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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领了郑丰过去,介绍给她闺女认识。
许麦秋听见是宝秋的朋友,来帮忙的,忍不住感慨,弟弟真是长大了,考虑得还挺周到的。
郑丰是一把侍弄庄稼的好手,他插的秧苗,速度又快,秧苗立得也稳当,而且他腰身强劲,几乎一直都是弯着的,都没见他直起身子休息过。
多了一个强劳力,活儿干起来就是快,后面李氏和李香翠都没有再下田,郑丰一人就完成了一多半。
还有不到三分之一,明天一上午就能全部结束。
天色渐渐暗了,李氏喊他们回家了。
郑丰在溪水边冲了冲脚,便说要走了。
李氏哪里肯放?
他是儿子的朋友,忙碌了一天了,怎么也要请人家吃个晚饭。不过他是从别的地方过来的,若是待得太晚,晚上便没有地方可去。
李氏又说,既然明天还要继续,这样跑来跑去的,费时又费力,要是不嫌弃,就在家中借宿一宿。
许麦秋心中不太乐意。
郑丰是个成年男子,他们家中只有老幼妇孺,这万一……
但她见李氏在一旁热情的邀请,郑丰有些不好意思,连连拒绝。
她又想到今天这一天,郑丰干活特别的卖力,这要搁原来,绝对要三天才能干完的活儿,因为他,一天半不到就可以全部结束,这样她后天就可以回凭海了。
这样想着,许麦秋又不好意思直接拒绝人家。
不能帮你干了活,不给饭吃也不让人住吧!
郑丰拗不过李氏,最后还是跟他们回了许家。
许麦秋在回去的路上,拐去村口的肉铺称了三个带腿的猪蹄,让老板给剁成小块,割了一大块猪肝,又去买了两块豆腐。回来后,在自家小院里摘了豌豆,莴苣,便进了厨房。
李香翠也洗净手,来给她打下手。
许麦秋把猪脚扔进煮沸的大锅里,接过李香翠洗干净的猪肝,开始切起来,还不忘问:“你原来认识郑丰吗?他是宝秋什么时候交的朋友,怎么都没听他提起过?”
李香翠拿了小凳子坐在一旁剥豌豆,“去年认识的,是个猎户,人很热心。”
许麦秋听见弟妹也认识,倒是放下心来。
她把猪肝都切好了,放进瓷碗里,又撒了点盐,放了些料酒,腌制,突然想起什么,把手放围裙上擦了擦,说:“忘了问郑丰喜欢什么口味了。”
“他什么都吃!”
李香翠瞧见许麦秋略带狐疑的眼神,她心中跳了一下,又赶紧说:“原来我去找宝秋的时候,我们一起吃过饭,他什么都吃,不挑食。”
“哦,那就好。”
这时,煮猪脚的水沸腾了,许麦秋用锅铲下去划了两下,见血水都煮了出来,便把水都倒了,又在冷水里洗净,开始锅中放油,放冰糖。
许麦秋的动作很快,几个菜很快就烧好了,李香翠已经把菜都端去外面了,就剩下猪脚,还在锅中煨着。
许麦秋切了两颗小葱,然后掀开盖子,把小葱均匀洒入,用锅铲翻了两下,便铲了一小块猪蹄出来,送到嘴边,吹了两下,觉得不烫了便咬了一口。
咸淡适中,肉已经软了,最外面的一层肉皮入口即化。
真好吃!
许麦秋拈起那块小猪脚,又咬了两口,忽然眼角余光瞥见一道人影。
转头看去,竟是郑丰。
他斜倚在门边,双手交叠在胸前,已经不知道看了多久了。
此时见许麦秋看过来,他微微一笑,“我来端米饭。”
他的目光太直接,许麦秋感觉到有些不自在。
“我一会儿就把米饭端过去。”
郑丰没走。
他非但没走,反而走进厨房。
“我来吧,别烫着你了。”
他挨得她很近,高大的身形站在她身边,非常有压迫感。
许麦秋皱眉,什么也没说,朝一旁让了让。
郑丰将她的小动作尽收眼中。他笑了笑,端上米饭就出去了。
许麦秋默默地注视他,待他走出厨房心才落下来。
不过转了个身,又看见李香翠站在厨房门口。
“你来的正好,猪蹄好了,我要分两个小盆,你帮我端一盆出去。”
李香翠也没说话,很安静地进来,端了菜又出去了。
等许麦秋上桌的时候,李氏已经与郑丰相聊甚欢,见到她就迫不及待道:“秋儿,原来郑兄弟是个猎户,据说一张好皮子能换不少银子,目前还没有说亲……”
“娘,”许麦秋夹了块猪脚给李氏,“您尝尝我做的这个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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