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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谢公子,照我的意思你当初就不应该找顺兴合作,顺兴一般做的都是男子的衣服,要说做女子衣服包括现在的肚兜手工用料最考究的,就算我们秋月了。”秋冷月在陪我叹气的同时,也不忘了做自我宣传。</p>
“秋老板,你说的对,但我现在悔之晚矣了,当初我和她签订合作契约的时候,可是有很多人在场作证的。”我一脸苦恼的说道。</p>
秋冷月媚眼一转,咯咯笑了两声,“谢公子,其实这事也很好办,你不是说肚兜上的那个顺兴标记是你做的吗?你现在找我合作也不晚,只要我们在秋月生产的肚兜上也打上类似的标记不就行了?我可以保证只要你提供给我这个标记的制作方法,我们五五分成,你看如何?”</p>
听了她的话,我可是肠子都悔青了。要知道,当初我跟汪美人约定的提成可是她六我四,这还不包括我头三个月的损失呢?当初我还以为自己占了老大的便宜,可谁会预估到这肚兜销售如此的火爆,每次想起我都要差点痛哭流涕,狠狠的给自己几个嘴巴子。唉!做人还是不要太过善良呀!你看,这位秋冷月在这一点上就做的很好,是值得我大力学习的。她一边在跟顺兴合作的同时,一边还不忘抢它的生意挖它墙角,真可谓心黑的可以了。</p>
“秋老板,你的这个主意虽然不错,但汪老板可是早已经预料到了,当初签订契约的时候,她就特别注明了这一点,我要是另行再跟别人合作制造肚兜的话,我就血本无归了。再说我若是因为此事失去了信誉,将来谁还会跟我做生意打交道呢。”</p>
“哼哼!这位汪家大小姐还真是好厉害的算计,谢公子你跟她合作,还真是与虎谋皮,还是小心一点为好。”秋冷月的算盘落了空,当然没什么好话。</p>
我轻笑着不无不可的微微点了一下头。</p>
“谢公子,那我们现在就来谈谈你说的皮裘改造一事吧。谢公子你具体有什么好的改造建议?还有就是我们生产出来后,你能不能也在这些衣服上弄上我们秋月的独家标记?”秋冷月一口气就问出了这几个问题,可说句句都问到了点子上。</p>
“秋老板,这个先不急,我们先来谈谈分成的事吧。现在我手上有五十张熊皮,三百二十张牛皮,六百四十张羊皮,其他动物的皮毛也有好几十张,我这些就做为我们的合伙资金,我们的分成就我七你三。”我理所当然的说道。</p>
秋冷月明显的皱起了眉头,“谢公子,你的这些皮货虽然换在从前很值钱,但我想来你今次想必也花不了几个钱。这些抵作合伙资金,显然有点少了。我看我们五五分成,我给你一百两算买下你手上的这些皮货,你看可好?”</p>
她这倒贴我一百两乍一看像是我占了老大便宜,但她的这点伎俩我哪会不明白,要了她这一百两就等于答应了五五分成,哪个重要一点我又不是傻子,哪会看不出来?</p>
“秋老板,你可要知道,我们这次合作,你可是稳赚不赔的,你只要花些人力就行了,而这新皮裘的设计和创意,加上之后在皮衣上的独家标记,可都是我提供出来的。</p>
秋老板,你也应该明白我们之间的这个主次问题,三七分账,我已经是很客气了,换了一般的人我最多就给他两成的收益,这可是明白着把银子送到对方手里。只要我们这次合作成功,我以后可以考虑,全力的帮助支持秋月,把它发展成不亚于如今顺兴的规模。</p>
”我软硬兼施的侃侃而谈。现在我可不是以前那个愣头青的角色了,已经有大商贾的派头气势了。</p>
秋冷月低着头凝眉不说话,好一会儿才抬头看向身旁的那位张大娘,见张大娘冲她微微点头后,她才向我断然说道:“好,谢公子,奴家就答应你了。只希望谢公子,以后还记得今天说过的话,要对我们秋月大力扶持才好。”</p>
“秋老板,我谢某人应承下来的事,就是板上钉钉的。”我一脸正容的说道。</p>
“咯咯,那就好。谢公子的为人,我还是信得过的。”秋冷月又恢复了以前的妖姿模样,一双眉眼对着我一阵乱瞟。而我也是很配合,盯着她的高耸胸部猛瞧,一副神魂俱销的欣赏样子。</p>
“咳,嗯嗯!”张大娘不合时宜的咳嗽声,打断了我们之间的眉来眼去。</p>
“咯咯,谢公子,那你现在是不是可以说说你的新裘衣改造之法了?”秋冷月又是飞了我一个媚眼。</p>
“咳,这个,是这样的,现在的皮裘没有生意,我就想把皮裘改造一下,把它的两个袖子都去掉,领口部分也把它改的简单一点,总之要把它改小,改小后的这这皮裘我就叫它为夹克。这夹克可以穿在外面,也可以穿在里面,实在是冬天御寒的好东西。”</p>
“谢公子这样的改法不是和肚兜的样式差不多吗?”秋冷月有点疑惑的问道。</p>
“呵呵,是有点相同,但可不完全相同。有没有纸笔?我还是画给你看好了。”虽说我的国画功底技能几乎为零,但大概的样子还是能画的出来的。</p>
一旁的张大娘,不等吩咐就急急拿来纸笔,我手握毛笔,一笔千钧,小心翼翼的画了马甲的真貌,耐心的解释道:“我这个夹克,大体上是现在当兵所穿的胸甲和背甲的整体样式,但可比它们穿起来舒服多了。”十里县的那条官道偶尔会路过一群赶路的官兵,我看过他们现在所穿的胸甲和背甲,整体样子还真和夹克差不多。</p>
我这一解释,秋冷月才算是真正的了解了,双眼不由一亮,“谢公子,果然是奇思妙想,这样改造后的这个夹克,肯定会大受那些世家子弟的欢迎。”</p>
她这个说法可是有来历的,由于引进了武士阶层,在这时代男子去当兵变成了一件十分光荣和高尚的事,便没有出现历史上歧视军人的社会风气,相反的老百姓都很是尊重他们。</p>
所以,这世代一些自认为是男儿汉的男人,都是很向往军旅生涯,特别是那些世家子弟,因为他们很多人的祖先都是从武士阶层当兵起家的,当然的更是向往军队生活。而如今我生产出的这个夹克,就可说是投其所好了。</p>
“这夹克是一个,还有就是我们可以改良一下现在的皮衣,朝廷只禁止穿皮裘,又没有禁止穿皮衣,这个就是我们赚钱的所在了。我把改良过的皮大衣,叫做风衣,样子跟现在的长袍差不多,但它可不是长袍。”说着我又画了风衣的样子,“这风衣和夹克可说是一整套的,穿起来又暖和又威风。不过它们现在都还缺一样叫纽扣的东西,等明天我制作出来就拿给你看,是扣衣服用的,有了它,腰带什么的就可以不要了。”</p>
说完我又画了纽扣的样子,并把它的具体作用介绍了一番,其实纽扣的原理很简单,她们一听就懂,只是以前一直没有想到而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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