旦暮遇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307章 蜀王的头好绿,我的神器是鼠标,旦暮遇之,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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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您这头发,怎么跟狗啃过似的?”立春扒拉着陈克的脑袋,一脸狐疑道。
陈克的脸黑了下来,一把拿开立春的手:“会不会说话,这叫短碎!”
“好吧,您是少爷,想叫什么就叫什么。”立春捡起桌旁的旧衣裳,笑嘻嘻的跑开了。
还知道我是少爷啊,下次再敢乱摸,砍掉你的爪子!
陈克看着铜镜中的自己,不禁哀叹一声,确实像狗啃过的,他对这个世界的发型师要求太高了。
整理一下换上的新衣,陈克装作自我感觉良好的向外走去。
这会才是下午,不过必须要早点去。
皇家宴会非同小可,只是过宫门接受检查就得要一个多时辰,陈克可不敢迟到,让人抓住小辫子。
“鹑之奔奔,鹊之彊疆。人之无良,我以为兄。
鹊之彊彊,鹑之奔奔。人之无良,我以为君。”
马车行驶在大街上,陈克看着拄着拐杖哼着歌的乞丐,一脸惊讶之色。
现在的乞丐都这么有文化了?
几个治安军忽然冲上前,直接把乞丐打翻在地上,用铁链拴着给带走了。
马车只是行驶了两条街,陈克至少看到四五拨因为唱歌被抓的人。
陈克不禁暗自摇头,被抓的乞丐和小贩,可能根本不知道这首歌什么意思,只是当成流行歌曲学来唱了。
抓了他们有什么意义?
不是反而坐实了歌中的影射吗?
这首歌能传播的如此之快,肯定有人在幕后推动。
至于这个人是谁,陈克多少猜到了一些。
所以说,千万不能小看女人,各个都是狠角色!
陈克看着车窗外的街道和建筑,还有一座高高耸立的神龙塔,不禁微微有点失神。
来到京城也有大半年,这座城市似乎还是那么陌生。
而他在京城的这些日子,似乎做了很多事,又似乎什么事都没干。
卖酒,卖辣椒,卖鸭脖子,闲了就打打情敌,刷刷坏名声,要不就是和夏氏三代人玩捉迷藏的游戏。
虽然动不动就要装孙子,但他也不觉得自己委屈。
有一部分是因为秦国公主,因为他那有钱的爹,可更大的原因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
简而言之,嗯,就是他有一个鼠标。
所以他会变强,变得很强,就实力而言,这个城市大部分的人最终都是要仰视他的。
当然了,他活着是为了自己,而不是要活给这些人看的。
既然如此,那又何必在意这些人的眼光?
嗯,果果知道就行了,我还不稀罕让他们知道呢。
陈克摸着狗啃头嘿嘿一笑,富丽堂皇的大夏皇宫映入了眼帘。
果然如他所料,进入皇宫,一连经过八道检查,还被一个小太监摸了大腿内侧,总算在黄昏时分,抵达宴会大殿前。
芳华殿?
陈克站在大殿的台阶下,一脸惊讶之色。
他如今不是菜鸟了,知道一些皇家的礼仪。
芳华殿一般是用来宴请外国使节的,所以才修建的十分大气。
夏氏在这里给秦国公主送行,是把她当成外人了?
大概只是一个提醒吧,带着点警告的小意味。
公主的仪驾从另一边浩浩荡荡走了过来,充满了宫廷剧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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