吗?”</p>

璇姐想了想,白皙的小手,托着饱满的下巴:</p>

“医学来讲,血液是一种媒介,将人体各个位置所需要的营养物质、杀菌细胞,运送过去。”</p>

“从这一角度来说,细胞是媒介,不具有生命。”</p>

顿了下,高一璇继续说:“血液离开人体,到不了一个小时,就会失去活力,但血液应该也不算有生命的东西。”</p>

陈琦照着她的思路,进一步想:“或许就好比,水、牛奶、食物,时间长了就会变质,血液应该不算有生命的东西”</p>

他的眼前一亮:“这样的话,我可以吃鹦鹉的血液,既然她的意识存在于血液中,那么离开鹦鹉的身体后的血液,在某一时间内,还具有复制的能力。”</p>

“我可以用血脉控制血液,短时间内,我拥有鹦鹉的复制之力。”</p>

“因为血液离开鹦鹉身体,会逐渐的失去活力,所以就算血液中有鹦鹉的意识,也不用担心反噬我。”</p>

“我可以放心的使用鹦鹉的复制之力,不会存在任何的副作用。”</p>

陈琦笑了起来,随即皱起了眉头:</p>

“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我的绝对领域能不能吃鹦鹉的血液?”</p>

“能的话,我就可以拥有厉害的复制之力了。”</p>

“不能,那也没办法,不能留着鹦鹉,只能消灭它。”</p>

“远古的神兽,鹦鹉是这样说自己的,我觉得它这么的嗜杀、血腥,定然不是善良的神兽,留着鹦鹉,必然会有很多人被杀的。”</p>

“你想到好办法了吧?”璇姐见陈琦不再思考,笑着问。</p>

“嗯,咱们现在去找鹦鹉。”陈琦朝着鹦鹉逃跑的方向走去。</p>

三个少女,跟在后边。</p>

...</p>

两分钟,陈琦找到了鹦鹉的躲藏之地。</p>

刚才是我疏忽了,确定鹦鹉逃不出我的融合血脉的金剑,我就应该困住它。</p>

现在,我可不会给你机会了。</p>

陈琦手掌张开,垃圾桶周围,立刻出现金网。</p>

他眸光中,毫光,有创界级血脉加持,鹦鹉逃不出金网。</p>

躲在里面的鹦鹉瑟瑟发抖,心想,这小子不会发现,我躲在这里吧。</p>

不会的,不会的。</p>

这小子又不是狗,不可能循着气味,找到我。</p>

人类的眼睛,也不会透视,所以,他定然不知道我在这里。</p>

那...这小子的金网,为什么将垃圾桶包围了呢?</p>

我就静静的躲在这里,这小子估计是瞎猫碰死耗子,想要用这种随意释放金网的手段,将我吓出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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