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笔厌墨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37章 谁还没有年少轻狂的时候,我的未婚妻是主播,执笔厌墨,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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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习惯一个人唱歌,请问可以给我一把吉他吗?”

叶轩真诚的语气清澈嘹亮的响彻整个录音棚。

舞台后方十几名乐队弹奏者皆是盯着台下的荣彭义和张鸿儒。

“这臭小子到底想干嘛?”

“用吉他弹奏?知不知道我邀请这些乐队花了多少心思,吉他虽然是歌曲的主要乐器存在,可未免也太单调了!”

张鸿儒气的浑身颤抖。

如今场面僵持住了,乐队不知道是听叶轩的话还是继续弹奏,下方的观众满脸懵逼。

他们下意识认为这是节目组安排好的。

安排好的屁!

张鸿儒默默掏出口袋的速效救心丸,老了,顶不住年轻人这么折腾。

“给他!”荣彭义递给了张鸿儒一瓶矿泉水指挥着舞台上的乐队说道。

“老张,你别生气啊,至少叶轩没有清唱。”荣彭义笑着安慰道。

“你你还真是乐观主义啊,的确,用吉他比清唱好太多了。可叶轩也太胡闹了!”

张鸿儒摇了摇头。

什么?

好好的乐队不用,非要用吉他表演?

后台全程观看的朱晃眉头从紧皱逐渐放声大笑起来。

原本以为哈士奇歌手会是他争夺第一名的最大敌人,可现在看来,不过如此!

用吉他弹奏出来的音乐着实有限,相较而言,一支完美的乐队弹奏出来的音乐才叫做完美。

舞台上的哈士奇歌手完全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神奇操作!

“看你怎么跟我争!”

朱晃眼神折射出一道寒光。

“您的吉他!”

“谢谢!”

叶轩抱着手中的吉他,工作人员很贴心,还跟他搞了个高凳子。

麦克风调整角度,叶轩手指抚摸着这把湛蓝色的吉他。

舒服了!

跟乐队配合的确不是叶轩的强项,叶轩更擅长的还是一个人弹奏,一个人演唱。

纤细如线的弦剧烈的颤抖,通过某种原理传入麦克风中。

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

叶轩坐在凳子上闭上眼睛娴熟的弹奏起来,这首歌,他弹奏了太多遍,早已经烂熟于心。

吉他的前奏略显沉重,张一凡安静的欣赏着。

想必,这位哈士奇歌手表演的又是一首原创歌曲!

曾经说过不会抽的烟

都已经吸进肺里好几年

曾经梦想天真无邪

后来满脑子都是为了钱

叶轩喉咙蠕动将这首歌曲娓娓道来,当初自己还是一个为梦想而努力的愤青时候,被人鄙视的时候,觉得这个世界真尼玛操蛋的时候,叶轩总是会下意识掏出p3听听这首歌。

嗡嗡嗡——

吉他在叶轩手指间弹奏的愈发快了起来,所有人都沉浸在歌曲中莫名的沉重之中。

都说生命可以不分贵贱

可有些人天生就称之为少爷

有人只能低头看着地面

抬起头都是肮脏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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