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9】分成比例(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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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建树点了点头,丁薇让他拿出课本“那你来复习明天要学的内容,自己看一遍,瞅瞅会不会,不会的话我给你讲,讲完了给你再出几道题,你要是会了,那就证明这半个小时的学习起到了效率。”
丁薇觉得,小哥现在醒悟还不算迟。
国庆节后的雨,真是一场秋雨带来一重寒意,丁薇的衣服也从单衣换成了两层。
这年代没有什么好衣裳,都是捡人家的,即使是炎热的夏天,妇女和女孩子们也很少有穿半袖的,哪怕是裙子,都是七分或者五分袖,一般都是穿着的确良的衬衣,下身穿个薄裤子,等天冷了,外面再套个夹克衫,进入初冬就会穿自己织的毛衣,做的棉衣棉裤。
这年代的衣服都不讲究美感,只要结实耐穿就行了,所以冬天大家出个门,都能把自己包成粽子,家里穷的,甚至还会换着衣裳出门,因为棉衣棉裤可能就那有限的几套。
丁薇家有了城里当工人的爸爸,自然比别人好一些,但衣裳这些,从来都是能捡人家的,从来不会自己买。
这是妈妈勤俭持家的模式,丁薇从来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而且她也不虚荣,什么好日子没过过?衣服这些对她来说只是蔽体罢了,压根儿就不需要用款式和簇新来吸引她的注意力。
所以妈妈如何勤俭持家,她不仅不反对,还会很支持,要知道他们家的每一分钱,那可都是花在刀刃上的。
自从家里养了鸡和猪,小妹每天都会跑到外面给鸡猪找吃的,实在找不到才会用麸子米糠这些来喂。
当然,哥哥们也会帮她,对比之下,她可真就清闲很多了,只需要留在家里做饭就行了,多出来的时间,几乎都用来校稿了。
每次交稿一万字,她都要经历三四遍,甚至五六遍的精细化修改,直到周五早上才最终定稿,再抄下来,周六或者周天的时候,将稿子拿给雷叔叔看。
“很好,不错,你这写的可真是越来越好了,而且非常有购买的价值,我发现你学习好是有道理的,你看,你在写小学阶段时候,都是在讲怎么养成良好的习惯,还将每个人物性格描绘的活灵活现,就好像真实存在的一样,而且,这里面还涉及了这么多知识点,连曹聪他们都说,读了你写的书,才知道你有多天才,才知道自己和你的差距,更加自卑的是,这上面好多经验都是他们闻所未闻的,叔叔遇上你,真是三生有幸啊!”
被雷烽这么一通夸,让丁薇有些不好意思“叔,别把我捧得太高,我会摔的很惨很惨的。”
“可是你值得我这么夸奖啊,你是不知道你现在有多出名,我觉得咱县城这边,但凡家里有收音机的,就没有说不知道你丁薇大名的,咱的这个青春故事会,可是都火到市那边去了,你的书也卖的非常好,不枉咱们这么费劲巴拉的进行宣传,书写的好也就罢了,你们几个表演的情景剧也好,这个主意你出的是真不赖,后期我们打算听从你的建议,再加上一些声效什么的,让听的人更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丁薇颔首“这雷叔您决定就好,我和咱电台签的合同,出版社那边也由您牵的头,我的五成打算分电台两成的好处,我自己留三成就可以了,回头您看看最初签的那份合同有没有什么漏洞需要补充的,咱可以作废重新再签署一份,我叔为了我的事儿这么大费周章,我不能让您什么好处都拿不了啊!我要事先说明,跟电台的两成分成比例里,我打算给您五分利!”
这五分利听起来少,但搁不住量多啊,尤其这是给雷烽个人的钱,那要是分一次成,怎么着不得有个几百上千块的?
现在雷烽每个月拿的是32块钱的岗位工资,他有三个孩子,四位老人要养活,家里负担非常重,丁薇对于帮助过自己的人,从来都不吝啬。
所以雷烽在听到她的许诺时,竟是感动的眼圈都红了“傻孩子,叔这么做,可不是图你啥的,你不用,”
“叔,人活着不就是为自己为家人吗?要不然这么辛苦工作是为了啥?就这么定了,您也不用跟我撕吧这个,我爸妈还说找个时间请您吃个饭呢,要不是您一直帮助我,我也不能有如今的能耐和造化。”
丁薇现在已经能独挑大梁了,雷烽也仅是在直播的时候和丁薇一起主播,录播的时候都是和曹聪他们一起录的,可以说他们这个节目如今非常成功,录音的音频如今都送到市那边的广播电台进行合作了,如果那边播出效果好了,说不定还会送到省级电台去,等到了那个时候,丁薇的大名才算是真正的火起来,连带着她的书也会销售火爆。
现在还处于七十年代中期,别说网络了,就是报纸和电台广播的受众群体都是有限的。
他们村里时至今日还没通电呢,也就大队广播的时候,播一会儿新闻,其余时间大喇叭都是关闭状态,很难听得到外界的声音。
丁薇发第三个月工资的时候,雷烽给他们找关系买了一台相对来说比较拿得出手的收音机,全款下来一百二十块钱,不要票,是走关系买的,如今这电台就摆在他们家里面,家里人只要到点就听她的节目。
爸爸手里还有一台三十块钱买的小收音机,拿着方便,一共花一百五拿下了两台。
因为他要留在厂子里照顾她,所以需要有一台小收音机,也亏得他能沉得住气,愣是没跟谁说过每天听的故事是自己女儿讲的,同时听到丁薇的名字时,还说这声音跟他女儿很像,他则笑着说。
“咋可能啊,我闺女普通话都说不明白,同名同姓而已。”
低调,一直是父母坚持的准则,因为除了他们自己家人,可能真没谁希望他们过的好。
就连叔叔婶婶那边,他也模棱两可的很,谁问都是去县城找老师学书法。
丁薇的字是大家公认的好,家里面的春联她已经写了三年了,最初只是给自己家人写,去年还给叔叔婶婶家写,今年早早的,邻居们都开始预订了,都是过来拜托的,懂得人情世故的还会送来几个鸡蛋。
村里面识字的人有,写春联的大多是长者,能瞧得上丁薇的字,都是觉得她写的好的,还有不少老者觉得她的字太过板正,不如草书看起来大气,而且始终觉得小学生的字拿不出手,所以与其说是预定,其实是太瞧得起她了。
丁薇连外婆家那边都没送过字,更别说村里面的,也就爸妈叔婶不嫌弃,还想让家里这几个跟着她学习毛笔字呢,但爸妈都觉得这玩意儿是天生的,铅笔写不好的,毛笔能写好才怪,就别浪费笔墨纸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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