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茄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百六十一章 意外收获,末日从噩梦开始,暗黑茄子,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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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虎骨镰刀的外形狰狞恐怖,刀刃上更是有一丝丝若有似无的怨气缠绕。

维尔夫只是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一把刀符合条件。

他点了点头。

随后取出了一个东西。

一个黑色的,照相机。

实话实说,照相机这玩意儿,现阶段已经很少见了。因为手机已经取代了照相的功能,而且在性能上,几乎已经是相差无几。

除非是专业摄影,否则一部手机都够了。

所以看到对方掏出来一个照相机,林默的确是有些意外。

但很快,林默就从这个照相机上感觉到了一股波动。

这上面附着一只鬼。

应该是一种很另类的梦魇。

“被这个东西拍下来的东西,可以进行定位,主要是噩梦物品上的辐射频率,每一种梦魇的频率都不一样,但同一种类型的梦魇物品的频率会有很大一部分相似的地方,将精确度调整到比较宽松的标准,可以在一定区域内定位类似的梦魇和梦魇物品。”

维尔夫有什么说什么。

这是他们的传统。

而且维尔夫很清楚,一些梦魇是拥有辨别谎话的能力。

如果自己因为说了谎话而丢掉性命,那就太亏了。

到现在,维尔夫都没意识到,面前的这个人,其实是一个和他一样的活人。

林默接过照相机试了试。

镜头里的世界居然更清晰,还支持缩放。

林默对着虎骨镰刀拍了一张照,然后在这个探员的指点下,点开了相机屏幕上的一个按钮。

下一刻,屏幕转变为一个雷达一样的画面。

上面闪着一些光点,分布在一大片区域内。

“定位范围是五公里,主要是在圣城区域里,实际上,我们目前支持定位的区域,也就是几个圣城范围之内。”

听到对方这么说,林默是连连点头。

这也够了。

看屏幕上的光点,也有十几个。

这比自己一点一点的摸索寻找要强多了。

林默挺喜欢这个照相机。

不需要充电,和自己之前得到的那个笔记本差不多是一个类型的梦魇物品。

挺不错的。

好东西啊。

先收着吧。

而且这个特别事件处理局探员身上的好东西还不止这一个。

“你身上这个披风挺好看的,拿下来我看看。”

维尔夫有些不情愿,但不敢不听,心里说抢就是抢,看啥啊,蒙谁呢。

林默觉得这个斗篷挺不错,轻便,坚韧,而且还能掩盖气息和隐匿身形,好东西啊,也收着吧。

“哎,你这件衣服也挺好看的。”

维尔夫一哆嗦,只能脱衣服。

作战背心,武器,通讯器什么的,脱了个干干净净。

“你手上这块表是什么牌子的?”林默瞅了一眼。

这次维尔夫有些抗拒,心说你特么有完没完。

“这表,不能给你。”

维尔夫护着手表。

“你是靠这东西脱离噩梦世界对吧?没事儿,你给我,我可以送你一颗豆子。”

维尔夫不知道什么是豆子,他没法子,只能把手表摘下来。

这个时候林默上下打量了对方一眼。

眼睛落到了对方裤子上。

维尔夫直接跪在了地上“大哥,这裤子真不能再给你了,我,我没穿内裤啊。”

林默轻咳了一声“那算了。”

基本上,对方已经被自己扒光了。

差不多了。

林默这个时候走过去,把这些装备都塞进了纸箱子里。

带回去,让谢教授他们研究研究也挺好。

照相机得拿在手里,林默得按照上面的定位找刀。

取了一颗脱离豆,塞到了维尔夫的手里。

“你回去之后别乱说话,我呢,就是来找东西的,找到了就走,你们千万可别节外生枝,最好呢,是忘了这回事,记住了没有?”

林默这个时候在维尔夫耳朵边说话。

用的是蛊惑。

这种诅咒,林默用起来越发的顺手,已经逐渐适应了。

维尔夫在听到这些话的瞬间,眼睛就有些迷离了,瞳孔失焦,这是受到蛊惑的表现。

林默为什么要把对方扒个精光?

不光是馋那一点先进的装备,还因为,要把对方身上可以抵挡诅咒的东西都取掉。

林默不傻。

对方是白鹰国特别事件处理局的探员,相当于安全局专家组的成员,这次接触,想要保密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杀人灭口?

那特别事件处理局立刻就能察觉出来。

毕竟,对方的身体还在现实世界,一个探员突然死亡,你猜猜特别事件处理局会怎么样。

可不杀人灭口,对方回去也必然会如实汇报。

所以林默就想了个其他法子,用蛊惑诅咒给对方洗脑。

效果,肯定会有,但能持续多久,林默不知道。

在林默计划里,只要三天之内对方能忘了这个事情,那就没问题,因为三天之后,自己就会返回暴食者号。

此刻林默伸手在维尔夫面前晃了晃。

对方没反应。

看起来有效果了。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林默又在对方耳朵边上说了两遍,就是要让对方忘记今天发生的事情。

说完之后,林默把那一刻脱离豆塞到了对方嘴里。

下一刻,维尔夫消失不见。

这是从噩梦世界脱离了。

俗称下线。

林默看了看相机屏幕上的光电,校准方向,朝着最近的一个走过去。

……

三个小时后。

林默坐在一个酒吧门口,开始和一个浑身刺青的人聊天。

“刺青好酷!”林默称赞了一句。

他没瞎说,对方身上的刺青的确非常炫酷。

死神、骷髅,还有十分恶毒的咒骂语言,占据了对方两条手臂和后背。

这浑身刺青的壮汉森森一笑,似乎对这番夸奖颇为受用。

“看一看就可以滚了,老子没时间和你这个黄皮小子瞎白活!”

对方说话很冲。

这个林默理解,就他目前对这个圣城的了解,但凡是敢在外面溜达的,那都是狠角色。普通人,都是老老实实的躲在这个城市相对安全的地方,祈祷不要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或者就算发生了,也不要落到他们头上。

所以有趣的事情就在这里,圣城这个地方,看似混乱,人类和梦魇都有,但如果老老实实的待在城里的特定区域,绝对比在外面要安全得多。

原因就在于,这里有一种共生的规矩。

人就不说了,那些进入圣城的梦魇,也会遵守这里的规矩,那就是不会乱杀人。

它们要杀人,会去专门的地点。

一开始肯定会有对此不屑一顾的梦魇,但这种梦魇的下场,就是被其他盘踞在这里的梦魇联手干掉。

不光是这里的人类需要圣城,一些梦魇也需要。

在这个地方,普通人也有机会强化自己。

刺青就是一种路子。

这可不是普通的刺青,那是用混合了梦魇血液制作的颜料,可能还会加入一些其他恐怖的东西。

这种刺青会让活人,发生一些变化。

简单来说,就是让人变得人不人鬼不鬼。

可以使用一点梦魇的力量,甚至是能力。

不过在林默看来,这可能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刺青可以让这帮人带着变得有些疯狂。

疯狂的人,胆子会大很多,以前很多不敢做的事情,也敢做了。

对了。

林默还发现在圣城,存在着大量的瘾君子。

一开始林默还真不太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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