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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星暮不怕丢脸。他只想和夏恬顺利完成婚礼,纵然这个仪式简单到无以复加也无所谓。而且就算两个替身的婚礼现场出了事,丢人的也不是他,而是沈临渊。
沈星暮和夏恬原本准备的西式婚礼,他们的礼服和婚纱都已试好,并且选了蛰城最好的礼堂与誓词牧师。
而现在,情况有变,他们不得不另行安排。
夏恬并不在意过于简化的婚礼,而且她也不是特别喜欢西式的白婚纱。既然婚礼从简,宾客自然少之又少,她便想像电视里古人成亲一样,在铺满红绸缎的殿堂里,身着汉服嫁衣,头顶红盖头,与沈星暮携手拜堂。
对此沈星暮完全没有意见。只不过现在的婚庆公司大多推崇西式婚礼,虽然其中也有少许中式婚礼服务,一时间却没有适合夏恬的汉服嫁衣。
沈星暮替夏恬量身定做了汉服,又绞尽脑汁想出了各种能给的彩礼,这件事才勉强告一段落。
沈氏集团,董事长办公室。窗户紧闭,室内无光,沈临渊如同木雕一般坐在办公桌前。
沈星暮静静地盯着他,看他鬓边的白发与疲惫的面颊。
时间在他们的静默中轻悄悄推移。
沈星暮把手探进衣服口袋,掏出香烟和打火机,安静吸起烟来。
袅袅烟雾里,父子两人变得越发模糊,似乎彼此都已看不清对方的脸。
某一刻,沈临渊抓起办公桌上的一张单子,疲惫问道:“星暮,你知道你和夏恬的婚礼宴请了多少达官贵人吗?”
沈星暮吸着烟,漠不关心道:“那些宾客都是你请的,与我无关。”
沈临渊道:“请柬我都已经发出去了,如果这时候收回请柬,只会贻笑大方,影响我们集团的声誉。但若我不取消这场假婚礼,肖家的人到时候杀进礼堂,不知不少人会受池鱼之殃。而他们一旦受了伤害,并且发现这场婚礼是假的,我们一家人都会变成众矢之的。”
沈星暮似笑非笑道:“父亲,莫非你会担心那群只懂攀龙附凤的乌合之众?”
沈临渊轻叹道:“宾客里包括我们集团的大部分股东,蛰城警局的张局长,王氏路桥的王睿,以及市长胡耀。”
沈星暮问:“所以呢?”
沈临渊道:“星暮,我只是希望你能好好考虑一下,不要因为儿女之情置整个沈家于不顾。”
沈星暮淡淡说道:“如果刘俊的这次计划能成功,霓城肖家将受到毁灭性的打击,甚至有可能被枪神社吞并。父亲,你试想一下,你说的那些人和势力,与枪神社存在可比性吗?我们这次配合刘俊,无论成败,整个枪神社都将成为我们的强硬后台。”
沈临渊摇头道:“我们和刘俊并没有实质的交情。如果真出了事,他未必愿意帮我们。”
沈星暮将快燃完的烟头扔地上,一脚踩熄,抬起头似笑非笑道:“所以你老了。”
沈临渊沉默。
沈星暮道:“父亲,我很不愿意说这样的话。这么多年里,我从未问过你,母亲病危之时,你到底在哪里。这些事都无关紧要。毕竟以你的本事,什么样的女人都能找到,比如比我还小一岁的杜贞就成了你的情人。你当然不会在意我母亲的死活。我不恨你,也不怨你,但你必须你记住你说过的话。母亲出殡当天,你亲口对我说的,以后我无论想做什么事情,你都无条件支持我一次。”
沈临渊的神色忽然变得飘忽,抖动的瞳孔里竟折射出一抹惊惧之色。仿佛他在害怕着什么。
这世上能有什么力量足可使这个在蛰城几乎只手遮天的老人恐惧?
沈星暮皱眉道:“父亲,莫非你想食言?”
沈临渊发出绵长的叹息,轻轻摇头道:“星暮,我一直以为你要的是沈氏集团,却没想过你会为区区一场婚礼,对我提出这件事。”
沈星暮冷声道:“沈氏集团可远远不如夏恬重要。”
沈临渊再次叹息。他脸上的皱纹变得更多,似乎连发丝也变得更加憔悴。他喃喃道:“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不再反对。这场婚礼照常举行,只希望枪神社能一鼓作气除掉肖家。”
沈星暮道:“父亲,你能答应自是最好。如果你没其他事情的话,我就先走了。”
沈临渊忽然道:“等等!”
沈星暮再一次看到他眼中的恐惧之色,迟疑道:“父亲,你怎么了?”
沈临渊叮嘱道:“星暮,以后不要在背地里说杜贞,无论好话或是坏话。你要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这世上比我们沈家更强大的力量多不胜数。而其中有的势力,常人甚至无法理解。他们宛如鬼魅一般,顷刻间就能覆灭一个城市甚至是一个国家。我们在他们面前,就如同蝼蚁比之大象,实在太过渺小。”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莫非杜贞背后还藏着一个庞大到不可想象的可怕势力?如若真的如此,那么年轻貌美的她,怎会心甘情愿留在沈家伺候父亲?
沈星暮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记下了沈临渊的话,转身便退出办公室。
当天下午,沈星暮把沈临渊同意这个计划的消息告诉了夏恬。
她很开心,露出甜美的笑容。但她好像有点激动过头,洁白的牙缝里溢出鲜血,变得殷红瘆人。
沈星暮盯着她的带血笑颜,心中止不住刺痛。他再一次坚定决心,一定要找到三朵善念之花,许愿治好她的病。
晚间,夏恬像贪睡的小猫咪,靠在沈星暮怀里一直打呵欠。
她已经困了,却还舍不得睡。因为他们的婚礼就在后天,而在婚礼来临之前,她必须列出宾客清单。
沈星暮这边很简单,除了沈临渊,高哲羽,叶黎,徐小娟,便再没有其他宾客。
夏恬补充道:“星暮,你不能这么薄情。童遥曾救过我,无论你们再见面时是否尴尬,你都有必要请她一下。至于她来不来,由她自己决定。”
沈星暮微笑道:“童遥太过优秀,我怕你看到她之后会自卑。”
夏恬点头道:“童遥很美丽,也很聪明,以后无论谁娶了她,都是三生福分。但我不会因她而自卑,因为我有最好的哥哥,还有最温柔的你。”
沈星暮将她搂在怀里,重重点头道:“我一定让你成为世上最幸福、最骄傲的女人。”
夏恬列出她要请的宾客,其中除了夏秦,几乎都是住在城市边缘的棚户区的贫民。据她口述,那片区的居民普遍穷困潦倒,甚至很多人吃不起饭。但那些人都非常善良,尤其是一个姓吴的花甲老人,在她和夏秦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曾伸手救过他们。
夏秦遇到刘俊之后,短短几年间就成为枪神社的二把手,摇身一变成了大人物。他曾返回棚户区,想尽全力帮助那些贫民走出困境,但他们大多拒绝他的帮助。
次日清晨,沈星暮拨通童遥的电话。他还记得他们上次通话已是接近三年前的事情,那是他们最后一次通话,童遥只淡淡地说了一句“我们分手吧”。
时至今日,沈星暮再一次联系她,心中难免触动。
电话里,童遥的声音依旧清越动听,宛如茫茫冰河上的一支出尘雪莲。她莞尔道:“沈星暮,我以为你再也不会拨打我的电话了。”
沈星暮道:“你救过夏恬,无论如何我都该当面谢你。”
童遥惊讶道:“你说夏恬?我知道这个女孩,她曾是一名歌手,而且还出演过少许电影。你们曾有过一段绯闻,莫非是真的?只是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说我救过她,我连她的面都没见过。”
沈星暮皱眉道:“你没见过夏恬?”
童遥道:“我只在电视里见过她。”
——又是恶念空间的干扰?
沈星暮疑惑地看了一眼同样惊愕的夏恬,微笑道:“那可能是我记错了。你今天忙吗,我有事想单独找你聊聊。”
童遥道:“我们也就那样了,还能有什么好聊的?”
沈星暮淡淡道:“我和夏恬明天结婚,想邀请你参加婚礼。当然,你若担心我诓你的份子钱,可以空手来。”
童遥明显惊住,片刻后又轻快笑道:“这可真是个好消息。我还真有点没想到你会比我更早结婚。这样吧,你说个地点,我上午还有两堂电动力学课,下课后去找你。”
沈星暮道:“我和夏恬在鱼米之乡小区大门外等你。”
沈星暮挂了电话,去厨房亲手煮了一锅粥。他怕夏恬的牙龈再次出血,亲手喂她吃,每一勺都被他吹得凉凉的再送进她的嘴里。
——两个人吃饭的感觉的确比一个人好。白米粥比牛肉更有味。
饭后沈星暮看了时间,感觉还早,便想再休息一会。
夏恬道:“星暮,我们还是先去鱼米之乡小区吧。万一童遥提前下课,让她等我们就不好了。”
沈星暮摇头道:“大学讲师不可能提前下课,哪怕提前五分钟,后果也出奇严重。不过你都这么说了,我们就先走吧。”
两人到鱼米之乡小区时,上午十点过,离童遥下课还有一个多小时。
夏恬并不着急,她就像大方的男孩子,反手顺了顺身后的裙子,便直接坐在小区外的石墩上。
她这个样子很不雅,但看在沈星暮眼中却别有韵味。
六条车道的城市大道上,各类汽车飞奔而过,其中不缺乏名车。
沈星暮看到一辆黑色的奔驰车飞速驶来,然后停在他和夏恬面前。
沈星夜居然在这个时候找来了。
他一脸得意地盯着沈星暮,似笑非笑道:“大哥,你还记得我对你说过的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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