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混沌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06章 走光英雄,三十而立之花花世界,烂混沌,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有一说一,林南还挺得意的。</p>
可……竟然有人开着闪光灯在拍照。</p>
林南一只手松开了提着的裤子,另一只手第一时间捂上了脸。</p>
“我泥马……这形象可一点都不正面啊!”</p>
有一说一,林南这会儿羞耻心爆棚。</p>
林南上一辈子,贫居闹市无人问,可如今,一朝出名要天下知了。</p>
“林南……你踏马的是林南吧!”吃瓜人群中,有位二逼在大声呼叫着林南。</p>
“我日……怎么是这家伙?”林南顿时无语了,喊他的人是他的高中同学,外号大头,可跟聪明无关。</p>
林南上辈子也没碰上过他呀,怪不得说,有钱人就是朋友多。</p>
每一个人的闪光点,都会被人所注视。</p>
熟悉的,或者不熟悉的人……</p>
最耀眼的光芒,一是学生时期的成绩,二是踏入社会后的地位和财富。</p>
其他的,比如英雄之类的稀有光芒,跟普通人基本无关。</p>
所以,你无论身披着代表财富的金色光芒,亦或头顶代表地位的鸿(红)运通天、紫气东来,后来都会朋友遍地,处处恭维。</p>
可若有英雄光环傍身,那就是泽被苍生,穷耀无限。</p>
上一世,林南也幻想过自己的高光时刻,诸如横财加身,诸如超级英雄。</p>
可现实是,踏马的英雄是逞了,却是个露着裆的英雄……</p>
“我……你踏马的大头,别喊了,闭嘴。”林南夹紧裤裆,用手指着大头愤怒的道。</p>
好家伙,给他将底全都抖出来了,现在是什么社会?</p>
网络社会……</p>
又有几个人经得起扒?</p>
要真将林南的事给扒出来,向红英的家门口,少不得要被人泼粪。</p>
大头听到林南的回应,咧嘴直乐,天生喜欢当显眼包的他,从人群里奋力的挣扎了出来,上前搂着林南的肩膀道:“可以啊,兄弟,这车开的贼溜。”</p>
林南瞄了一眼大头身上的衬衫:“上衣脱给我,别废话,快点。”</p>
大头愣了一下,又瞄了一眼林南的裤子,哈哈一笑,迅速将衬衫给脱了下来。这货身上有背心,不至于露光。</p>
林南将衬衫系在了腰间,总算松了一口气,他跟大头互相交换了电话号码和微信以后,就上了警车。</p>
如此重大事件,口供是必要的,这将直接影响那位手持泥刀大哥的量刑。</p>
剥完口供,派出所门口已经有人来接了,柳如烟开着那辆粉色的敞篷甲壳虫,笑颜如花的就站在派出所的门口。</p>
“大英雄,小女子来接驾了。”柳如烟歪着脑袋,双手负在背后,竟像个小女孩,萌态可掬。</p>
林南拱拱手:“有劳了。”</p>
“上车吧,车神,你来开车。”</p>
“不开,漏风……”</p>
“哈哈哈……”</p>
。</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