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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樱用左手拉开一只耳机。她把耳机挂到孟连思的右耳上,动作轻柔,态度亲近,孟连思听见舒缓的钢琴曲。她又问:“曲子的名字?”

“致野玫瑰。”洛樱对她说。

致野玫瑰——这是钢琴曲的名字。

仲春时节的阳光灿烂而温暖。光线透过窗户,洒在洛樱的颈肩处。她的皮肤有些苍白,暖色调的光线为她增色不少,使她看上去就像从画里走出来的美人。

孟连思出神地望着她,她又笑了,还摘下另一只耳机,轻扣在孟连思的另一只耳朵上。

这一次,她的指尖与孟连思的耳尖有短暂的接触。

她似乎在不经意间挠了挠。

孟连思抬起左手,捂紧自己的脸颊——她酥痒难耐,又心旷神怡,像是刚被一根羽毛挠遍全身,又跌入一池荡漾的温泉水。那些复杂而陌生的感触交织在一起,让她情不自禁地轻咬嘴唇。

*

旅游巴士抵达机场之后,所有人都下车了。他们乘坐一架大型客机,直奔目的地“蓬莱山”,此地的壮丽山水享誉世界,山峰险峭,浓荫蔽天,湖泊清澈见底,可谓风光无限。

林知夏带着员工们住进本地一家酒店。

这家酒店名为“山居玫瑰”,环境极为雅致幽静,大堂中央的喷泉周围还有一圈娇艳的玫瑰。孟连思弯腰观赏玫瑰花,洛樱从她身边走过,她就说:“玫瑰很美。”

洛樱没有回头。

但她回复道:“你也是。”

她的意思是——你也很美。

孟连思的心绪更乱了。

她望着洛樱走向林知夏。

林知夏和洛樱讲了几句话,洛樱的眼睛里漾起笑意。

林知夏还帮洛樱领了房卡。她亲手将房卡递给洛樱,洛樱与她视线交汇,她像洛樱的兄弟一样拍了拍洛樱的肩膀。江逾白忽然出现在林知夏的背后,不着痕迹地将她牵走了,留下洛樱一个人站在原地。

洛樱低头,检查房卡。

她的大波浪长发挡住了侧脸,孟连思完全看不见她的表情。

她在干什么?

她在想什么?

有关她的问题无穷无尽,就像一群要命的蚂蚁,啃噬着孟连思的好心情——这样下去可不行。孟连思偏过头,换了一个视角,眺望窗外的蓝天白云。

又过了一分钟,洛樱的声音近在耳边:“孟老师,你跟我住一间房呢。”

孟老师仍然坐得直挺挺的。

洛樱接着说:“我刚才问过林知夏了。你要是不想跟我住呢,酒店还有空房。我们公司把整个酒店都包下来了。”

孟连思站起身来。她拎着行李箱,跟随洛樱的脚步,走向她们的那间卧房。

直到进门以后,孟连思才说:“洛、洛樱。”

洛樱却说:“你叫我全名,我倒要紧张了。”

孟连思忙说:“樱樱。”

洛樱笑得好动人:“你下一句是‘嘤嘤嘤’吗?”

孟连思打开行李箱,拿出一套护肤品礼盒。她知道洛樱最爱玫瑰,就花了两千多块钱,在省城的大商场买了一套玫瑰精华护肤品。她安安静静地把礼盒放在沙发上,没说一个字,没发一点声,洛樱却用一种略带惊讶的眼神看着她。

孟连思的眼角余光扫过洛樱半开的行李箱,忽然注意到箱子的边角处塞着几个玻璃瓶——那牌子她也认识,是她的消费水平完全无法企及的高度。

她后知后觉地感到,自己送给洛樱的礼物并不合适。

情急之下,她解释道:“你不要碰它们,我会把它们都用完。”

洛樱轻声叹息:“我以为这是你送我的礼物呢。”

孟连思只用笑容来做应答。

片刻后,洛樱去洗澡了。

孟连思掏出手机,很诚恳地咨询林知夏:“林老师,我有一个朋友,工作稳定,税后年薪在四十万左右。朋友喜欢的女生家里很有钱……”

孟连思还没讲完,林知夏就开始编辑信息:“没关系,孟老师,不用在意这些。你朋友对钱没兴趣,只对人感兴趣,那就忽略钱的问题,先把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搞好。钱是次要的,人是主要的。主要问题,主要解决。”

林知夏打完这段话,点了一下头,心想:仅适用于洛樱与孟连思的情况。

她按下发送键,就像《西厢记》里的红娘一样耐心等待回音。

她等了好久,孟连思都没讲话。

怎么回事呢?

难道孟老师还在害羞吗?

林知夏趴在床上,翻扣手机,而江逾白还在一旁勤勤恳恳地整理行李。他辛勤劳作的样子,吸引了林知夏的注意力,林知夏就使劲拍床,企图让他回头与她对视。

江逾白不仅没回头,还倒退着走了几步路,撞到床沿,跌落在柔软的大床上。

林知夏笑出了声。她迫不及待地张开双手去扑他,但他很轻松地避开了她。他们在宽敞的床铺上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林知夏负责扮演“猫咪”的角色。

林知夏的体力比不过江逾白,追来追去也不是个办法。为了尽快抓住江逾白,林知夏拎起柔软的被子,像撒网一样盖住江逾白。然而,江逾白顺着被子找过来,“猫鼠游戏”的角色瞬间颠倒,林知夏掀开被子,想逃都来不及,只能说:“你犯规了。你见到我也不跑。”

江逾白双掌紧扣她的腰,一边笑一边低头亲她:“我们才刚开始玩,还没定规矩,怎么说我是犯规?”

江逾白的话很有道理。而林知夏从来都是讲道理的人。她说:“那我现在制定游戏规则。”

江逾白直直地看向她。她往床头的方向挪了挪,但他静坐不动,以不变应万变。

林知夏瞥了一眼天花板,卧室挂着一盏玫瑰形状的花枝吊灯,她随口说道:“我想起一首七百年前的欧洲的……古诗。”

林知夏还没公布游戏规则,就把话题转到一首七百年前的古诗上,好在江逾白早已习惯了她天马行空的思维方式。

江逾白脱下外套,伸手就去捞她。顺着她的视线往上看,他瞧见一盏玫瑰吊灯。他心领神会地念出莎士比亚的某一首十四行诗的句子:“对于天生的尤物我们要求繁盛,好让美的玫瑰永不凋零……”

当他念到“天生的尤物”,他的手就伸进她的衣领。

林知夏呼吸一顿。她按住他的手腕。

江逾白贼心不死。他贴在她的耳边喊:“林老师。”

林知夏冷静地总结道:“你经常用这种声音钓我。”

江逾白轻咬她的耳垂,又说:“上周出差,我六天没见你。”言语中颇有夫妻感情急需修补的意思。他的右手就成了修补匠的手,隔着一件衣裳摸索她的后背。

他没花多少时间,林知夏即将上钩,可他又在这时候问:“你刚才想到哪一首诗?”

林知夏实话实说:“英语诗,中文名《整夜在玫瑰边》。”

她完整地复述诗句:“整夜在玫瑰边,我整夜躺在玫瑰畔,不敢偷走玫瑰,但我摘下了这朵花[1]。”

说完,她凑到江逾白的耳边:“我想起了一个单词deflower。”

一般来说,英语单词的de前缀可以代指“删除、否定、拿走、离开”等含意。而“flower”就是花朵。“deflower”却可以暗指“玷污”。

“deflower”这一个单词就让江逾白误入歧途。他用一种非常复杂的眼神打量林知夏,林知夏立马抖开被子,将他罩住,还说:“你要从文学的角度欣赏那首诗。”

江逾白在被子里说:“我只想摘一朵花,林老师。”

林知夏快速代入角色:“不,你这样就是不学好。”

江逾白动作洒脱地掀开被子:“学得再好也没有奖励。”

林知夏微微起身,亲吻他的唇角,他揽着她的腰倒在床上,枕边的手机顺势滑落。林知夏听见手机掉在柔软的地毯上,摔出“咚”的一声轻响。

*

与此同时,洛樱和孟连思结伴出游了。

她们穿着颜色相近的连衣裙,走在绿荫遍地的山路上。

山间道路蜿蜒崎岖,孟连思还带着一个单反相机。她举起相机,四处拍照,洛樱时不时入镜,镜头下的洛樱在交织的光影中更显柔美,孟连思都要看愣了。

“小心啊,”洛樱提醒她,“台阶陡峭。”

孟连思忙说:“好,你也当心。”

她无意中伸出手,洛樱就扶住了她。

她再也没松开。

她们走到半山腰,见到了一个小市集。

淡薄的白雾尚未消散,风吹树叶沙沙作响,孟连思只觉得自己仿佛身处仙境,眼前的市集也是天上仙人布置的,让游人们忘掉生活中的一切烦恼——孟连思连她上周发表的论文都快忘掉了。

洛樱拉着孟连思在一处馄饨摊前坐下。

摊主是个七十来岁的老太太,两鬓斑白,慈眉善目,虽然有些老态,但她干活的速度极快,不一会儿,就把两碗冒着热气的馄饨端到洛樱和孟连思的桌上。

洛樱掰开竹筷子,吸了一口馄饨的香气。她好久没有像今天这样食欲大开了。馄饨是猪肉馅的,汤里放着紫菜、豆芽和虾皮,飘出一股鲜香味。

洛樱夹起一只馄饨,刚咬一口,舌头都要被烫麻。她满眼含泪,孟连思立即把矿泉水递给她:“把馄饨吐掉,喝水。”

洛樱缓了几分钟,喝了半瓶矿泉水,才自我解嘲道:“我连饭都不会吃了。”

“我带了维生素e,”孟连思依然关心她的伤势,“这几天你吃一点维生素e,舌头好得快。”

林间山风清爽,热汤也被吹凉。洛樱低头继续吃馄饨,顺便说:“我带了巧克力,给你的。”

孟连思停下筷子:“专门给我的?”

“对啊,”洛樱说,“红酒夹心,你的最爱。”

孟连思夹到一半的馄饨落回碗中。

林荫道上走来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头子。他背着一顶草帽,穿着宽松汗衫和长裤,手里还拎着一个塑料饭盒。他把饭盒递给摊主老太太,又给那位老太太打下手,老太拾起手帕为他擦汗——这两人显然是一对夫妻。

孟连思看了一会儿,就出神地问:“你以前有喜欢的人吗?”

洛樱喝了一口汤,才说:“有啊。”

孟连思心底微酸,忍不住追问:“是谁?”

洛樱反问她:“你有过喜欢的人吗?”

孟连思没有洛樱的坦荡。

她换了一只手拿筷子,洛樱才发现她能灵活地运用左右手,既不是左撇子,也不是右撇子。

洛樱正要发出赞叹,她就说:“我也喜欢过一个女生……”

她特意咬重了“女”字,再抬头去看洛樱。万一洛樱的表情不对,那就是她一直以来会错意了,洛樱只想把她当成普通同性朋友——这个假设令她提心吊胆,因此,她抬头的速度极快,幸好洛樱的神情并无一丝异样。她依旧专注地望着孟连思。

孟连思这才继续说:“当时我在读大一,加入了学校的社团。我和一个室友熬夜工作到凌晨,她喝完咖啡,还喝了啤酒,亲了我两口,让我做她的女朋友。”

“你做了吗?”洛樱问道。

孟连思忽然失笑:“周末回家,我和爸妈说,我要做女生的女朋友……”

洛樱用自己家的例子做参考,推测道:“你爸妈同意了?”

孟连思的语气还是很温柔:“爸爸踹了我一脚,他说我不正常,玷污了全家人,让全家人脸上没光。女同学也和我说,她开玩笑的,我当真就让她害怕了。”

洛樱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孟连思又吃下一只馄饨:“后来我读研读博,发论文,申专利。我不太会交际,总蜷在家里。爸妈给我安排相亲,我没有一点冲动,相亲能相什么?我总和相亲对象说,我家欠了一屁股债,我的工作不是正式岗,谎话多重复几遍,就没人愿意和我见面了。”

洛樱有意活跃气氛:“你还挺机灵。”

孟连思含笑:“你第一次谈恋爱的状况呢?”

洛樱稍作酝酿,就和盘托出:“我没谈过,只暗恋过别人。”

孟连思没料到洛樱这样的女生也吃过暗恋的苦——大概率是喜欢上直女了。

果不其然,洛樱简略地描述道:“我以前的暗恋对象是一个很漂亮可爱的女生。她男朋友也很好,两个人很般配。后来我就看开了。”

孟连思却说:“我有点羡慕。”

“嗯?”洛樱抬头。

孟连思改口:“馄饨可真好吃啊。”

洛樱再度低头。

这一天,洛樱始终记得孟连思亲口转述的她家里人骂她的那一句:“你不正常,玷污了全家人,让全家人脸上没光。”

孟连思与洛樱年纪相近。她们的父母都出生于五六十年代,观念保守,作风老派,可以理解。

但是,父母毫不留情的贬低与咒骂,总会伤到子女的心。父母明知这一点,又为什么肆意羞辱自己的孩子?这让人很难理解。

*

公司的团建活动长达四天。

这四天里,洛樱和孟连思形影不离,相处融洽。

孟连思拍了许多照片。回到省城之后,她冲洗了一部分照片,又将照片一张一张地塞进漂亮的相册,再把相册当作礼物送给洛樱。

洛樱收到相册,仿佛能从照片里窥见她细腻而丰富的感情。

春去夏来,气温渐热,洛樱和孟连思见面的频率越来越高,相处得越来越融洽。

交往半年时,洛樱在大学城附近买下一套房子。她和孟连思双双搬进了新住所,还一起养了两只猫。不过她们两人都很低调,除了双方的亲友之外,几乎没人知道她们的真实关系。

洛樱的父母早已接受了孟连思,把孟连思当成了另一个女儿。

而孟连思的家庭情况却比较棘手。她的父母——尤其是父亲,观念相当传统。他听说孟连思和女生谈恋爱,气不打一处来,单方面斩断了自己和孟连思的联系。他不接女儿的电话,也不回女儿的消息,只说:“你什么时候回到正轨上来,我就跟你好好聊。你不怕被你同事和学生知道吗?你一个做老师的!人家背地里会怎么编排你!谁都要戳死你的脊梁骨!”

总之,父亲把后果描述得十分严重。

洛樱想跟孟连思回一趟孟家,但是,孟连思说什么也不答应。

孟连思害怕长辈们讲了不好听的话,会给洛樱留下阴影。

洛樱就没再坚持。她和孟连思并排坐在阳台的长椅上,观望今日的夕阳落幕。家里的两只猫咪趴在她们的腿上,晚霞漫天时,洛樱端起茶杯,与孟连思轻轻碰杯。

“我爸爸……”孟连思欲言又止。

“没事,”洛樱说,“你爸什么时候想通了,愿意跟我们讲话,我们再跟他好好聊。”

孟连思喝了一口玫瑰茶,茶水的香气沁人心脾。她也放松下来,一边眺望远景,一边说:“我现在过得很好,以前不敢想的那种好。我爸想不通也没事,我早就下定决心了……”

洛樱抓住她的手背,她们在夕阳的余光中对视,无需多余的言语,她们十指相扣,心有灵犀地相视一笑。

洛樱又记起孟连思的父亲说女儿“玷污”了家人的声誉。

“玷污”这个词用得太重,她的心是纯洁无暇的,她的爱情也是。就算过往的经历在她的心底留下了微不足道的阴影,在那阴影之中也有一片盛放的玫瑰花。

作者有话要说:  [1]摘自《罗林森抄本》(bodleianlibrarymsrawlinsond.913,fol.1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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