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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大的一颗钻石嵌在明晃晃的指环上,一看就价值不菲,关千曼手长的也好看,可谓是相得益彰。
“和谁?”
“孟灏,”关千曼简单介绍了下,“就那个地主家的傻儿子。”
宋元清对此觉得非常诧异,关大小姐之前可是十分抗拒,差点儿因为这事儿和关信之闹翻,后来她想着关信之也是把关千曼放在手心上宠着,小公主不愿意做的事情应该不会强迫她去做,结果一转头,小公主自己答应了亲事。
看出宋元清的疑惑,关千曼收回手,手撑着下巴,笑眯眯地:“之前觉得这人肯定是个有问题的,听说是个不学无术的公子哥儿,相处起来发现这人还挺有意思的,至少能保证我以后的生活不会这么无聊。”
“你喜欢他吗?”
关千曼笑笑:“他这个人,很容易让人喜欢上。”
宋元清避开她话里的意思,忽略她的答非所问,捧着杯甜甜的奶茶:“曼曼,恭喜你。”
“我其实很羡慕你的,”关千曼深吸了一口气,把积压了好久的话说出口,“对明唐,我就单纯只是欣赏,他的音乐天赋让人很佩服,但要是真的说喜欢二字,我觉得算不上,顶多算是好感。我第一次知道他喜欢你的时候是在录音室,那时候,你看见余桓,就往明唐身后躲。”
那是宋元清第一次见关千曼,也是互换之后她第一次直面余桓,那时候还手足无措,现在就算是余桓坐在她面前,她都可以和他谈笑风生了。
这两年,对她的磨砺太大,她的变化也太大了。
关千曼接着说:“我那时候就想,这哪儿有点经纪人的样子啊,大多数时候,艺人都是要躲在经纪人后头的,这不是颠倒了吗?再后来,和你还有明唐接触下来,就觉得你们的相处真的很有意思,我活这么大,从没想过人的一辈子可以这么过。我也没有见过,一个人的眼神可以这么温柔,就是……明唐看你的时候。”
“有些东西,你看不到并不代表它就不存在,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就是这个理儿。他喜欢你,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到美国录《琴》的时候,我问他要不要做我男朋友,”关千曼捂着脸,叹了口气,“太丢人了,这事儿我都不想和你说……”她把捂着脸的手拿下来,“他和我说,他有喜欢的人了。我当时很生气,我可是要什么有什么,从来只有我拒绝别人的份儿,哪有被人对我这样的,我和他大吵了一架,录完歌他就回国了。”
宋元清还记得,当时明唐回来那次,还和宋傲闹了个幺蛾子,还觉得她和宋傲纠缠不清,为着这事儿他还气了她好久。
这么早啊。
他这么早就喜欢自己了啊。
真好。
宋元清心里头甜丝丝的。
“所以啊元宝,你有的东西真的很多很多,我很羡慕你。”
宋元清端起杯子,摆出和她cheers的姿势:“不用羡慕我,你有的东西也真的很多很多。”
白色的杯子在空中相撞,发出清脆的响声。
两人相视一笑,默契感十足。
“嗨,我来了我来了,我乘着风儿飞来了。”
宋元清转头,一个男人大鹏展翅地站在桌边,关千曼朝他笑笑,紧接着往里挪了一点,给他让了个位置。
男人坐下,笑起来时有一只酒窝和一对虎牙,双手一个抱拳:“你好,元宝姐姐,我是孟灏,久仰!”
如曼曼所说,这人果然很有意思。
宋元清也特豪迈地回了个拳:“幸会!”
“看来我们这位元宝姐姐是位女中豪杰呀,来,小弟以啡代酒,敬您一杯!”
“好咧,谢谢您!”
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说了五六句,孟灏转头朝着关千曼调皮地眨了个眼睛,关千曼揉揉他柔软的头发,说道:“孩子似的。”
“哎,孩子嘛,以后可以就能陪咱们孩子玩儿了不是?”孟灏拽着关千曼的手,笑得跟朵花儿,“再说了,就算我是孩子,能护着你不就好了?不要在意那些细节嘛。”
关千曼嗔了他一眼,用杯子遮着咧得大大的唇角,还有点儿带了羞涩的别扭。
真好,都有着落了。
明唐也该有着落了。
宋元清联系了演唱会合作的各大平台,开始认认真真地准备演唱会。
演唱会远比明唐想象地要火爆,这边刚开售,平台就宣布售空,明唐对自己的票管的很严,一张都没有外流,不存在黄牛炒票的情况,糖精们对此非常满意,心满意足地往堂主的演唱会大步前进。
演唱会的主题是明唐自己取的,宋元清之前给他拟了好几个他都不满意,最后还是自己下场,取了个“朝”字做主题。
宋元清想着他肯定是要唱那张《朝》的专辑,这不就和内容撞了吗?
明唐慢悠悠地给她解释,拿出张白纸,一笔一划,边写边说:“朝,读第一声,指朝阳,好兆头。读第二声,指朝代,”明唐低头在纸上写着什么,然后拿给宋元清看,他指着纸,生怕她不认识:“唐宋元明清,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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