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洁滴小龙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百七十九章 选崽儿,魔临,纯洁滴小龙,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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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仨,又有哪个是好的呢。”

“瞧您这话说的,至少我瞅着,这大燕,是越来越好了。”

李梁亭摇摇头,

道;

“自西入京的路上,所见所闻,百姓的日子,可算不得好哦。”

“该收拾的麻烦,挨个收拾喽,接下来的日子,也就慢慢变好了,再说了,这天灾,是难以捉摸的。什么时候来,我们都得受着;

但,

不管再怎么大的天灾,也比兵灾要好得多。”

李梁亭被郑凡搀扶着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看着郑凡,

笑道;

“你小子,从当初的小虾米,眼瞅着也封侯了,但说话,还是那么好听。”

“甭管啥时候,这吃饭的家伙可不能丢。”

“过谦了,过谦了,论打仗的本事,下一代的娃娃们,哪个能比得过你?”

“您这话我爱听,您多说点。”

“呵呵,饿了,说不动了,就想着这一口鸭子,唉,老祖宗定下的规矩,也忒没意思了,荣华富贵里头少了个口腹之欲,日子过得那般寡淡还有个屁的意思。”

郑凡亲自帮李梁亭包了一块鸭子,送了过来。

李梁亭接过,送入口中?

指着桌上,

对姬成玦喊道;

“小六子,就这么点儿啊?”

“哟? 叔? 您尽管吃? 保管您断不得顿。”

姬成玦下去继续烤鸭子了。

看着姬老六离去的背影,

李梁亭笑道:

“我啊,就爱吃这小子给我烤的鸭子。”

“味道是很不错。”

“不不不? 肉烤熟了? 加点儿料,在我嘴里,都一个鸟样? 可偏偏陛下几个孩子里? 就他? 无论是从长相还是其他? 都最像陛下。

陛下小时候和我抢鸡腿吃?

现在啊?

我看着他就像是看着陛下在给我烤鸭子吃一样。”

这话,

李梁亭说得,郑凡可说不得。

这时,

李梁亭看向剑圣,

道;

“当年听良申说起过? 你曾去过咱北封郡? 找他打过一架?”

剑圣没回应? 站起身? 默默地走到另一处的窗边。

对此,

镇北王并未生气。

不要认为剑圣住在侯爵府隔壁,不要认为剑圣几次陪着郑凡出来?

堂堂晋地剑圣,就真的是侯爵府的供奉或者家丁了。

剑圣的高傲,一直没有褪去。

他曾一剑刺死过老司徒家家主,

自然可以对大燕镇北王毫不遮掩;

先前回应李良申,并不是因为李良申是镇北王府的总兵,而是因为李良申是剑客,彼此曾认识。

剑圣不懂得什么叫“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但到他这个地步,不愿意或者懒得去的时候,绝大部分的应酬,都可以无视掉了。

李梁亭笑道;

“记得你输给过无镜,是吧?”

剑圣依旧不搭理。

“我呢,当初功夫,比无镜好那么一点点,但无镜天赋好,如果我没受伤的话,他现在,应该比我强那么一点点;

所以,

咱差不离其实是一个平手。”

剑圣依旧不为所动,继续看着下方燕京城街道上的行人风物。

李梁亭“嘿嘿”笑了笑,

他的头发,已经半白了。

其实,不算太老。

但这次进京,给郑凡的感觉,确实是和上次不同。

据说,镇北王当年受过一次重伤,导致其武道之路被中断,而对于武者而言,一般是等到年迈时,气血也会跟着衰败;

但这一幕,在镇北王身上,体现得更早了一些。

李梁亭继续吃着烤鸭,

同时对郑凡道;

“晋东那块地方,没什么问题吧?”

先前是叙旧,叙的是长辈和晚辈,现在,是谈公事了,既然是公事,就用不着再执晚辈姿态。

“问题,不大。”

李梁亭点点头,道:“野人到底是没蛮子耐揍。”

“是。”

这一点,郑凡不会否认。

雪原,确实和荒漠不能比,雪原如果没出野人王,三家分晋后的司徒家都能捏着他们的栾子揍。

而荒漠呢,

百年镇北侯府,其实一直未曾对那片沙子覆盖之地真的放下心来过。

柯岩冬哥部族刚到雪海关时,郑凡敢马上领着他们去打野人,这些蛮族,也能嗷嗷叫地上去揍野人,这,其实就是“食物链”的一种体现。

“说说,你是打算如何对付他们的,毕竟,有一点是相通的,无论是荒漠还是雪原,我大燕兵马,不可能真的完全覆盖驻扎上去。

咱两家,搁在乾国,就是两处藩镇,这为国戍边,自是不能藏私,互通有无互有心得嘛。”

很显然,

虽然语气里带着些许长辈的范儿,但实际上,李梁亭是拿郑凡当一个阶层的人看的。

“王爷,其实方法还是那个方法,无非是分化、拉拢、打击罢了。”

“就没点新意?”

“我组织了一批方外之人,和尚道士术士什么的,都有,还有一些浑门中人,让他们去雪原上传教。

现在,已经初步见效了。

不少雪原大部族已经修建了道观或者寺庙。”

“呵呵,我记得,野人是信奉什么星辰的吧?”

“是。”

“其实,都差不离,蛮族信奉的是蛮神,本质上,都是些虚无缥缈乌烟瘴气看不见摸不着的玩意儿。

你这法子,倒是不错的,这是在从根儿上掘人家的祖坟。

只可惜,

荒漠上,暂时还不能用。”

郑凡点点头。

李梁亭擦了擦嘴,

道:

“雪原,是被无镜和你一起打趴下打服打软了,自古以来,刀锋不利,战场上砍不过人,这气儿,就起不顺。

想那乾国,自称什么文教之地,才子风流,但你瞅瞅,我大燕,固然有一些酸儒,但绝大部分百姓其实是瞧不上乾人的那种羽扇纶巾模样了。

无他,就是战场上不经用呗。

对蛮族,

这百年来,都是在软刀子割肉罢了,得给他们打崩一次,打得他们自己都认为他们的蛮神不会再保佑他们了,接下来,你那套法子,才真的有用。

成,

你写信回去,派些人过来,到我府里去宣扬宣扬,咱也得做做准备不是。

放心,

人呢,

不白要,

你那儿缺战马么?”

“回王爷的话,不缺。”

“也是,差点忘了,雪原,也是个产马地,甲呢?”

镇北侯府的甲兵,可谓天下闻名!

“回王爷的话,自己在造着了,天断山脉里有矿山在开,奉新城外,每天都在锻造。”

三儿改进了锻造之法,从锻造技艺到炉子,都进行了提升,唯一不懂的,大概就是那神乎其神的铭文。

但相较而言,对于那种已经失传的铭文技术,对原本工艺的提升,已经使得侯爵府下的各镇兵马的换装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了。

甲兵的质量,更是有着绝对保证。

李梁亭似乎有些意外,

但随即,

摇摇头,笑了;

是了,他是听闻过,这位小老弟,在民生治理上,不逊其统兵打仗。

唉,

可惜了,可惜了,当初没争得过田无镜。

也怪自己当初不够坚决,真坚决下来的话,这小子,大概就会到自己这里来了吧,毕竟,他也是北封人氏。

“战马不缺,甲兵,也能自足,粮,又不可能运过去;

唉,

但我这辈子,就是不喜欢欠别人的人情,要不,把倩儿给你?”

“………”郑凡。

“你和倩儿有缘啊。”

“王爷……”

虽说四娘在家里成天说着,要调教什么公主郡主;

但对于镇北王府的郡主,郑侯爷是真的难以想象她进了自己后宅,会成什么样子!

哪个男人都不希望自家后宅住着一个疯女人吧?

“倩儿常被人奚落,说她当初第一个发现的你,却最终让你这凤雏离开了手心,你呢,如今位置坐得越高,她呢,所受的非议也就越多。

这上位者,别的毛病其实都无所谓,但唯独一个,不能识人,这是最大的弊端!

倩儿要是给你,

就没人再敢拿当年的事儿说她了,你说是不?”

“多谢王爷好意,可,可我已经有妻子了。”

虽然侯府的后宅,四娘是当之无愧的女主人,公主在其面前都不敢有丝毫造次,但在官面上,公主才是郑凡的正妻。

“呵呵,楚国公主罢了,身份尊贵是尊贵了点,但我王府的郡主,难不成还真比她楚国公主差了?

让陛下赐一道旨意,弄个平妻就是了,也不欺负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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