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许向国
公子葭提示您:看后求收藏(12、许向国,七零之炮灰一家的幸福生活,公子葭,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不等乐宛反应,许向国已经调整好自己的表情:“谢谢你,我的名字叫许向国,住在胜利公社洪山大队。”
乐宛已经听不到别的了。
艹(一种植物)
她把男主救了??这是书里那个被乐妙妙迷得七晕八素的男主许襄国?书里说他比女主大七岁,但你看这身板,哪里像十四岁?!
她颤着声音开口:“好的襄国同志。”
许向国盯着她:“不是襄,是向前的向,国家的国。”
乐宛勉强笑了笑,许向国深深看了她一眼才告别离去。
小六从刚才开始就觉得怪怪的,现在这种感觉更强烈。他扯住乐宛的袖子:“姐,你怎么了?”
乐宛不知道怎么说,本来她一门心思就打算带着几个娃好好生活,最好是离男女主都远一点,毕竟主角光环这个东西,有时候是很不讲武德的。她也发誓,只要女主不来招惹她,她一定有多远离多远。
但没想到啊,先遇上的竟然是男主。
小说里男女主相遇的时候已经是乐妙妙上大学,男女主相遇在校园里。那时候男主的爷爷已经去世,男主讲自己身世时候也是一笔带过,只说自己跟着爷爷下牛棚很辛苦。后来爷爷平反,回京的路上出了意外,就只有他一个活了下来。
现在看来,原来男女主的缘分埋的这么深吗?说不好还曾经跟女主在同一个城市擦肩而过呢!只是乐宛也有些奇怪,因为男主刚才说的胜利公社,那不就是原著中自己下乡的地方?也是王桂花和赵丽娟的娘家。
巧合就不说了,怎么男主跟女主在一起之后没提过这事?
想到这里乐宛拍了下脑壳,麻蛋,忘了自己当时没看完了。要早知道要穿进这本狗屁小说里,她一定拿出高考的劲头把整本书当成五三做!
总而言之,虽然不知道男主为什么后面要改名,但是很显然,这货就是男主啊,公社名字都对上了!
乐宛开始心疼刚才给出去的粮食了,早知道是男主,就应该让他在街头倒着嘛,说不准下一秒女主就出现救了他呢?生无可恋,乐宛告诉自己得改改多管闲事的毛病,自己已经不是上辈子那个可以随便扶摔倒老人不怕讹的小富婆了!她现在可是个带着六个弟妹的小可怜,预备役炮灰!炮灰不能随便上街捡人!
*****
许向国回到洪山大队,在村口就遇见了大队书记王福全。王福全留着一把胡子,手里拿着个烟斗,说话前先用眼神将对方从头到尾剐一遍,他当了十几年的村干部,一双势利眼出神入化。
王福全看见他回来就甩了一个白眼:“你这是又往哪儿去了?说好了哈,不上工就没有粮食分。你爷爷病的起不来,你倒是往外头跑的勤快。赶紧回去把村东头的粪挑了,挑不完就没有下个月的口粮。”
许向国看都不看他一眼,王福全看见他背着包袱,本来想让他拿下来翻翻。但看见他一脸死人样又觉得晦气,这个狗崽子怕不是个哑巴,这几年就没听他张过嘴!
偏生又不知道拿什么态度对待他,他爷爷下牛棚带上他,但按规矩满了十六他就能走,只要写个跟他爷脱离关系的保证书就行。一年熬过一年,看他个头早就满十六了,偏他嘴硬说自己不满,又没个证明能说明他几岁,也就这样耽搁下来。
许向国回到草棚子里,这个茅草屋还是他跟老爷子自己搭的,说的是下牛棚,哪里有牛棚?牛都金贵,让他们看管大队的人也不放心。刚下放的时候,王福全指着这里的山坳子说就住这里,随便他们自己弄。本来许向国打算砍点树枝,自己再弄点碎砖头。老爷子劝他还是随便弄弄就行,果然盖完没几天就被王福全抓着小辫子,开大会说他们是享乐主义,既然是反思错误,就不要把屋子盖那么大,最后硬生生拆了一间。
这几年老爷子上了岁数,早年的伤病挨着个来。他笑说自己这辈子也算是什么都体验过了,见识过国外的灯红酒绿,当过有钱人家的大少爷,跟敌人在战场上真刀真枪过,还学到了很多人一辈子都接触不到的知识,最后过过苦日子,一辈子没白活。
大多数的时候许向国跟着老爷子学手艺,上到说话做事国际局势,下到变声速记伪装偷钱袋子。老爷子的经历堪称传奇,漏出一点都足够让他受用不尽。
老爷子让他好好学,学好了报效祖国。许向国只是默默,国家太大了,自己又太渺小。他陪着老爷子在迷雾中,心中并没有方向和信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