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糊不糊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一十四章 好好活着,替身影后只想暴富,米糊不糊涂,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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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在宴会前的这两天,陆晚初没敢做什么动作,一直在思考谢瑾给她说的事。

谢瑾告诉她王乐手里有一张她的黑白照片,还是证件照,编着两根麻花辫。

若只是单纯的证件照,陆晚初还能理解,她的照片在百度一查一大把,可是麻花辫是她最不喜欢的一种编发,出道之前没编过,出道之后都是大波浪高马尾要么黑长直,怎么忽然冒出来一个麻花辫,那张照片上的人不可能是她。

可是谢瑾百分之百地笃定,是陆晚初本人。

陆晚初感觉自己一定是失忆了,不然她不可能不记得自己曾经拍过麻花辫的黑白照。

王乐对她的态度很好,仿佛曾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这套鹅黄色的习惯吗?”男人缓步走到她面前,手里提着一条鹅黄色长裙。

陆晚初的思绪被拉回,她看着眼前的裙子,摇了摇头,“我可以自己挑吗?”

“当然可以。”王乐欣然放下长裙,拉着她的手走向佣人。

这几天里,王乐没有逼迫她做过什么,甚至处处询问她的意见,只要是她开口说的,王乐都会无条件实现。

这太怪异了。

“我喜欢这套,我去试试。”陆晚初摘出来一条黑白拼色礼服,看向王乐征求他的意见。

男人点点头,眼底带着无限宠溺,“好。”

陆晚初换好裙子再试衣间出来,在王乐面前转了两圈,“好看吗?”

“好看,晚晚穿什么都好看。”

晚晚?

陆晚初第一次听王乐这么称呼她,不过她的名字里确实有个晚字。

“那就订这一套吧,再配这双黑色碎钻高跟鞋。”陆晚初指了下鞋子,王乐随后一个眼神过去,佣人立刻取过来半跪在地上给陆晚初换鞋子。

陆晚初本能缩回脚,“我自己来就好。”

“晚晚,以后这些事都会有专门的仆人伺候你,不用你来亲自动手。”

王乐拍了拍她的手背,陆晚初忍住恶寒,挤出来笑容,“我不习惯。”

建国七十二周年,穿个鞋都得用人伺候,又不是什么旧社会。

陆晚初打心底排斥把人分为三六九等,跪着给她换鞋,她怕折了自己的寿命。

“好,那听你的。”王乐和平时一样,同样地百依百顺。

陆晚初换了鞋子照了照镜子,满意地点点头,“还不错,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下午三点,你还能休息一会儿。”

“嗯,那你们出去吧,我睡一会儿。”陆晚初对着王乐一笑,这里的佣人只听王乐的话,王乐点头之后,佣人才纷纷离开。

陆晚初回身继续照镜子,身后坐在床边的男人却没有走的意思。

陆晚初心头微紧,“你不回房间休息吗?”

王乐注视着陆晚初,起身走向了她的方向。

陆晚初不由自主向后退了一步,身后是砌在墙面上的镜子。

“晚晚,我想抱抱你。”王乐抬起手,大概要触碰到陆晚初的脸的时候,被女人往一侧错开步子躲过去了。

“我累了。”陆晚初快步走到床的另一侧,这里距离门口的位置很近,如果王乐用强的,她就跑。

身后的男人很安静,房间里缄默了一阵子之后,才听到他的脚步声。

陆晚初回头,王乐已经走到了她的面前。

“晚晚,我等你接纳我的那一天。”

陆晚初咬唇垂下了头,表面上迟疑,内心忍不住冷笑连连,王乐的深情她要不起,他所谓的那一天永远不可能到来!

王乐带上门离开了陆晚初的卧室,陆晚初跟上去把门反锁,瘫在床上出神地望着天花板。

这几天虽然她没迈出过房间一步,可通过在佣人那套来的话,差不服也猜出来自己就住在市区最繁华地带的酒店。

这就是所谓的灯下黑吧。

而下午的这场宴会,是a城一年一度的名流聚会,能拿到入场券的全都是a城有头有脸的人物。

相应的,参加宴会的人不是去玩乐,而是去结实更多的关系人脉的。

前两年的宴会,陆晚初和谢云泽也会去,不过只有别人巴结他们的份,还不至于他们自降身价去和其他人主动拉关系。

虽然他们每次都是走形式过去看一眼,可她和谢云泽的脸,恐怕整个名流圈都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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