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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树田小草被同窗兄弟们狠凑了一顿,两人鼻青脸肿的去城外挖了树苗回来,先放水里养着,然后去了城外的采石场拉回来削的规则的石板,将训练场夯实铺了石板。之后再出城去了砖瓦厂,和同窗们一起活泥打胚烧砖瓦。这些都是熟活儿,以前隔三差五要修一回院墙房子,四方城的奴隶工匠都让青岚一场风吹没了,没办法,他们只能自己做。这几年闯祸闯的多,他们已经被青岚训练成全能型人才了,除了不会生孩子,什么都难不倒他们了。

所以,他们已经能无畏无惧的仗剑走四方了。

只要院长姐姐肯让他们毕业。

房子修好了,树也种上了,地里的粮食也帮着一起收了入了仓,这回总该能毕业了吧。

这么简单就想毕业?想的可美,罚抄的书抄了吗?毕业论文写了吗?以为帮了点儿小忙就想免去抄书写论文?想什么美事呢。

头茬崽儿听见抄书写论文就头疼,真的,一届三十多个崽儿,只有五六个喜欢念诗书习礼仪,其他人都喜欢舞枪弄棒,一个赛一个的野蛮粗犷,真是白瞎了他们长的那张俊脸。

知道抄书一事是逃不掉了,他们只能哀嚎一声,没奈何的进了图书室认命般的开始抄书。

秋末之时,经了头悬梁锥刺股般的苦抄之后,头茬崽儿终于光荣的毕业了。

青岚像模像样的给弄了一套学士服,在《经》《法》《术》前庄重的宣过誓,再郑重授予每人一枚刻了校徽校训学届编号的玉章,在头茬崽乍喜乍伤感时,一脚踹出四方城。

天下那么大,少年意气风发,合该去闯一闯。

二茬崽儿和三茬崽里面的女孩子已经到了情窦初开的年龄,虽说头茬崽一个个闹的二狗子似的,但他们容色好啊!不笑的时候玉树临风俊的不要不要的,笑起来又坏又俊更是勾的那些女孩子魂牵梦绕的,美梦一场接一场的做,只盼能实现其中的一场。

头茬崽一毕业,这些女孩子们立刻哭的稀里哗啦,恨不得搞个十八里相送。可惜那些崽子们一点儿花花心思都没有,一心只想着出去浪,根本就不理那些女孩子的愁肠百结肝肠寸断,刚送出城就不耐烦的把那些哭哭啼啼的女孩子赶回来,一骑绝尘而去,连头都没回一下,惹的那些女孩子怨都没处怨,一个个蔫了巴唧没魂似的,看的人可牙疼。

这人欲大事,青岚也没办法管不是,她说了学校里不准早恋,若有两情相悦之人,需上报学校,待毕业后由师长主持准许两人成婚。

但是单相思……这就没办法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这种事,谁也没法管。

再说她家这头茬崽儿属狼,可驯养不到家里,趁早把心收了,别一天哭唧唧啥事儿都不想干,这可就惹人厌烦了。

天下有意思有意义的事儿多了,没理由一心沉浸到一头热的爱情里悲悲切切没精少彩丢了魂似的,那凄风苦雨下断魂人在天涯的场景刺的人眼疼。

青岚说,抄《法典》吧,抄抄就清醒了,若是还不清醒,就下地干活去,有空失恋,那还是太闲了,累了就不想那些有的没的了。

《书》《法》《术》三类,人们最害怕的就是《法典》,刑法之细之严,令人不寒而栗,而四方城执行的就是这样的刑法。

城内之人做奸犯科者鲜,便有触犯也不过是罚金罚劳教的轻刑类,无人敢犯重罪。这都是因为立法初时有人对此不以为然,公然在城外农田奸了一个农妇,之后,当时做为城主并执法者的青岚,在街上开了一场公开审判大会,那名人犯在众人面前被腰斩示众。此后,四方城或有小偷小盗事件,却没人敢干抢劫杀人奸侮妇人之事。

别处有没有律法他们不知道,但别处的人来了四方城就必须要遵守四方城的法律,谁都不能例外,谁也没有持权,就算是武王也一样得遵守。

四方城有了书院有了律法,就好似突然有了灵魂,老树剪过一切粗枝大叶,便能重新长出了新枝新叶,换发出新精神。

人们在深渊中茫茫然祈祷过无数遍咒骂过无数次的光芒一朝降临在身上,便如沐神恩一般,将降落这道光的人高高捧到神坛之上,她们信服、仰望且极度虔诚狂热,奉城主令如奉神谕:城主说的一切都是对的。

这压力大的!

青岚就怕她有朝一日嘴上一瓢吐噜出几句混账被人听到之后奉成神谕,她是想让新生代生活在相对和平的环境中,但她没打算把自己抬上神位,最后让学校沦为一个被所谓的神之言论洗脑控制的邪|教组织。

这种无脑吹,比“神爱世人”还滑稽可笑。

青岚觉得自己该换地图了。

慈姑的武技也练到大成境了,有她坐镇四方城,青岚很放心。而慈姑也不愿离开四方城,她自始至终都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性格也坚定,她不相信什么人性本善,她只相信青岚花费大力气编的那本《法典》。人性本恶怕什么,只要能压制住,逼也能把恶人逼成个善人,哪怕是伪善,反正这种事只论迹不论心,谁敢触犯律法,她就敢依法处治,哪怕对方是一个武王。

至于学校,她也放心,教材都是现成的,老师也是现成的。自从第二茬崽儿来后,青岚就定了一个规矩:一茬崽儿带一茬崽儿。当时师资不够,只她一个人做不了那么多人的老师,而崽崽却一茬接着一茬的不停断,为了培养崽崽们的责任心和团结性,她才特别定了这个规矩。这个规矩会牢牢固住崽崽们的关系,他们彼此没有亲缘关系,日后也容易形单影只,为免他们落到孤援无助的境地,青岚只能尽可能的让他们的关系更加亲密,人为的给他们拴上一条更牢固的链条。

现在看来,结果未定,但成效还不错。

……

青岚这次出门,骑了一头京鸟,走的真叫随心所欲,她就骑鸟背上,鸟去哪儿她就去哪儿。京鸟这臭东西只要不喷口水,绝对是出行的好工具,日行八百根本就不叫个事儿。

说一句浪迹天涯,在别人眼中是潇洒,一匹马一把剑一把扇子一支萧,踏碎红尘一路烟尘霞光相送,快也至哉!若是再遇个几次路见不平英雄救美,多收几个红颜知己就更完美了。

但在青岚这里,以上那些都是想屁吃,出了四方城的范围圈,她就没潇洒过。

一路都在不停的杀人么,谁能潇洒得了,真真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她也是没办法,上赶着来找死的人太多了,数都数不过来。

看过唐诗宋词明清小说的人都知道,出了门就是四海为家,远行人路上走的累了渴了,又是错过驿站旅社,很多人多半会去途中遇着的乡民人家借住。当时的乡民也多淳朴,有远客上门必会精心招待一番,先将家里好吃好喝端出来招呼客人,再盘问客人家住何处兄弟几人,有时盘着盘着就成亲戚了——哦,原来你三姑家四儿娶的是我五舅家六女,如此说来,咱们都是亲戚,这却是喜事一桩了。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好不容易才见了一面,谁知道下回见面又是什么时候,此时此景,当浮一大白,再促膝炳烛长谈一夜,炉火彻夜不歇。天明之后,客人继续行路,主家送过一个山头后再转回家继续过自己的日子,并期待下一个借宿客人也是一名熟识……

这情景美吧,任谁见了都说主家热情热切,平生未曾相识的一杯酒,足以慰远行客的满身风尘,人情之浓暖,人性之美简直熠熠生辉。

青岚装神弄鬼那一世四处体察民情时也在乡民家借宿过不少次,八成是正经良善人家,她也受到过特别热情的招呼。但也有两成心术不正,总想药倒她或卖或锁家里给自家当儿媳妇……总体来说,抛开那些害群之马不谈,大多数人家还是善良的。

但在这里,以上所有都不现实,这里没有自然形成的村落,只有地方武力形成的领主及其领地范围;更没有官府律法,只有领主制定的某些利己性的规则。在这种以强凌弱的社会规则之下,社会秩序混乱到令人无法用语言形容。

秩序有多乱呢?最显著一点,你要是行在荒野正遇天黑想着我家人家去借宿一宿?那真是太天真了,只怕你有命进门没命出门。反过来,谁敢留陌生人在家住一宿呢,就怕自家一家子稀里糊涂的就没了性命。

青岚开始是没想到这一茬的,她行路正错过了城镇,就找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村子,选了一家孤儿寡母的人家去借宿。那寡母三十多岁,长相普通,容色黝黑,双手长了厚厚的老茧,一看就是个普通的受劳苦的农妇。她那大儿十七岁,乍一看也是个普通的农家青年,憨厚、老实、不敢抬眼看人。

天色已晚,青岚走了一路,衣裳上都是灰,头发上也全是灰,她给了妇人一颗银豆子,想让妇人烧一锅热水,洗漱一下,再给她整治一桌热乎的饭菜。

妇人接了银豆子,欢喜了一瞬之后,便低眉顺眼的下去准备青岚要用的东西了,她家大小子说要去别家借两碗细粮,拿了一只空碗就摸黑出门了。

水热的快,农妇用一只旧木盆打了半盒热水先送进来,青岚道谢过后,就散了头发粗粗洗过一遍,换了衣裳后用热水将脏衣服洗了烘干重新装进包裹中等饭。

她当然想自己弄饭吃,但她现在的身份是个年轻的汉子,得和那农妇保持点儿距离,所以只能等着农妇把饭煮好再让她家儿子将饭送进来。

她洗头时,那小子已经回来了,带了两碗细谷半斤腌肉,农妇家估计是没有别的细粮,只用那两碗细谷熬了稠粥,又把腌肉全切成肉丁一道煮进粥里。细谷的米香和腌肉的咸香很快就溢出来了,米花全部绽开时,妇人便抽了火,用一个干净的淘盆将肉粥全盛出来,让儿子给青岚送来。

青岚和半大少年们打惯了交道,她见那小子憨实,就说:“这粥太多了,我吃不了,你找碗来,你和你娘也一起吃吧。”

然而那小子只拘谨的摇摇头,转身就出屋了。

青岚想着,这孩子还怪腼腆懂事,不吃就不吃吧,反正她给的那颗银豆子足够他娘俩买十来斤细粮半只羊,总亏不了他们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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