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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要狙杀特定目标,而且距离较远,狄烈这次选用了原装标准弹。巴雷特m82a1反器材狙击步枪配上原装标弹,理论射程可达六千八百米——当然,这样变态的射程除了在修建靶场时具有参考价值,没有任何实战意义。
巴雷特m82a1反器材狙击步枪的正常狙击距离,大约就在一千五百米左右。越出这个距离,狙杀成功率与之成反比。
狄烈所在的潜伏点与三个狙击点的距离,在一千三百八十米左右,正好处在大狙的最佳狙击距离。
在这样合适的距离、开阔晴朗的视野、柔和的风速及适宜的湿度下。以狄烈既往的狙击战绩而言,失手的概率极小。
长幡被金兵擎旗手斜执着,徐徐经过第一狙击点,然后是一具具被夕阳余晖映照得灿然发亮的铁盔。一个、两个、三个……当第六个头盔出现时,尽管只是一闪而逝。狄烈依然以一名狙击手独特的快速辨识记忆能力,迅速在脑海里还原刚刚那不到一秒钟的时间里,所看到的影象。
那是一个非常独特的,被漆成红色的八面鎏金盔,还有金盔帽檐的阴影之下,那阴沉沉的生硬面孔——没错,这正是阿术所说的,那顶据说是得自辽国宫中的八面鎏金盔。但凡征战,阿懒都要带上这顶金盔,让他属下所有的士兵,都能看到这金盔下的身影永远冲锋在前。而那张阴沉沉的生硬面孔,更是得到阿术的肯定指认。没错,那就是阿懒!
狄烈将枪口迅速转向第二个狙击点,心里默默计数。当他数到十八时,那个赤红的八面鎏金盔再次出现在豁口,依然是电光石火般一闪而没。
狄烈飞快将枪口指向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狙击点。同时利用刚才所获得的数据,在脑海里飞速计算从第二个狙击点到第三个狙击点所需的时间。
在狄烈身后不远处的阿术,眼见他频频转动枪口,却始终悬而不发,心里那个急啊……却不敢有半点动作,生怕干扰到狄烈。不觉之间,阿术的拳头指节都捏得发白,汗珠顺着鼻尖流淌滴下……
狄烈以狙击手的一贯冷静,平稳地在心里默数: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对,就是现在!
几乎与此同时,第三个狙击点豁口边缘,露出了一丁点的赤红……
打移动靶不比固定靶,提前量非常重要。尤其对于一名狙击手来说,提前量的时机掌握,直接决定了狙杀的成功率。
当阿懒经过那个只有脸盆大小的豁口时,仅仅只暴露零点几秒的时间,如果等看清了再扣动板机,连根毛都碰不到。所以,必须预判射击。算准阿懒的骑行速度,再计算好他最有可能出现在第三狙击点的瞬间。就在那点赤红将现未现的刹那,狄烈果断地扣动了板机。
瞄准镜中,那顶赤红的八面鎏金盔毫无征兆地像西瓜一样炸裂,红白之物如瓜瓤四溅……
狄烈立即收枪翻滚,从塔基上滚落到乱石堆下,迅速打开枪盒,宛如变魔术一样将狙击步枪分解成一个个构件。然后嘭地合上盒盖,只对阿术说了一个字:“走!”
阿术气喘吁吁地跟在后面,终于忍不住问出声:“阿懒怎么样了?”
狄烈没有理会他,只是越走越快,渐行渐远……
此时夕阳最后一线余晖刚刚消逝。
“金将阿懒死了!”那残破的木门再一次被人暴力推开,摇摇欲坠。报告这个惊人消息的,是天平寨一名混入新附军中的探子。
刘二平折腾了几天,根本拿不出像样的刺杀计划,唯一的成果,就是在新附军里布下了一颗几乎没什么用的棋子。但是,现在这颗棋子却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巨大好消息。
出乎意料,第一个跳起来的人,竟然是车辕岭寨的寨主孟德。他一把揪住那名探子,声音都在颤抖:“你说什么?阿懒这个沾满俺太行义军鲜血的刽子手死了?此话当真?你若敢骗俺,信不信俺生撕了你!”
那天平寨探子结结巴巴道:“小的……小的不敢欺瞒孟大寨主,有新附军的弟兄亲眼……亲眼看见,金狗阿懒的亲卫,失魂落魄地将马背上阿懒的尸体抬下来……那阿懒的脑袋与他那顶标志性的金盔一样,全都碎裂了……”
“哈哈哈……痛快,痛快!”孟德双手大张,仰首向天大笑。眼眶里,却溢出两行热泪。
天平寨众亦是亦悲亦喜,刘二平更是号啕大哭:“兄弟啊!你英灵不远,可曾看到仇人已经授首了哇……”
孟德猛然回首,蒲扇一样的巴掌一拍关忠勇双肩,一迭声叫道:“关兄弟,快说说,干下此等壮举的贵寨好汉是那一位?叫什么?俺老孟要好生结识一番,还要替死去的诸多弟兄给他磕几个响头。”
关忠勇先是看了刘二平一眼,然后对孟德微微一笑:“他就是俺们天平寨的新寨主——狄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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