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佳辰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2章 满载而归,我在古代发家致富路,陆佳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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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夫陈富贵看见我们一行人走出大是惊奇,显然没想到我一口气就买了四个奴隶回来,尤其是看见两个小白奴,让他差点眼珠子都瞪出来。不过,他本分的很没有开口向我询问。</p>

我先让那个女奴上了车,接着我和陈东,然后才是那个男奴,只见他受伤的一只大腿已然用碎布包扎好,登上一米来高的车厢虽然有点吃力,但也无碍。</p>

我见大家都上了车,就冲前面喊道:“富贵,先去附近一家医馆。”</p>

陈富贵答应一声后,便挥鞭驾车。</p>

我从怀里掏出那把钥匙,扔给了对面坐着的男奴,“自己把手脚镣铐打开,等调理几日后,你就当我的随从,我答应你,只要你尽心尽力的帮我做事,十年后我就还给你卖身契,并帮你脱离奴籍身份,还你自由之身。”近距离观察,我已看清这男子的大致长相,年龄约摸三十来岁,相信我的这个“十年诱饵”不可能不让对方乖乖就范。不过,嘿嘿,到了十年后谁又能保证没有别的变故呢?</p>

这男奴定定的呆瞪了我良久,我也毫不示弱的回视着他,这时要是回避他的目光,无疑表示自己心虚说假话。好一会儿,那男奴才低头捡起脚边的钥匙,分别打开了手脚上的镣铐。</p>

这男奴既然没说话,无疑表示了默认,为了缓和气氛,我就开口问道:“对了,你叫什么名字?”</p>

“听风!”</p>

“那你以前干什么的?”</p>

“杀人!”</p>

他妹的,还真简单明了。</p>

“那你以前是刺客吗?”我又问。要是的话,那我可算是捡到宝了。刺客当随从,想想就威风的紧。</p>

“不是!”</p>

我不由一阵失望,不死心道:“那你是杀手!”</p>

“不是!”</p>

我彻底失望了,随口问道:“那你干嘛杀人?”</p>

“当兵!”</p>

原来是当兵的!我恍然大悟。怪不得他身上的特殊气质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这种气质当初在我城墙上的士兵身上就感觉到,那是每个合格军人都有的气息,特别是上阵杀过敌的那种军人。照现在听风的话说,他从参军直到受伤退伍至少杀过不下五十名的敌人。而我现在面对的这位落魄酷男,从他先前一人敢独斗十来个持刀壮汉的情景来看,他肯定也没少杀过人。我在他身上感觉到了杀戮的气息,这也是当时我突然站出阻止他被杀害的原因之一,主要的原因当然还是我看重了他的战斗力,身处当世,如果有个如此悍不畏死的人保护自己,就等于给自己穿上了防弹背心。所以,先在他危难之时挺身而出救下他,让他欠自己一份人情,然后给他一日三餐的保证,让他放下了戒心,现在又给了他十年后的盼头,让他甘心给我卖命。无疑照目前的进展来看,这个计划很成功。</p>

“嗯,听你的口音好像不是大晟人,难道你是邯国人?”他的口音带着浓重的类似后世的川音。而现在那里正好是邯国的地盘。</p>

“是!”</p>

“那好,你现在就暂时跟我姓谢,十年后等你自由了,你可以自己改姓。”我知道赐姓给自己的手下,是表示主人对他的认同和看重,同时当然也是相当有杀伤力的笼络手段。</p>

果然,这听风听我如此一说,虽然极力掩饰,但在我的留意下,还是感觉到他眼中闪现出了一抹激动之色。</p>

我对这听风的以前虽然很感兴趣,但也知道不急在一时,免得惹他反感。</p>

这时,身旁的白小子轻轻拉了拉我的衣袖,冲我叽里咕噜的说了一阵。</p>

我是半点都没听懂,不过见他眼露感激之色来看,肯定是感谢话了,我对他笑了笑,没说话,说了他也未必听得懂。不过,我却开始有点头痛起来了,这两个白奴买过来是便宜,自己对他们有救命之恩,加上根本不用担心他俩在这陌生的国度会逃跑,只要我好好相待他们将来也基本上不会背叛自己,这些都是我看重的原因。但现在彼此语言不通,真正使唤起他们来可是有点困难。现在问题就是怎么教这两个小白奴说本地话。好在他们现在都还小,慢慢学起来应该不难。我也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p>

白小子见我没说话,又冲对面陈东身旁的白丫头叽里咕噜了一阵,那白丫头可没她哥这精神头,现在还是一副病恹恹的样子,只是含糊的应了几声。</p>

我看着这对难兄难妹,深感好奇。我结合半熟的世界地图知识,可以肯定他们或他们的祖父辈是从欧洲那边过来的,然后不知怎么的变成了匈奴人的奴隶,最后更是被辗转卖到了这里。这一路行来,何止千山万水,这对白兄妹没有嗝屁掉,正说明了他们的生命力之强。</p>

不多久,马车停了下来,前面传来了陈富贵的叫声:“公子,医馆到了。”</p>

我叫陈东留在车里,冲对面的听风说道:“听风,你和我一起下去。”</p>

听风没多说,轻轻点了一下头,站了起来,和我一同下了车。</p>

我径自走入这间医馆,听风也亦步亦趋的跟着我。</p>

“大夫,帮我把他腿上的伤好好治治。”我冲里面一个坐堂的老头说道。</p>

听风明显的出现了呆滞现象,傻站在了当场。而这也正是我想要的结果。</p>

那老头看见听风这副破烂相也明显呆了片刻,不过旋即起身上来查看听风的伤势。听风现在的样子简直比之乞丐都不如,这老大夫却如此坦然以对,还真让我对他起了点敬佩之心。</p>

“没什么大碍!我给他一瓶金创药,让他自个儿回去擦擦,过个几天就好了。”老大夫说着就示意一边的年轻男子从药柜里拿了一瓶金疮药。</p>

我伸手接过,把它塞入还在傻愣状态的听风怀里,问了价钱付了款。</p>

“好了,听风,我们走。”我冲听风喊了一声,又带头走了出去,听风连忙跟上。</p>

上了车后,我又吩咐陈富贵去到顺兴成衣铺,给四个新买的奴隶各挑了几件衣服,因为我现在也算是顺兴名义上的老板之一,当然这些衣服都是成本价卖给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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