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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年代物质还很匮乏,但区分有钱人和穷人最大的标志就是:大哥大。
周龙并不是个爱炫耀的人,但他要在省内各个城市跑来跑去开拓市场,所以他也给自己配备了一个大哥大,每次拿出来的时候,都会引得周围人注目,仿佛他是这条街上最靓的仔。
“喂?”周龙此时正在仓溪市,准备在省会城市开第二家超市分店,正在装修现场忙着呢,听到大哥大响了,拿起电话听。
他在配备大哥大的时候,给林志峰留了一个号码,还担心林志峰不会用。
林志峰怎么可能会不知道怎么拨号,只是现在想用到电话,只有有钱人家才有,还有供销社里有公用电话,每分钟2毛钱,特别昂贵。
现在的林志峰正在镇上供销社给他打电话,介绍自己有一批新的电子商品,肯定有前途,问周龙有没有兴趣合作。
“我现在听不清楚,明天我开车去镇上找你,就这么说,挂了啊。”周龙真是越想越觉得大哥大买亏了,信号特别差,而且动不动就断线。
这也没办法,现在的基建工程还没展开,信号覆盖都不全面,有时候走两步就到信号盲区了。
。。。。。。
“随声听?”周龙看着林志峰递给自己的小玩意,看上去倒挺高级的,有点像小型的录音机。“这玩意不错,可以放磁带吗?”
“当然。”林志峰拿出了随身携带的磁带,给周龙做起了演示。
周龙现在是多家百货商场的主人,家大业大,如果能说服周龙在百货商店力卖随身听,那销量必然杠杠的。
安静地听完了港城明星的歌,周龙打了个响指,说:“这东西真棒,比起录音机小巧多了,可以随时带在身上,想听什么歌就放什么歌。”
林志峰见到周龙对这玩意很感兴趣,于是赶紧推销了起来。
“好,我可以在我们百货商店的音像区卖。”周龙说道,然后问了下林志峰,“这商品大概价格是多少?”
“起码也卖个1000吧。”林志峰对周龙的事还是很上心的,他看到周龙腰间的大哥大,那东西抵得上自己半辆车了,周龙的车估计
都比自己的车好很多。
“卖1000吗?”周龙把随身听翻来覆去看着,然后说了一句“这东西在小镇上可能是不好卖,但是城里有钱人多,我觉得卖1500差不多。”
“1500?”林志峰听到这句话,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有钱人真是敢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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