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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偷看人家女孩,人家还肯对你笑不说百分百是对你有好感吧,但至少说明对你印象不坏啊!

在这种时候还不赶快趁热打铁,把优势好好巩固一下?

要是换做那些性子比较急躁的男孩,这会儿可能都会直接借着机会把事情给挑明了说了。

毕竟成不成至少你得先尝试一下,不然还能等着人家女孩主动开口不成?

可惜的是,王琰非但不是那种心思活络的男孩,反倒还是个百里挑一的极品闷葫芦。

在他得知那女孩知道自己在偷看人家以后,立刻就害羞地低下了头,手在笔记本上飞速跳动。

看上去这家伙好像在写着什么东西,实际上只不过是在乱写乱画,借此来掩盖自己心中的慌乱罢了!

这不由得让人有些感慨王琰确实是个怂蛋,不借着机会赶鸭子上架也就算了,人家女孩被你偷看还没脸红呢,自己一个堂堂七尺男儿反倒先像是花姑娘一般羞红了脸!

实际上王琰也对自己的“懦夫行径”感到十分不满,恨不得抽自己两耳刮子才解气。

此刻的他甚至有些想念里人格,若是现在换做他在操控自己身体的话情况肯定要比现在好得没影吧?

以那个家伙堪比城墙厚度的脸皮指不定顾不得现在是上课时间就直接坐到那女孩的身边撩拨人家去了。

当然,王琰是决计不会让里人格再借着什么机会跳出来的。

除非是生死关头,否则的话和那个比恶魔还要可怕的家伙有任何沟通,都是一件无比危险的事情,无异于与虎谋皮。

可是话说回来她的笑容未免也太漂亮了吧!

仅仅只是如此简单的一个笑容,就会令王琰感到难以忘怀,可能要萦绕在他每天晚上的梦境中至少一个星期之久了。

就在姜哲越发能够清晰地体会到王琰内心对这女孩的爱慕之情时,关于这个女孩的信息也随之全部被“拷贝”到了姜哲的脑海之中。

虽然不敢说是关于她的全部信息,但至少但凡是王琰所了解的,已经全部百分百录入到了姜哲的记忆里。

这个女孩的名字叫做夏雨,单单看名字就给人一种十分清爽美好的感觉。

而夏雨在王琰的心目中,也正如同那夏天的细雨一般令人感觉无比舒适。

到目前为止,王琰与夏雨已经相识一年了,而他们现在在读大二。

也就是说,几乎是在王琰步入安市师范大学的第一刻起,他们两人就已经相遇了。

王琰第一次见到夏雨是在开学初往宿舍搬行李时。

虽然初见的时候彼此都不了解对方,可王琰只是瞥了夏雨一眼就深深地迷上了这个女孩。

正如同那首歌里所唱的一般,“只是在人群里多看了你一眼,就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在遇到夏雨之前,王琰觉得这种歌词只不过是为了旋律服务,满足大众幻象而捏造出来的一般,就和童话一样。

然而只有迎来了自己的爱情时,王琰才知道这种歌词所言非虚,甚至真实感觉比起歌里所描述的感觉还要更加强烈,虽然他只是苦逼的单相思罢了。

其实大部分人都是这样,只有真正等到迎来属于自己的爱情时刻,才能理解歌与诗词中所描绘的那种意境。

当然,王琰严格来说并不是什么颜控。

他可不是单纯地因为夏雨长得好看才蝌蚪上脑喜欢上她,虽说夏雨确实算得上是一个美人胚子。

因为那算不得爱,那只能说是馋人家身子罢了!

真正令王琰对夏雨如此迷恋的,是她身上所独有的那种气质。

那种如同莲花一般清纯、美好的气质。

自从第一次相遇之后,觉察到自己忘不掉这个女孩的王琰便开始策划着一场场偶遇。

例如在图书馆看书的时候、接水的时候,还有在校园中的各个角落中“偶然”相遇的时候

其实不知情的夏雨并不知道,她总是能碰见王琰并不是因为他们两个有缘。

而是因为他们之间所有的“不期而遇”都是王琰一手策划的罢了。

当你爱上一个人时才会知道爱情的魔力究竟有多么强,那会推动你有一种不断想要深入了解对方的感觉。

就好像想要把她从出生的第一秒种起,到目前为止活过的所有岁月再陪她重新走一遍才甘心。

当然,以王琰这种极品闷葫芦的木讷性格,是决计不可能亲口询问夏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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