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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间雾气重重,幽寂寒冷。偶尔会有大雪压断树枝的声音,或者寒鸦的哀号远远传来,让人觉得更加的清泠寥落。
很快浓雾被人推开,一个浑身穿着白色衣服的人,从里面缓慢的走出来,他的头上也戴着白色的头套,根本看不楚样貌,只有口鼻处不时的冒出一团团雾气。
小心的往前走了几步,他半蹲在一棵树后面仔细的观察着,半晌举起右手做了几个手势。很快身后又出现了两个一样装束的人,他们朝着周围看了一圈后,又快速的向前移动。
“营长,这里就是齐三河的地盘。”
脑勺嗯了一声。
齐三河是个积年老匪,据说他们家在大明朝时就已经落草为寇。数百年间的经验积累,齐家已经把这个行当的作用发挥到极致。“抢杀绑烧”都已经形成了一条产业链。
在赣、粤、闽、湘四省,齐三河是百姓们闻之变色的魔王。只要他的名字出现,相伴的就是家破人亡,死伤枕籍。
“小心戒备,不要露出咱们的行踪!”
开始还不明白,为什么身上的冬季“迷彩”里子是白色的,现在终于明白师长的苦心了。只要反过来穿,在雪地里就是最好的伪装,而且戴上头套后,脸也不是那么的冷。
“牛鼻子就是想得远!”
可就在这时,一个队员沉声喝道“
“营长,前面发现异常。”
一股黑烟腾然而起,伴随着的还有哭喊声,这让脑勺的心一下子揪紧了。一段不愿吐露的儿时记忆,又浮现在眼前。
那天也是这个样子,到处都是哭声、喊声,还有一个个催死挣扎身躯。他们是自己的亲戚,是自己的邻居,只是在土匪的肆意杀戮中,都化为了冷冰冰的尸体。等到一切结束,往日欢声笑语的村庄,已经烈焰中化为飞灰。要不是被师父收养,恐怕他的生命已经终结在六岁。
“上去看看!”
脑勺咬牙切齿的说道。
一个小村已经被几十个土匪围住,他们肆无忌惮的狂笑着,不时地还朝天开上一枪,吓得那些村民一个个面色如土。虽然已经在哭泣求饶,匪徒们依然用红缨枪把人扎死。
“窦家村的刁民,老子五天前要你们上交今年的供奉,结果派来的弟兄被你们打死了几个,不就是仗着有大刀会的二当家撑腰么?今天老子就血洗你们窦家村,看看二当家敢不敢来救!”
一个匪首嚣张的喝道。
他骑着一匹黑马,看上去威风凛凛。不过在马的脖颈处挂着几个人头,如今正在沥沥的滴着血液。
“三当家,这些穷骨头没什么好东西,干脆杀人放火就走,我看那个大刀会的人恐怕不敢动。”
一个横眉立目的土匪大声地喊道。
“别,老子已经放了个眼线出去,现在也该到北头庄了。那些大刀会的泥腿子如果不敢动,什么歃血为盟就是句屁话。以后这地面上,他们说的话连鬼都不信。要是动了,这次买的英吉利快枪就能见血。反正他们拿的多是大刀长矛,可刀子再快,能比枪快?”
说到这里,匪首发出了渗人的笑声。
“三当家英明!”
下面的匪徒纷纷叫嚷起来,而且手里的动作也越来越大,不多时就有十多个人倒在血泊中。而一旁的屋子里,也有人进进出出。听着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应该是土匪把妇女都拖到这里发泄了。
“营长怎么办?”
战士们一看到这个惨状,气的是血灌瞳仁,马上就要冲上去拼命。
“神枪手,在山顶上占据有利位置,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一组二组的战士呈战斗队形前进,三组保护电台。”
完成任务,还是拯救百姓,一瞬间脑勺也是犯难。不过最后他还是决定进攻土匪,不管回去被师长怎么批评,他都必须这么做。
脑勺布置完以后,举起两只手同时的往前一挥。俩个战斗小组立刻呈纵队快速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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