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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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臣出生于书香门第,父母都是大学文学系教授,爷爷年轻时是个有名的大文豪,一家四口,三代同堂,生活幸福。
直到他父母出车祸而亡,小小年纪的沈清臣被坐在副驾驶的母亲牢牢护在身下,才捡回一条命。
沈爷爷身体本来就不好,老年丧子,没过多久就去世了,临终前迫不得已将年幼的沈清臣托付给至交好友阮爷爷。
阮棉穿到书中不久,就见到了被接到阮家的沈清臣。
小崽子精致得像是画家手里最满意的作品,一笑起来,露出两个酒窝,令人心都化了,就是不常笑,逗恼了还奶凶奶凶的。
阮棉一向不喜欢人类幼崽,觉得他们又吵又闹又蠢,但却意外地对这个小崽子感兴趣,恰好她当时对前世久久不能释怀,便想着随便养养,转移注意力。
小崽子从来不哭不闹,惹毛了就不理人,再逗就会忍不住伸出爪子不痛不痒地挠你一下。
小崽子年纪虽小,写出的字已经初见风骨。
小崽子有点聪明,悟性很高。
……
养着养着,就愈发觉得崽崽合心意,于是便投入了几分认真。
后来无意中看到崽子的日记,本来打算尊重崽子的隐私,但瞥了两个字都是骂她的,阮棉忍不住了。
1.我今天发现硬戳戳竟然比我聪明!
2.她欺负我,我不能还手,还要讨她欢心,我要获得她的喜欢,才能不被佣人欺负
3.什么软绵绵,她应该叫硬戳戳才对【生气】
4.阮棉老是欺负我,太讨厌啦
5.要是我不闹着要去迪士尼乐园就好了,爸爸妈妈爷爷就不会死
6.爷爷也离开了,他走之前告诉我你以后就叫沈清臣了,我不喜欢这个名字
日记的第一页写的名字
沈卿之
划掉
沈清臣
知道阮家只有一女,当初沈爷爷将沈清臣托付给阮爷爷时,特意将沈卿之改名为沈清臣,以表心志。
寄人篱下的滋味不好受。
阮棉不希望自己看上的崽子长成一个没有安全感的人,从那时起就亲自引导沈清臣。
渐渐地,沈清臣慢慢敞开心扉,信任她,依赖她,最后长成了现在这副狗样子,一点都没有小时候乖巧听话。
阮棉穿过来之前,还是个骄傲不可一世的天才少女,虽然懂得揣摩人心,却从来不屑于顾,最后被人算计,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这一世,在养崽子过程中,心态逐渐平和,也体会到寻常人的喜怒哀乐以及亲人之间的羁绊。
她教他很多,他也教她很多。
如果没有沈清臣,她大概又会是一台赚钱的机器。
所以沈清臣之于她,就是一只亲手带大的崽子。
自家养的,当然得宠着。
今天这事儿着实是她不对,过去都是她陪沈清臣去祭拜,这次太在意谢朝辞这个关键剧情点,就给忘了,也没人提醒她。
阮棉刚一在床边坐下,沈清臣就醒了,看到她嘴角露出一抹笑容,“你回来了。”
阮棉歉意道:“抱歉,今天事情太忙,我忘了。”拍了拍他的被子,“起来,我们现在去。”
沈清臣笑道:“我去过回来的,又不是小孩子了,非要人陪着。”顿了一下,“桌子上的花是我特意买来给你的。”
阮棉盯了他半响,忽然弹了一下他脑门,“骗人,快起来。”
沈清臣无奈道:“我真的去过了,没有赌气。”
阮棉“嗯哼”了一声,“快点起床,我在外面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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