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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伯逸难以置信的问道。

侯景恶贯满盈,哪怕是崇尚野蛮的鲜卑人,也都看不起他的所作所为。但舅父这么一脸……人畜无害的样子,真是侯景帐下猛将?

不可能吧?

“侯景当年有一支精锐叫兔头军,我正是兔头军的首领,宋子仙!”宋子仙面无表情的说道,仿佛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梁书》卷四五《王僧辩传》记载侯景之乱,讲到侯景攻打王僧辩所守的巴陵郡时,有这么一段话:

(侯)景帅船舰并集北寺,又分入港中,登岸治道,广设毡屋,耀军城东陇上,芟除草芿,开八道向城,遣五千兔头肉薄苦攻。

兔头军的事情,因为年代隔得近,邺城驿站又是人员往来书信往来的要冲,所以高伯逸是知道的。

这支军队据说全部佩戴兔子面具,善于近身肉搏,乃是侯景的杀手锏,轻易不出动!

“我一生征战却无子嗣,你虽叫我舅父,实则你我情同父子。这柄马槊名为‘涅盘’,就送给你当冠礼了。”

高伯逸面前这柄马槊的槊杆为复合柘木杆,是细柘杆浸泡油晾干后,用鱼泡胶黏合而成,强度和韧性不是木杆可以比拟。

做一柄起码得三年,不是一般武将用得起的。宋子仙高喊一声用马槊换房产,保证邺城多得是双手奉上房契的家伙。

“舅父,这……给我了你上战场用什么兵器?”

“马革裹尸,我若是死了,这马槊还不知道便宜谁,还不如留给你建功立业。我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还会在乎一柄马槊么?”

涅盘……么?

高伯逸有些明白宋子仙的想法了。

造孽太多,他其实早就有生死看淡的意思。之前是没还完高德政的救命之恩。现在看到高伯逸独当一面,也就放下心来出去浪了。

“我走了,不要堕了这柄长槊的威名。”宋子仙拍了拍高伯逸的肩膀,起身就走,甚至连一件衣服都不打算带。

“义父!”

高伯逸喊了一句,宋子仙听到这两个字,身形原地定住,缓缓转身,脸上看不清表情,但似乎咧开嘴在笑。

“有缘再见了,莫要做女儿家姿态。”

宋子仙拿着横刀走了,他大概也不在乎是不是在宵禁,毕竟之前已经出去过一次杀人了。

“宋子仙……唉!”

高伯逸轻叹一声,心中五味杂陈。原来自己身边朝夕相处两个月的所谓“舅父”,也是个大魔王级别的人物。

前几天救的死胖子,居然是当朝宰相,也是大魔王级别的人物。

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危险了,做一条混吃等死,欺男霸女的咸鱼真就那么难吗?

这几天的遭遇,让高伯逸感受到来自这个世界深深的恶意。

一坐就到了大天亮,他想了半夜,最终得到一个结论。

自己总是跟那种“高层次”的人打交道,这样实在是太危险了。

什么杨愔,什么毕云义,什么四郎,这些人都太危险了!在高伯逸记忆中的“历史大事”中,还有个超阶大魔王级别的人物没有跟自己接触。

但跟杨愔这帮人联系多了,那个超阶大魔王迟早会跟自己产生关联的。

高伯逸决定咸鱼一波,先把酒肆开好赚钱,然后想办法离开齐国这个是非之地。

要不先去长安找李渊祖父李虎,然后混个从龙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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