矢星弧提示您:看后求收藏(80、The Blood(26),非典型系统[快穿],矢星弧,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余浮没听懂他这句话,直到他目瞪口呆地看着奥斯顿自然而然地和自己躺进一个浴缸,身体力行地告诉他什么叫“更周到”。

阵地从浴室转移到床上,奥斯顿熟门熟路地咬上他脖颈,刺破皮肤血肉相融的瞬间,两人身体同时一颤,熟悉的愉悦电流般顺着脊背流窜全身,然而非常煞风景的,门在这时响了。

特兰西的声音满含歉意,似乎也无意打扰他们,但又实在没办法。

“老爷,小姐醒了,好像是做了噩梦,现在发烧不肯吃药…非要找您。”

余浮:“……”

奥斯顿:“……”

室内外陷入了一种古怪而尴尬的沉默中。

两人默默分开,余浮背对奥斯顿穿衣服,简直不敢看他表情。

余浮走出房间,调整好状态后,随着特兰西去了莉莉丝房间。

莉莉丝呆呆地坐在床上,凌乱的栗色发丝垂在肩上,脸上是病态的潮红,见余浮过来,一把抱住他的腰,话音里满满哭腔:“伊登,我好害怕!”

余浮不自在地把她推开些,问:“怎么了?”

莉莉丝双眼通红:“我…我……”像是想起什么可怕的事情,她的嘴唇一直抖,眼里的泪大颗大颗涌出来。

“别怕。”余浮温柔地摸摸她的头,“我在这里呢。”

莉莉丝:“我又梦见了妈妈,还有缇娜…她们身上好多血……”

她的情绪很不稳定,余浮无奈,只能一遍遍地安慰她,莉莉丝渐渐平静下来,可还是不让他走,连问了几次:“伊登会一直陪着我吗?”

余浮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莉莉丝已经不算是小孩子,有些事情总要有个度,故而敛了情绪,认真道:“莉莉丝,你会长大,会遇到很多人,他们有些只是萍水相逢的过客,有些会成为朋友携手共进,但没有人会一直都在你身边,包括我。”

莉莉丝脸色逐渐褪白:“你会不要我吗?”

余浮语重心长:“我是你的长辈,是你的监护人,会照顾你教育你,直到你成年,遇见能够陪你共度一生的人。”

莉莉丝笃定:“你会不要我的,你已经有了更重要的人。”

余浮的表情还是很温和:“你是说奥斯顿吗?”

莉莉丝抿唇不语。

“你是担心我忽略你吗?”余浮弯了眸子:“你是我的女儿,而奥斯顿…是我的爱人,你们在我心里一样重要。”

莉莉丝蹙眉:“我不明白。”

余浮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嘴角含着笑:“或许你现在还不懂爱人的意思,但有一天你也会遇见一个人,他总是比其他人特别,即便在茫茫人海也能一眼看见,你会控制不住地心动,因他或喜或忧,一日不见思之如狂。”

“你会和他走入婚姻的殿堂,发誓一生相爱,会拥有属于你们的孩子,这叫做家,而爱人和孩子都是你的家人,就像手心和手背,紧靠在一起,密不可分,一样的重要。”

莉莉丝歪头看着他,眼神懵懂,显然一下子消化不了那么多。

余浮也不奢望她现在能明白,让特兰西端来药,用手贴着杯壁试了试水温,觉得合适了才递给莉莉丝。

“乖,把药吃了,生病很难受的。”

莉莉丝听话地吃了药,乖巧地躺进被窝里,余浮给她掖好被子,正要走,就被莉莉丝拉住了手。

“伊登。”莉莉丝有些小心翼翼地恳求道:“能不能…等我睡着了再走?”

见她如此,余浮立时心软了软,顿住脚步:“好,睡吧。”

余浮回去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他放轻脚步来到床前,抹黑爬上床,尽管自认动作足够轻,可还是被察觉了。

奥斯顿把他圈进怀里,声音还带着不高兴:“那么久?”

余浮很自觉地抱住他,把头埋进他颈窝,闷声道:“对不起。”

奥斯顿想起莉莉丝身上的怪异感,沉默了片刻,忽然说:“你有没有觉得……”他想说莉莉丝不太对劲,但话到嘴边又觉得不妥,毕竟那还只是个小姑娘,可能是他太敏感,但有些事情又不得不让他多想。

“觉得什么?”余浮问。

奥斯顿犹豫了下,还是说:“没什么。”

接下来的几日,莉莉丝都很听话,按时吃药,配合换药,只是话又明显少了起来。

那日与她打雪仗的孩子大多住在旅馆里,闲暇时就会来看看她,给她带些零食小玩意,尤其是那个叫做海勒的少年,来得特别勤,甚至连他自己的父亲都惊动了,亲自过来与余浮打招呼。

海勒的父亲安德鲁是位非常有涵养的绅士,两人相谈甚欢,安德鲁得知余浮也是要回威特兰斯,热情地邀请他们同行,余浮礼貌地婉拒了。

因着莉莉丝腿伤,余浮又在旅馆多呆了一段时间,而奥斯顿因为公务,不得不独自提前回去。

余浮一行人走走停停,等回到威特兰斯的时候,早已春暖花开。

马车停在了余浮原来住的庄园外,他低着头从马车里出来时,奥斯顿一身笔挺制服站在车外,英姿焕发光彩夺目,绅士地对他伸出手。

“欢迎回家。”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都市职场小说相关阅读More+

金庸绝学异世横行

御剑斋

我要进宫当宠妃

养猫闲人

陈六何(陈六合)沈轻舞都市之最强狂兵

大红大紫

末世大佬穿进娱乐圈小说后

那只水饺

[七五]被锦毛鼠亲过之后

采已

我在古代开律所

未溪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