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团开花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千七百五十七章 勾起回忆,农女有田:娘子,很彪悍,饭团开花,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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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就能保温了,中途还能往里面添点木炭什么的。

这法子是上次宋重锦教的,在赤城县,天气寒冷的时候,王永珠总爱隔三差五的安排一顿锅子吃。

赤城县那边可以架个红泥小炉,或者单独有那种吃锅子的炉子,往里面添炭就够了。

这边疆苦寒,大营中更是少见这些。

就连这些小铁锅,都还是王永珠给宋重锦安排的物资里面的,那铜盆更是将大家平日里洗脸用的都搜来了。

反正也烧不坏,等用完了,将里面的炭火倒掉,拿水冲冲还能用。

男人们,都没那么讲究。

秦博涵先前虽然吃了些东西垫了一下,可闻着这滚烫的肉香,也觉得有些饿了。

于是也没推辞,顺势就举起筷子。

有秦博涵先举箸,其他人才都跟着,别说这伙夫,虽然是做的大锅菜,可能被选出来今日接待京城来的贵人,那也是有几把刷子的。

羊肉炖得入味,一点腥膻味都没有,入口鲜香。

那猪肉做得是最拿手的杀猪菜,猪血和豆腐炖成一锅,猪肉被切成片,炒成瓢儿状,半透明色,配上粉条、豆腐干、干蘑菇、还有几样菜干,汤汁浓郁,吸收了猪肉的鲜美,咬上一口喷喷香。

就连那猪大肠,还有猪肚子之类的,都一一收拾干净了,卤好后,做为凉菜放在一旁。

再配上油炸的花生米,还有腌得蛋黄都流油的咸鸭蛋,被切成两半,橙红的蛋黄配着白色的蛋清,看着就诱人。

这些菜看着粗旷,不如京城那酒宴精致名贵,格外的接地气。

秦博涵从高中入朝为官后,就很少吃过这样接地气的饭菜了。

尝了一口,倒是勾起了他几分回忆,当初落魄,三餐不继,困窘之极。

也是寒冬腊月,快过年了,家家户户都在买年货,就算再穷的人家,到过年了,也要割上一点肉,再不济也要煮上两个鸡蛋,沾沾荤腥。

而他,每日里,早起就煮上一锅薄粥,早上一碗,中午一碗,晚上一碗,勉强度日。

那年大年三十,他就着薄粥,一个人形单影只,哪里有过年的气氛。

是恩师齐大学士,亲自上门来,说他也是一个人过年无趣,来喊他去陪着吃饭热闹一下。

他心中感激,知道恩师是怜惜他才这般说。

那日,恩师因为也是独自一人,也就雇了一个做饭的婆子,那婆子虽然不是专门的厨娘,倒也会做几道家常菜。

那一天的两个人的年夜饭,就是一道猪肉乱炖,里面也是有粉条,白菜、干蘑菇还有夏天晒的菜干。

还有一盘花生米、三四个切好的咸鸭蛋。

不名贵,可在秦博涵心中,那却是他这辈子吃得最好,最温暖的一顿年夜饭。

也是这顿饭,给了他温暖和勇气,能继续坚持下去。

如今看着这一桌子只能说简陋的菜,秦博涵的心却软了一下,再看宋重锦,忍不住目光欣慰。

他有种预感,说不得当年恩师一家的冤屈,就要得以洗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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