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蓬蒿人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五十九章 你懂我的意思吧,帝御仙魔,我是蓬蒿人,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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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破天立即一脸戒备,生怕李晔掏出什么大规模杀伤性法宝出来,很快,李晔手里就出现了一撮闪亮的羽毛。

齐破天一怔,夸张的大笑道:“你不会是打算给我掏出一件羽衣出来吧,你也太”

他的声音忽然消失,双目也瞪圆了,因为李晔掏出来的,并不是什么羽衣,而是炽焰鹰!

准确的说,是炽焰鹰的尸体!

李晔把炽焰鹰丢给齐破天:“这个够不够?”

齐破天抱着炽焰鹰巨大的尸体,艰难的咽了口唾沫,半响也没回过神来。

他虽然号称黑石岭屠夫,但鬼都知道那只是他自夸,他是猎杀了不下于百只凶兽了,但那都是实力低微的拥有地仙境实力的炽焰鹰,一般的地仙境修士根本没有办法。

但是很快,齐破天眼中的震惊之色就褪去,他盯着李晔,取而代之的是猩红的贪婪,“不不够!这只小鹰,只够抵两个修士的费用!”

说“小鹰”这两个字的时候,齐破天的良心在隐隐作痛。不过利益面前,他也顾不得这么多了。

李晔嗯了一声,“还好,我这里还有一只。”

说着,他掏出了第二只炽焰鹰的尸体。

这下,围过来的二三十名修行者,呼吸都显得急促了些,一个个盯着炽焰鹰,好像要把它吃了一样。

炽焰鹰作为实力媲美地仙境的存在,在猎手的分类里,是仙品中阶的珍贵物种,连天仙境的高手都没有猎杀它们的绝对把握,因为它们的飞行速度太快。

炽焰鹰的价值不言而喻。

与之相比,五百坛美酒真的是九牛一毛的存在。

这时,杀戮之手的修士们,看李晔的眼神已经变得很不一样,那不再是看凯子的眼神,而是看强者的目光,有了敬畏之色。

有一只炽焰鹰,还可以理解为李晔是好运气,在老板娘这名天仙境的帮助下,捡了便宜。但是两只炽焰鹰,已经很说明问题了,那绝对不是光凭运气就能得到的。

不知不觉间,他们都收敛了目光,不敢再虎视眈眈盯着李晔主要是不敢盯着老板娘。在他们看来,肯定是天仙境的老板娘,帮李晔猎杀了炽焰鹰。

把第二只炽焰鹰丢给齐破天,李晔笑容不减:“现在够了吗?”

齐破天抱着两只肥大的炽焰鹰,眼神发直的点头如蒜:“够了够了,绝对够了!”就连他,此刻看李晔和老板娘的眼神,也充满敬畏。

还好方才没动手,要不然自己可能要栽。齐破天暗暗庆幸。

不过很快,也不知齐破天想到什么,抱着炽焰鹰转身就跑,“你们在这等着,我马上就回来!”

话音未落,齐破天已经跑得没了影儿。

李晔:“”

众修士:“”

吴悠拉了拉李晔的修士,扬起小脸担忧的问道:“晔哥哥,他不会拿了炽焰鹰跑了吧?”

说着,她那充满怀疑的小眼神,不停在众修士脸上扫过。

这些杀戮之手的成员一个比一个尴尬,被一个小姑娘用这样的眼神审视,还真是让人难堪啊,就算没做坏事都要怀疑自己是坏妖。

李晔摸着她的小脑袋,笑容笃定:“不会的。”

“为什么?”吴悠不解的问。

“他不敢。”李晔柔声道。

众修士闻言,都是神色一凛。李晔这话虽然说的淡然,但他们都听出了一股霸道的自信。就好像齐破天如果真是拿着炽焰鹰跑路了,他下一刻就会命丧黄泉一样。

这股气质,让众修士看李晔的眼神又多了一分忌惮。

气质是做不了假的,没有那个底蕴,装是装不出来的。就算能装得像,也只不过能骗骗无知者而已,而在场的修士中,可没有那样的妖。

郡主点了点头,放下心来。

然后她又拉了拉李晔的袖子,示意对方低下头,然后踮起脚,用手掌挡在嘴边,在李晔耳畔悄悄问道:“晔哥哥,那个什么破天,明明就是在讹你,你怎么还肯给他两只炽焰鹰?”

李晔笑了笑,同样小声道:“你放心,我会拿回来的。而且到时候他肯定还要付利息,我什么时候吃过亏?”

郡主开心的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有些狡黠,有些幸灾乐祸,还有些小自豪。

是啊,晔哥哥从来都不会甘愿吃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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