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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进门第一眼就看见秦轲,他先是一惊,随后又喜悦地开始寒暄起来,并像亲人一般抚摸着他那因为长高而越发难以够到的头。

几人的注视之下,季叔乐呵呵地揭开酒坛的泥封,顿时房里有浓郁的酒香飘散开,曹孟和关长羽两个酒疯子都露惊艳之色。

“这酒可是我十七年前做好埋下去的,那时候二娃才刚生下来,按照老人的规矩,都该在地里埋这么一坛子,将来若是二娃当了官儿或是娶媳妇儿,再把它挖出来,摆酒的时候也有面子。虽说现在年份还没满,不过味道好着咧,不骗人。”季叔看着在座几人的表现,心中也生出几分骄傲。

曹孟握着酒端子,缓缓地给自己倒了半碗,刚放在嘴边抿了一口,立即发出了一声满足的叹息声。

其实在沧海的铜雀台,比这样好的酒不知有多少,两厢一比较,这坛子酒终归是逊色太多。

不过出征在外,能有这样的好酒,他还是十分满意。

他并不是没有吃过苦的人。

想当年他一人孤身北上,去给那名肥胖如猪的老人当义子的时候,临行前,他将所有财物都散给了自己的下属们,连一坛子好酒都没留下,家徒四壁几乎像个乞儿。

但也正是靠着这种大公无私的作为和四处征战的军功,他在北郡一步步盘剥掉了那个老人的防备,成为了老人最器重的人。

然而数月后,他提着剑闯进了那个房间,房间外是誓死效忠他的将士,房内是正在与小妾亲热缠绵,衣衫不整,发髻散乱的老人。

他抓住老人的领口,一剑刺进了他的胸膛。

那张肥胖的脸上,那一双带着不可置信神色的眼睛,像是在质问他为什么——明明他是真的把曹孟当成了半个儿子在养,锦衣玉食、荣华富贵,该给的都已经给出去,难道还不够吗?

当然不够。

曹孟只是冷冷地看着这个老人倒在血泊中,身体逐渐僵硬,变凉……

他对着老人的尸体,用最为稳定的声音嘲讽道:“像你这种人,眼里只装着女人和权力,哪里能看得清这整片天下?北地郡算得了什么?北方草原又算什么?你想把权力传给亲儿子,这没什么错。只是很快我会暗中杀了他,再娶走你唯一的女儿……总有一天,整个北方,甚至整个天下都会尽在我曹孟之手,所以,你就安心地去吧……”

直到现在想来,他都有些恍惚,算起来……也快有十七年了吧?

十七是个好数字。

如今,沧海的霸业才刚刚开始,就像一个逐渐长大并强壮的好男儿,日后握刀的手,也会越发地有力。

“十七年,这么好的酒让我们喝了,季老弟你儿子将来成婚可怎么办?”曹孟喝着酒笑道。

“不说那个,不说那个。”季叔连忙摆手,脸上的笑容真挚,“贵客上门,咱们这小地方也拿不出太好的东西,这坛子酒算是唯一能入你们眼的东西了。何况刘先生救了我儿一命,一坛子老酒而已,喝了就喝了,算不得什么。”

曹孟听完,和关长羽对视一笑,道:“看来这一次,咱们都是托了刘德的福,要不是他,咱们还喝不上这一坛子酒呢。”

“多谢季兄了。”刘德温和地笑了笑,没有迂腐地拒绝,也端起酒碗细细品尝了一口,道:“很不错,若是温着喝想必会更有滋味。”

秦轲却依然紧张地坐着,挺直了脊背一言不发,从眼睛里透露出来的期待,那般灼热,似乎在等着刘德接下来会不会再提到关于他师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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