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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天,在祁臣休假在家时,正巧看到叶朝在看微博上的直播视频,正是萌宠博主的视频。
祁臣偷偷关注过叶朝的微博号,里面的关注清一色是萌宠博主,全是养狗狗的,阿拉斯加、萨摩耶、金毛、柯基等等。
“你这么喜欢狗?”祁臣看向电脑前的叶朝。
叶朝以为祁臣是在吃醋自己的注意力没放在他身上,淡笑着把视频关掉,顺便回:“嗯,蛮喜欢的。”
如果可以,她是真的想养一条,但因为工作原因只能成为网上的芸芸众生当中的一名云养宠网民。
祁臣问她:“因为可爱?”
叶朝愣了一秒,继而摇头。
也许对于女人而言一般都会喜欢狗的,毕竟萌又可爱,小小软软的,而且还有人类都难以做到的绝对忠诚,对于女人而言,这些都是吸引她们的优点。
叶朝有个客户,养了一条漂亮的金毛专门来吸引女性。
可对她而言,倒并非是以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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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最初喜欢的那只狗,不仅没有普遍大众狗狗的优秀品质,简直是反其道而行!
凶悍、暴脾气、浑身灰毛、最大的爱好是龇牙咧嘴的吓唬五岁以下的小孩。
在叶朝小时候的家附近,所有人都知道这条大狼狗的存在,纷纷作为比恐怖传说还厉害的反派形象而存在。
一句“把你喂街头的大狼狗大黑”能让小儿止啼。
大黑很聪明,陌生人喂得东西从来不吃,老远闻到抓它的人的味道立刻跑掉,打它的人它会记住,然后天天在它家门口撒尿,还发动附近所有的流浪狗群起而尿之。
直到对方认怂,一家人主动躲着它走,他的报复才会停止。
从以前叶朝就觉得大黑实在是聪明。
保护自己的利益,报复又不过头,最重要的是,它是这一片流浪狗的老大,带领一群流浪狗躲避人类的追击,虽说会吓唬小孩,但从没有一次真的上口咬人。
这是让她家附近人一直没有去报警抓走大黑的重要原因之一。
大黑的生活过的很美好,很多年轻又毛光水滑的小母狗陪在身边,身边一群小弟,偶尔还要心善的女人给他好吃的。
当然,它只会吃信任人类手里的东西,而且非常性别歧视,男人给的东西,它碰都不碰,还给你一个鄙视的眼神。
这样的大黑让叶朝觉得它霸气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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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叶朝会关注一条流浪狗呢?
叶朝怀里抱着软软的抱枕,想起了从前短短的温馨往事。
自从初三知道他爸的真面目后,叶朝渐渐不愿意回家,不想去面对可怕的父亲,往往哪怕是放了学也不想回到家里。
于是每天放学,她尽可能的晚回家,只要天不黑,就会在距离家中不愿的香樟树下坐着,直到夜色降临,她才慢吞吞的回家。
后来她发觉每次坐在树下,会有一半的机会碰到大黑,后知后觉的意识到。
哦,原来这里是它的地盘。
当时的叶朝虽小,倒是不怕狗的,而且根本没认为自己是踏入别人的地区,非常心安理得的天天来,大黑见到她只是懒洋洋的瞥过来不屑的一眼。
嗯,连吓唬小孩的凶恶眼神都没有,估计懒得逗她。
叶朝起初并没有在乎大黑,后来上了高中忙碌起来,几乎少有去香樟树下,直到有一次她爸打了她。
后来,学校里也发生了一些烦心事。
叶朝在高中是人人崇拜的叶老大,心中的骄傲让她无法对身边的任何人说出软弱的话。
没有人知道她的恐惧与痛苦。
家中是一个噩梦,妈妈不在身边,她今天打了人,竟然无意识的品尝到一丝快感,她好怕会成为她爸那种人。
这一切的一切让她惶恐不安,身边却没有人可以倾诉排解。
结果,阴差阳错的,她唯一的倾诉对象便是远近闻名的凶恶大狼狗——大黑。
“大黑,你有没有怕过什么?”
“肯定没有吧,你是这片的老大呢,多厉害。我也被人叫做老大,但我做的没有你好,我害怕,很怕……”她的声音压低,细如蚊鸣:“我很怕我变成我爸,因为我身体里有他的血才会这样是吗?我逃脱不了血缘,我会变成和他一样吗?”
可是担着叶老大的名号,有时候难免要动手,她真的很怕自己会渐渐陷入这个死循环中,直到自己变得面目全非。
大黑的头枕在自己的前爪上,长长的呼出一口气,肚皮一起一塌,看都没看她一眼。
“我该怎么办呢?”叶朝喃喃自语。
这时候过来一只体格强壮的大灰狗,大黑低吼两声,对方盯着大黑与叶朝片刻,转过头走了。
之后便是以往一样的沉默,叶朝突然福至心灵,以后就算遇到麻烦也不一定非要打架啊:“我以后少动手就好吧,我并不是真的喜欢打人的。”
那些哀嚎声和哭声只会让她心头发揪的疼,怎么会感到高兴呢,她不会成为她爸那种人,绝对绝对、永远不会。
很久之后,当叶朝长大,已经明白这是她自我调节的方式,可那时,在她豁然开朗时是十分感激陪在身边的大黑的。
即使它只是习惯了在这里休憩。
可它的存在让她认为,正是因为有了它才慢慢感悟出道理,从心灵的桎梏与烦恼走出。
有了它的支持和陪伴,她才一直没有被复杂沉重的情绪压垮。
后来呢,叶朝只要有时间便会去香樟树下,看到大黑便会陪它一起坐着。
香樟树下一人一狗,静默的坐着,中间隔着距离,周围只有树叶的摩擦声与大黑的喘气声,对叶朝而言,这是一段最让心神沉静的温馨时光。
后来,大黑出现的时候越来越少,它背上的黑毛出现些许混杂的白毛,以往总是高扬的头颅总是下压。
大黑老了。
高二的时候,他们的最后一次见面,是叶朝看到大黑竟然被之前盯着他们的大灰狗带着其他狗攻击,她轮着书包赶走他们,其他狗全跑了,受了轻伤的大黑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叶朝着急的去附近的小卖店买了火腿肠,试着喂给它,大黑警觉的嗅了嗅后,竟然肯吃她喂的东西。
吃光后,它舔了舔叶朝的手心,湿润的舌头划过皮肤,痒痒的湿热。
后来,叶朝再没见过大黑了,它是被大灰狗赶走这片它曾经的王土,或者是死了,叶朝都不知道。
她情愿大黑一直活在它的记忆里,永远的聪慧神勇!
这段和大黑在一起的短暂时光,是她有关家乡记忆里难得的一抹温暖亮色。
因为大黑,她才会喜欢狗的,即使大黑并非是任何名犬,是一条地道正宗的中华田园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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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那之后,叶朝便对狗有一种亲近感。
可她的喜欢,并不是代表真的要养只狗。
当第二天下班回家,看到站在门口的祁臣手心里捧着的小奶狗,叶朝当真是吓了一跳:“哪来的?”
“宠物店买的,”祁臣一脸得意,他一心想让叶朝高兴,“我看你总在网上看阿拉斯加狗,特意选的这个品种,还有血统证的,来摸摸。”
叶朝反而退了一步,皱眉道:“你把它弄回家,谁养啊?”
她每天上班,时间不确定,尤其是近期一直在琢磨从律所里出来单干做自己的事业,这样的话以后休息的时间更不固定了。
再说祁臣,他现在通稿特别多,自己就是个大忙人,为了之后俩人半年后的婚礼假期平时连回家的时候都要紧凑来。
这狗,谁养?
看着祁臣愣住的脸,她叹了一声,就知道祁臣是一时头脑发热,根本没想到这些,她倒没怪他,毕竟心里面明白,他是想让自己高兴的。
“等下我问问我身边的朋友和同事有没有想养的吧,到时候送养出去,给它一个安定的家。”和她交往的朋友家庭条件都是很好的,起码能给狗狗一个安稳的居住环境,能够科学养狗。
叶朝放下皮包,上前伸手去抱祁臣手里的小奶狗。
叶朝嘴上说着不能养,但一抱在怀里,小奶狗热腾的体温温热掌心,一张嘴好奇的咬她的手指,它牙齿还没长好呢,跟含没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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