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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到来是伴随着响亮悠扬的号角声,清萱睁开眼睛时,陆维东已经不见踪影,和轩轩两个洗漱好,就见陆维东提着白粥,包子还有咸菜进来。
陆维东起来已经跑了一圈步,去食堂打了早饭回来。吃完早饭,陆维东就去训练。清萱去敲了李梅家的门,“嫂子,您今天去市里吗?我要去市里买点东西,您要是去的话,咱们可以搭个伴。”
“去呀!我想着去买点红糖还有姜,我这衣裳都换好了。”李梅扯了扯刚换上的衣裳,不同于昨天灰突突的一身,今天则是穿了一件印暗黄色大花的薄衬衣,下身是一条深色的直筒长裤,脚上还穿着一双粗低跟的皮鞋。
去市里对于她们这些长期待在驻地的人而言,那也是一件大事,跟出门逛百货大楼是一个概念,穿衣裳也要穿的比平时隆重些。
“行,那咱们过去!”清萱看了看李梅的打扮,真诚地说,“嫂子今天这一身穿着,显得人可真精神!嫂子眼光好,选的衣裳穿到嫂子身上,显得衣裳更好看了。”
“哎哟,看着还吧?”见清萱称赞衣裳,李梅顿时眉开眼笑,不无得瑟地表示,“这可不是我买的,是我家那小子给买的,说啥魔都那边流行,在那边看见就给我带回来了!说了不让他瞎花钱,这孩子就是不听!”
对于儿子的孝顺,李梅是慰贴无比,哪个大小伙子出门还能记着给爹妈,买点衣裳回来。
“您养的孩子体贴,这都是嫂子会教呢!”清萱自然地顺从李梅的话,夸起母子两个。
说了两句话,都锁了家门,开始往车出去的岗亭走去。路上,轩轩是被清萱牵着走的,李梅说要抱他,小朋友却绷着一张包子脸严肃地拒绝了,“伯母,我要自己走哒!等走累了,才可以让人抱哒!”
如同轩轩两岁前就学会了用筷子一样,平时在家里,其实郑光华更多教给他的是要自立,有一个慈母就够了,慈父慈母加在一起,只会把小孩子宠坏的。轩轩虽然看起来有些娇气,实际上还是很独立的。
“行,那你累了就讲出来啊!”李梅闻言,嘴角的笑意蔓延开来,这个小家伙是真的好玩。
“好哒!”轩轩挺胸抬头,走得欢快,顶多出了点汗。
不一会儿,就走到了岗亭,那里已经有了几个军嫂等在那里。
“董嫂子今天也去市里啊?”一个穿着花布衫的女人走过来,脸上挂着夸张的笑意。
李梅淡淡地应了一声就没有再回应。那女人眼神飞快地瞟过清萱,颇有些不屑,跟连珠炮似的发问,“哟,这是啥时候搬来的军嫂?这是瞧不上我们这些人呢?连声招呼都不打!”
这话听起来阴阳怪气的,好像清萱看不起这群军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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