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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生活,嗯,挺舒服的,这种舒服来源于两方,一方是青岚实现了人生真正的自由,也就是说,整个裴府的事务,全由她说了算,不用顾忌太多人的情绪和喜好,这太爽了。另一方……好吧,裴铮的技术在飞一般的成长,这个,也是好事对不对?身体上的欢娱很能带动情绪的欢娱。

在乐阳住了一个月后,裴铮准备回上阳,乐阳水域众多,这是好事,但是在盛夏,水多就代表蚊虫也多,裴铮对那些东西烦不盛烦。

青岚当然能调出驱蚊的香包,不过这东西,也不是能挡个十成十的,总有些漏网之鱼。一夜醒来,胳膊上总能找到几个小红包,得抹三四天药膏才能消下去。

上阳就好多了,蚊子的毒性比乐阳可小多了,最多叮出一个小红点,抹了药膏,大半天就能消下去。

再一个,上阳地域广宽平坦,裴铮在茂原有一个小型马场,青岚挺想去看看的。

这两人说要走,那绝对是雷厉风行的性子,东西都没怎么准备,说走就走了,气得吉祥几个差点儿哭出来。

嫁妆还都在乐阳呢,就这么伶伶俐俐的去了上阳,穿什么用什么?

她们想的就是多,去年她们一行不也什么都没带就去了上阳么,可有冻着饿着了?就裴铮这种人,他要说回上阳,那必是把上阳的一应都打点好了的,连拎包入住这句话都省了的。

上阳才是裴铮的大本营,那里肯定什么都不缺。

吉祥冲着青岚呵呵了两声,姑娘的东西肯定是不缺的,可是她敢发誓,她们几个的东西,一件都没准备。姑爷恨不得把她们全扔在乐阳,永远都不要回到姑娘身边。

青岚了然一般的摸了摸鼻尖,只能安慰她们说:“你们收拾收拾稍后一点跟上来就是了,我喜欢骑快马,不爱坐车子,我在上阳等着你们。”

“哎,姑娘,那破军一众小郎怎么办?”

“跟你们一起走呗,有破军在,我也能放心些。如果他们有意向,让他们到上阳各地走走,按照我教给他们的方法,各自写几篇游记来,当做作业。”

吉祥无言以对,这根本就不是他们有没有意向的事,而是必须要完成的事情。姑娘就是想把小郎们赶出去,免得打扰她的生活。

时人都说男人们才会色令智昏,可姑娘若是昏起来,也挺让人牙根儿痒痒的。

青岚换了男装,照例把头发梳了一个高马尾拧巴拧巴挽成个高髻用玉冠固定在头顶,这种发型挺方便,不用盈盈帮忙,她一个人就能搞定。

男装也好穿,中衣长裤外面套一件外衣,腰上盘扣腰带一围,再换一双方便行路的靴子就妥了。

要不是看见裴铮进来,她差点儿又想搓一把药泥抹到脸上。

“我觉得你这装扮是想和我一起浪迹天涯,而非回家,你完全可以再慎重一些。一路上,都有别院,如果累了,我们就在别院歇两天再走,不着急。”

不早说,青岚瞪了他一眼,然后进了内室又换了一套衣服出来,这回连靴子都换了,换成了更舒服的布鞋。

原则上,她从来不会为了赶路而赶路,出了门,就是游山玩水的过程,哪怕遇到风雨都不会扫了那种兴致。不过,裴铮就不一定了,他这人,纵是天塌下来都不会失了仪态,她无法想像他一头脸的灰尘仆仆或是他被大雨浇成落汤鸡的样子。

新换的衣服是女装,但是舒适度比较高,行动起来也方便,上马下马时不会被马鞍勾住这个绳扣或是那个系带,当然看起来也不会衣带飘飘就是了。

裴铮说:“今晚我们歇在六十里外的别院,那里有个鹿苑,今晚吃烤鹿肉。”

青岚看了看这天,越发燥热了,然后他说吃烤鹿肉,是认真的吗?

特别认真。

六十里的距离,要是马儿脚程快些,小半日就能到。不过她们没催着马儿跑,就那么慢答答的走着,路上遇到稀罕些的花儿草儿还采了些插在马鞍上,洗了两回脸,爬了一回树把掉落的小喜鹊送回窝,生火吃了一顿烤鱼。晚霞漫天的时候才到了别院小庄子。

打理小庄子的是寅七,主管这片地方的农政税收,不管官中的,只管裴铮私人的,因为这里有一块地是属于裴铮的私产。

就是从那两家倒霉商家手里夺过来的。

挺大一片儿,将近有四五万亩,地方足够大,所以才有地方建鹿苑。

有鹿苑并不稀奇,稀奇的是这里的种植模式,正是按照青岚以前说的,可循环种养模式,一个庄子就是一个完整的生态循环系统。

这个,大约也是裴铮故意要她看到的东西。

真的挺有成就感的,起码这片地方土地被养护的很不错,土质远比其它地方的田地的土质要肥沃很多。

土地养护的好,就代表着粮食能丰产,粮食能丰产,受饥绥的人群就会变少。这只是民生工程的第一步,他迈的不错。

“这种模式,仅你一个人在用,还是其他人也在用?”

裴铮说:“去年只是我一个人在用,其他商人和土地主都在观望,今年已经有三成的人也开始试用了,如果今年获利不错,明年会有更多人用。这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青岚点头:“我知道。我提出的也只是一个契机而已,没有勉强人一定要用这种方法。有人会用,如你,你相信着我,所以敢用;自然也有人会置疑,如大多数观望者。田地的事不是小事,多观望观望也是应该之举。黎民多苦,我没想着要彻底帮助他们摆脱这种境地,我只给他们一些可行性的建议,说到底,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至于他们听不听我的,这就是他们的事了。”

裴铮笑说:“你想的很明白,庆国这情势,非一朝一夕能改变,毕竟这天下,庸才太多太多了。”

所以青岚的第二步计划才是启智。

两级分化的为什么这么严重呢?原因就是读过书的人和没读过书的人无话可讲,一方循了礼教,而一方只循了人性的本能。

这真的很让人伤脑筋,因为很多庶民的本能就是胡搅蛮缠不讲理,两方说话跟鸡同鸭讲一般。

青岚一路见的太多了这种情况,很多人都是只凭着本能活着,仿佛思维退化了的猿一般,连模仿的能力都失去了,只剩麻木。

青岚没想着要当个救世主,因为她救不了,她能做的也只是把自已的星火传下去,让这个世界一点点的改变。

能做救世主的,只有生活在这方世界的人们。他们一点点的觉醒,然后改变世界,拯救自己。

青岚的神色一时间缥缈的近乎于虚无,裴铮猛的拽住她的手问道:“你在想什么?”

青岚回过神来,笑了笑说:“我在想——七月的戎原一定是一望无际的繁花似锦,大约……陇西也是这么美丽的吧。你想不想随我一起去看看?听说草原上的星空与别处格外不同。”

裴铮扯着她离开鹿苑,顺着小路回到别院,然后指着天空说:“戎原的星空与河西的星空并无异处。”

青岚哈哈大笑:“你着实多此一举,若是在鹿苑时你让我看星空,再对我说这话比现在说更有说服力。”

“为何?”

“那里有鹿粪的味道啊!草原上的牲畜更多,但凡水草丰茂些的地方,肯定会有这种味道。嗯,还有……牲畜走青时散发出的那种味道,哈哈哈,我以前见过一个傻子,他以为那是麝香味,在公羊身上剪了一缕腹下毛戴在身上,哈哈哈……。”

青岚笑的太忘我,等笑声终于停了,转过头看裴铮,却见他神色颇为怪异。

“怎么了?”

“没事,就是忽然想起了一些关于麝香味的传闻……”

“嗯?什么?”

“你迟些会知道的……我让人炙了鹿臀,应该快好了。喝酒么?河西的酒水比南边的偏烈一些,不过喝着不错,吃鹿肉的时候小酌几杯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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