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坤犬不宁”战役
报一丝啊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53章 “坤犬不宁”战役,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报一丝啊,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一来二去,话赶话的,矛盾越来越激化,仇恨越来越深刻。</p>
骂得也越来越凶。</p>
于是乎,这场脑残粉征讨黑子的闪击战,渐渐的演变为了脑残粉和爱狗人士这两大极端群体之间的大混战!</p>
甚至还有爱狗人士组成突击小分队,跑到微博花坤明星超话里面偷袭大本营。</p>
反正这场战役是愈演愈烈,越打越凶。</p>
网络上硝烟四起。</p>
大道都磨灭了。</p>
史称——“坤犬不宁”战役。</p>
坤,是花坤的坤。</p>
犬,是狗子的犬。</p>
这边硝烟弥漫,激战正酣。</p>
另一边,林北捧着手机都快笑成大粪了。</p>
家人们谁懂啊,坐看狗咬狗真的太爽了。</p>
尤其这场争斗还是自己挑起来的。</p>
那种成就感和满足感,简直绝了有没有?</p>
如果你以为林北的爆杀就只有这些小打小闹,那就大错特错。</p>
这才哪到哪?</p>
开胃小菜而已。</p>
正餐还没上桌呢。</p>
几天前林北找到张伟做代理人,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罗燕妮公开道歉,并赔偿1块钱的精神损失费。</p>
法院受理了案子。</p>
估摸着这两天传票就会发下来了。</p>
本来呢,如果罗燕妮没有别的什么骚操作的话,事情差不多也就到此为止了。</p>
但她偏偏要作死。</p>
那林北肯定不会惯着。</p>
这波又是喜闻乐见的诽谤案刑事自诉。</p>
不过,考虑到有套娃炒冷饭的嫌疑,林北决定在这锅冷饭里面,加点不一样的佐料。</p>
借刀杀人是其一。</p>
其二,就是官方下场!</p>
林北曾跟官方宣传部门合作过,有这份情谊在,他也算在官方这边能说上话了。</p>
林北打了个电话。</p>
没多久,龙城警方就全网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p>
“20XX年X月X日X时,龙城市XX路XX路口,林某(男,25岁)打死一条成年罗威纳犬,狗主人罗某(女,30岁)与林某发生激烈争吵,后报警声称其儿子被人打死。”</p>
“XX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p>
“经调查,事发原因系罗某遛狗未牵绳,其狗袭击路人雪某(女,24岁),林某见义勇为上前踢开狗。狗转而攻击林某,林某为求自保,拿起地砖攻击狗,致其死亡。”</p>
“林某之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参照《刑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不需为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p>
“而罗某因报假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派出所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三百元的处罚。”</p>
“警方提醒:遛狗牵绳已有明确法律规定,《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携带犬只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这是为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p>
“如因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而造成他人损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p>
“警方再次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大家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和谐绿色的网络环境。”</p>
……</p>
这则通告一出,爱狗人士直接傻眼。</p>
反转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p>
官方这次怎么动作这么迅速!</p>
焯了!</p>
。</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