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离殇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989章 他没有资格沉沦,妃比寻常:王爷承让了,一曲离殇,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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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的时候,君千玺喜欢鹰,那是空中的英雄,爪毛吻血百鸟逝,独立四顾时激昂。

他也喜欢狼,抵死犹能逼虎豹,危生原不怕罴熊。居胥封作将军种,长恨勋名冠狗功。

他觉得自己的性情更接近母族,在那里,若是你足够勇猛,是可以超越出身,做到族长的,是真正的英雄不问出处。

可是在东陵,他想出头,太难了。

他已经放弃跟在南昭寻找同盟的想法儿了,因为这几位更信奉“兄弟同心、其利断金”的信条。

他就暂时做一只苍鹰,做一头孤狼好了。其实,他更喜欢在无望中杀出一条血路,在众人崇拜的目光中,登上云峰之巅。

墨修在席间征求了君千玺的意见,他若对婚事和婚礼还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出来,他们会尽力满足。

君千玺摆摆手,这不过是谦辞,跟他虚假的客套一番罢了。

人都送来了,哪里还有什么要求?

再说议定婚事的是父皇和君千羽,他这会儿再横挑鼻子竖挑眼的,除了被人嫌恶,还能得到什么?

“这钦天监挑选的良辰吉日快到了,本王希望靖王与我妹妹永结同心,两国世代友好。”

君千玺也说了几句漂亮的场面话。

墨修笑笑:“还有几位重要的客人未到,我们南昭只有在皇子公主嫁娶的时候,才热闹的。”

他们,连个特殊的节日都没有。

君千玺点点头,靖王大婚,其他四国都是要派人前来道贺。

这也是他主动领命前来的原因,他总得知道,哪些人可以做泛泛之交,哪些人能够紧密联合,哪些人不值得他耗费丝毫的精力。

他知道五国大会那一战,君千羽彻底得罪了百里逸轩,只可惜,他未能前来,要不,他们对一些人物和事情,大概会有共同的见解。

唉,他最想结交的是花倾城,总感觉那个人对自己的脾气。

喜欢什么,凭自己的本事抢来就好。

只可惜,花倾城对他不够认同。

虽然墨家兄弟轮番敬酒,但是这一次君千玺却出奇的清醒。

人生就是这样,醉一场荒唐一次也就够了,想成就自己,清醒还怕不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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