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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情头摇得像拨浪鼓,“我不是不陪花老板喝,而是小时候偷喝过父亲的酒,又苦又辣,实在是难以入喉。”宁情想起那味道,脸都皱成一团,表情十分生动。

杨钧翰看着好笑,这样还来请他喝花酒,“你的意思,你喝茶,我喝酒,那岂不是算我一人独饮,那我还不如与友人喝去。”说着,起身就要离去。

宁情连忙起身拦住,心下明知是这家伙小肚鸡肠,伺机报复,可是,她好不容易把他约出来,怎能就这么让他离去。

不就是喝酒吗?心下一狠,道:“花老板,我陪你喝还不成。”

宁情拿起一旁的空酒杯,满上。学着那些男子喝酒的模样,豪气万丈,一口喝下整杯。

杨钧翰没想到这个女人竟然一口气喝了一杯,对于初次喝酒的人来说,苏醉一杯下肚多半要醉。

他可不想一会还要送她回客栈。本是为难她一下,小小惩戒这个女人,没想到她还真喝。

没想到的事情在后面,那女人居然又倒了一杯,举起酒杯,笑道:“来,花老板,再饮一杯。”

杨钧翰连忙止住她,道:“酒不是这样喝的,要慢慢饮,才能喝出其中滋味,你这样叫糟蹋酒。”

宁情笑道:“那你且坐下,我们慢慢饮。”

不过如此嘛,她还以为有多难喝呢,刚才的酒暖暖的,虽然入口还是有些苦辣,可是没有小时候那么强烈的感觉,可能小时候的味觉更加灵敏。比起喝药,这酒好喝太多。而且肚子里也好暖和,怪不得许多人都说喝酒可以暖身子,果然不假。她觉得再喝十杯都没问题,一会出门正好驱寒。

杨钧翰无奈一笑,坐下,拿起酒杯,喝了一小口,问道:“怎么样,好喝吗?”

宁情学着他的样子,也小抿一口,点头,“还不错,但也不是很好喝。奇怪你们为何如此热爱喝酒?”

“不是喝进去马上吞掉,而是让酒在口齿间流淌一番,再咽下。”杨钧翰发现自己居然在教一个女子饮酒。

宁情又喝了一口,让酒在口中停留了一会,兴致勃勃地对杨钧翰道:“这里面还有甜味,在舌尖转了一圈后,发觉这酒还挺好喝的。”

杨钧翰看着眼前的女子像发现好东西一样,眼睛亮晶晶的,面色生动。

“你购置鲜花何用?”

宁情一听花老板居然主动问起,心中觉得是否有些希望,坦言道:“我要做胭脂。”

杨钧翰想,她还没有找错,清水畔那一片土地确实都是供应胭脂商所种植的,他名下也做胭脂水粉,可惜一直不温不火,特别的胭脂的配方比例一直不得其中精髓,做出的产品不尽人意,自然销售也不太客观。

她方才说她叫宁情,前些年苏城宁家的胭脂就是做得最好的,看来他要去苏城打听一下。

“第一次做?”杨钧翰问道。

宁情点头。

“做胭脂不错,可如今这胭脂可是苏城的陈家一只独大,你一个名不见经卷的女子,如何想要做胭脂?毕竟胭脂市场已经被苏城陈家独霸,其他一些散户都没挤得头破血流,你又是刚刚入门,何必趟这。”

提到陈家,宁情微微一笑,抿下一大口,若不是宁家搬到京城,哪里能轮到陈家把胭脂做大。

“那又如何,不试试怎么知道有没有市场?”她只想养家糊口,又没打算做多大,也压根没想过与陈家抗衡,毕竟,陈季礼脑子聪明,她自认可干不过他。

她也是无路可走,并不想与陈季礼再有任何瓜葛。如果能做成胭脂,那也是陈季礼做陈季礼的大老板,她做她的小商贩,井水不犯河水。

杨钧翰看着面前的女子,“这胭脂并不好做,既要美颜也要养颜,每家都有每家的秘方,秘而不宣,做不好的可要血本无归。”

想到那个人,宁情觉得脑袋有点沉重,眼睛也有点恍惚,看对面的花老板都有重影,莫不是要醉了,可是她好像还能喝,于是,又满上,喝了下去。

“不会血本无归的,我有秘方,我们宁家的胭脂可是最最好用的,要不然也不会买到京城去。”宁情觉得舌头好像有点变大了。

于是憨憨一笑,道:“花老板,这酒怎么回事?你帮我看看,我舌头是不是变大了?”说着,吐出口中的粉红,身子前倾,手指娇俏俏地指着自己的舌。

这个女人怕是醉了,居然在外人面前如此这般,真是看不下眼了。

“你醉了,不要喝了,你住在哪个客栈?我送你回去。”说罢,起身欲搀扶,又想到她是女子,实在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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