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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传洋在发懵,不知道是躲避还是将手中的枪转过来对着扑过来的家伙,他实在是太欠缺这样级别的干架经验了,年轻啊。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身子突然被一股力道扯开,然后一条身影向那大狗熊一般的家伙迎了上去。
嗤!
啊!
是王忠,王忠把林传洋扯开,并迎了上去。
王忠毕竟比林传洋大一些,而且,他毕竟和这些熊瞎子般的杂碎真刀真枪的干过。不管是什么样的人,见过血和没见过血的人是心理素质是完全不一样的,王忠在这方面要林传洋高了两个档次。
他没拔枪,华哥说过,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动枪。所以,他用刀,是刺刀,军刺,这也是他买的装备之一,很锋利,有放血槽的军刺。
事实上,他扯开林传洋的时候,已无力攻击了,力用尽,且发力的距离不足,角度不对。其实,不用他发力,他只需将军刺对准扑过来的黑皮混子就行,那家伙虽然看到了王忠手中的军刺,但是他招式已老,根本无法收力刹住身形。
于是,那黑皮货只能自己往军刺上扑,嗤的一声,军刺穿过他身上的外套,轻松的插了他的小腹,像切豆腐一样。
这一幕很诡异,如果不是黑皮混子到最后强行扭了一下身子规避要害,那样子就像是他自己撞到刀上自杀一样。
这一下,不止林传洋懵了,澳沙和他的兄弟也懵了,靠,怎么那么邪门啊。
经过这一下变故,火枪已和阿五阿六动了起来,他们都拔刀在手,围向澳沙他们。
澳沙四人,一人受伤了,火枪他们五人,但从格斗力上,和对方不是同一档次,所以虽然人数占优一个,但整体战斗力,应该还不能和对方三人持平。
用刀对决,还是用枪控制局面逃离?还是用枪将对主控制?火枪很头痛。
阿五阿六级别太低,他们只刀,也就是说火枪他们有三把枪,但是,林传洋有枪也只是做做样子而已,连保险都不知道打开的家伙,枪在他手里不就是一块铁疙瘩么。
两把枪对三个半只有刀的黑白皮,正常来说,足够了,但是,即使是经验最好的火枪,他的实弹射击也没超个十数,面对皮粗肉厚的三个半黑白狗熊,他们真的占不到什么便宜。
“火枪,掏枪,最快速度撤退……。”耳塞里传来范本华的吼叫。
砰!
餐馆门外枪声响起,是大狗开的枪的,子|弹落在澳沙的兄弟脚边地板上。
“老大,让大狗把枪给我,枪在他们手里简直是浪费。”纳漫西作为才投诚过来的人,范本华还没给他枪的。
“好,大狗把枪给他,让他接应火枪他们。”范本华当机立断。
来的人是温帕他倒是可以让大狗将枪给纳漫西,如果来的是巴朗斯的人,他肯定不会贸然把枪给纳漫西。
现在场有点乱,温帕手下的人虽然街头战斗经验丰富,但是因为手里只有刀,所以听到枪声一起,他们便自己找掩体遮挡物,店门外是宽阔的行人道,旁边划了不少停车位,这个时间路边停满了车,要躲倒是不难。
砰!砰!
纳漫西有枪在手,顿时就威风了,他向躲在车子后面的家伙开了两枪,然后枪到了餐馆门口。
“火枪,撤出来……。”纳漫西大叫。
但里面澳沙和他的同伙利用翻倒的桌子做成掩体守住林传洋和王忠的退路,他们根本退不出来。没有用枪经验,有枪,在特定环境下也不一定就能胜过用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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