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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墨川也在一旁道:“以荆芥先生的年龄,若然家人尚在,只怕是妻儿满堂的,爱妻与娇儿,只怕还在家里焦急等待你的归来。平邑王对你的安排,荆芥先生自己琢磨琢磨。若你愿意,这次就可以与我们一道回京,顺便去太医院入职。”
荆芥沉默片刻,终于抱袖起身:
“多谢平邑王的照拂和提携,草民愿听从邑王的安排。”
…
沈墨川送荆芥回去后,回到营帐中,见元谨在看书,禁不住:
“属下只当爷最多是赏这位荆芥先生白银黄金,甚至豪宅美人,没想到会是推荐他进太医院。”
元谨头也不抬,反问:“在潭城军营当军医,一年的俸禄是多少?”
沈墨川挠挠头:“……额,一般的军医一年俸禄最多不超过五两,包三餐与住宿。荆芥先生刚进来没多久,怕是一年三四两都不一定有吧。”
“是啊,以这位荆芥先生对药理的通晓熟悉,若真想赚大钱,又何必来当这么个一年连五两银子都赚不到的军医?可见他不是个爱财的,给他再多钱,他只怕也不会稀罕,军营的士兵来自大江南北,各地的都有,他是为了想多打听,快点找到家人,才会选择进军营,”元谨翻过一页书,“所以,还不如赐给他最想要的。”
沈墨川点点头:“爷想得透彻。”又想到了什么,摇头:
“不过,说起来这位荆芥先生倒也算贵人运十足了,接连遇贵人扶持。”
元谨目光从书上移动,望向沈墨川:
“接连?”
除了他,还有谁想要提携荆芥吗?
沈墨川也就带着几分调侃,说道:
“爷就当个风流韵事听听。属下也是才听军营里的本地士兵说的,说是荆芥先生两个月前在街上无意救下个心绞痛的寡妇,那寡妇姓阮,是带着丫鬟与随从来东南这一代探亲的,途径潭城,过来逛逛,谁想犯了心疾,幸亏被荆芥先生相救,才没什么事。事后,那寡妇竟是打听到他当职的地方,三天两头就遣了家丁到军营给荆芥送美酒佳肴,名衫贵饰。据说那妇人本只是旅居潭城,逛逛就走,却因为荆芥先生,在潭城又多留居了两个月。大家说,明摆着就是那有钱寡妇迷上了荆芥先生,才缠着不放,又都私下笑言,说荆芥先生还做什么军医?还不如入赘了那有钱寡妇,给她当上门夫婿,吃香喝辣呢。爷说,这荆芥先生是不是命好,总有贵人扶持?”
元谨不禁眉一挑,却也不奇怪荆芥能有这个魅力,只问:“听你这么说,那个寡居妇人也不是一般的人。”
一个寡妇,能够带着随从游山玩水,想多住一段日子就多住一段日子,还能频频派人给荆芥先生送名贵礼物,更重要的是,有了心仪对象,也没什么避讳,底气十足地示爱,表示家里是有人撑腰的,绝不是普通的富贵人家。
大晋民风开化,寡妇再嫁,不是什么新鲜事。
但,就算生了再嫁人的心,看上谁,一开始也多半是遮着掩着,或者托媒人迂回婉转地试探,绝对不好意思如此大胆。
果然,沈墨川听元谨这么一说,立刻就越发兴奋,压低声音:
“爷还真是明锐。属下当时听了,也有些好奇,就去打听了一下,谁想这一打听,才知道那位寡居的妇人姓阮,都唤她阮娘子,是长居京城的。”
“姓阮?是京城人士?”元谨眉心一个跳动,似乎猜到了什么,身躯也坐直了几寸,“莫非与后宫的贤妃有什么关系?”
如今掌管后宫的贤妃,父姓就是阮。
“爷厉害,”沈墨川点头,“没错,那阮娘子就是贤妃最小的娘家嫡亲妹妹,名唤芸翘,早年成婚后,不足一年就丧了夫,也没生养,后来一直寡居。这阮芸翘只有一个婆婆,夫婿又是独子,寡居后,侍候婆婆过了几年,等婆婆病逝后,贤妃怜惜这个妹妹,又怕她一个无儿无女的寡妇被夫家欺负,单独建了个宅子,给阮芸翘居住,又给她拨了不少丫鬟婆子照顾她,再凭着夫婿留下来的遗产,这阮芸翘也算是个有钱有势有背景的寡妇。”
元谨眯眸,原来是贤妃的亲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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