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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越庆祝升职的酒会,可能还比较内敛,今晚是一种比较正规的酒会。众所周知,这里的派对一旦不正常起来,简直是超出一般人的想象。
大厅中回荡着轻柔舒缓的音乐,装扮入时的女侍应在宾客之间来回穿梭,根据不同需求送上酒水饮品,熟悉的人聚在一起,聊着圈内最近的趣事。蔡致良一时间没看到苏越,要了一杯酒,站在一旁看别人打桌球。
“嗨,兄弟,来一局?”一局终了,带着一顶棒球帽的家伙见一边的蔡致良看了许久,遂开口邀请,而他的对手已经准备离开了。
“好啊。”蔡致良放下酒杯,挑选了一支球杆。
“我是吉米,跟朋友一起来的。”吉米指了指人群中,道“就是穿白色衬衫的那个。”
蔡致良看了一眼,自然也不认识,也自报家门“鲍勃。”
吉米的桌球技术很好,相较之下,蔡致良就像是一个不会打球的素人,一局下来就失去了兴致,差距实在是太明显了。
“这派对太不正常了,连美女都少的可伶,早知道就不随达伦一起过来了。”达伦就是他那个穿白衬衫的朋友,吉米叹道“这么热的天气,既然是庆祝升职,就应该组织一场泳装派对,大家一起嗨。”
“你说的太有道理了,我等下一定要向雨果建议。”蔡致良还未开口,一旁插进来一个声音,道“我知道附近有一件酒吧,还供应新出炉的三明治,两位有没有兴趣一起?”
“三明治?”吉米特意问了一句。
“特制的三明治,绝对让你满意。”蔡致良这才看清说话的是一个东方人的面孔,看样子对附近很熟悉。
“阿彬,去哪里吃三明治啊,需不需要我通知你大哥一声啊。”苏越忽然出现,打了那位叫“阿彬”的一个措手不及。
“越哥……”阿彬赶忙拉住苏越,道“开个玩笑而已。”
“那种害人的东西,是你能碰的吗,这种玩笑话,可不要让你兄长们听见。”苏越叮嘱了一句,随后对蔡致良道“阿良,跟我来。”
“待会儿见。”蔡致良朝刚认识的吉米挥挥手,同苏越边走便问道“阿彬是谁啊?”
“他叫魏彬。”苏越进一步解释道“咸亨集团魏家的人。”
咸亨集团不就是魏咸创办的公司吗,期初还叫做咸丰集团的,自从看了梁嘉辉主演的《火烧圆明园》和《垂帘听政》之后,就改名叫咸亨集团了。
“他跟魏咸怎么称呼?”
“他跟魏咸是堂兄弟,一个祖父的堂兄弟。”苏越道“他大哥魏杰跟我是同学,只不过同他大哥不同,阿彬不学无术,之所以来到北美,都是魏咸的安排,镀一层金,好回去打理魏家的产业。”
“就他这样?”蔡致良冷笑道,魏家老太爷是怎么败家的,这魏彬明显是在重蹈覆辙啊,魏咸要是能容他,那真是好戏。
苏越道“原先也不是这样,阿杰已经回港了,以他的性子,无人管束之下,可不就开始沾染这些东西。不过,好在他的镀金之旅快结束了,回港之后有人约束,自然无妨。”
蔡致良摇摇头,道“算了,这事自有魏咸去头疼。”
苏越道“高盛银行投资部的总裁约翰·塞恩先生想同你会谈,朗德?史密斯也在。”
“比我预想的还要顺利。”蔡致良点点头。
一直以来,蔡致良对于高盛银行持有敬而远之的态度,虽然偶尔合作,但是一直倾向于花旗银行。高盛银行给他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为达到目的从来不择手段,以致于担心自己还不够强大。
北美投资部建立之后,对于即将到来的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时代,风险投资的收益无疑是最大的,只要投对了一家公司,便意味着成百上千倍回报。但是以目前金鹿投资公司的规模,齐恒等人的能力与人脉,正如朗德·史密斯所讲的,没有数年的功夫,是很难发展起来的。
即便是风险投资,一家陌生的风险投资公司,很难得到客户的认可,而另一方面,风险投资的目的,是为了上市融资,如此一来公司才能够获得大量的资本加持,以及投资的汇报才能够变现,毕竟像微软,思科这样拥有自我造血能力的公司,实在是微乎其微的,大部分公司在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必然需要海量的投资,有别于以往的经营模式。
金鹿投资目前并不具备运作公司在北美上市的实力,自然也就没有变现的能力,拖得久了,本可以盈利的公司,难免只能沦落为其他公司征途上的磨刀石。
但是对于金鹿投资同高盛银行的合作,蔡致良也不是没有疑虑,总的来说就是在北美,相较于高盛银行,金鹿投资处于绝对弱势的地位,齐恒能否守得住,不被高盛连皮带骨的一口吞下去,都是不好说的,但是好处却又是如此显而易见,尤其是高盛拥有的资源。
说到底,有付出,才会有回报,蔡致良自信还是能拿得出手的,虽然都是慷别人之慨。
苏越介绍过后,蔡致良道“你好,塞恩先生。”
“蔡先生,你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年轻。”约翰·塞恩同之前的斯哥特一样,同样惊叹于蔡致良的年轻,尤其是听朗德·史密斯介绍过往之后,在十亿美元级别的富豪中,蔡致良绝对是最年轻的之一,而且依靠的还是证券市场做空,也同高盛的业务重合。
“蔡先生,我之前同恒隆银行的温国良谈过,高盛可以帮助恒隆银行收购海外信托银行。”朗德·史密斯再次就是重提,道“在并购方便,高盛银行才是专业的。”
朗德·史密斯的言外之意,自然是指花旗银行入股恒隆银行,而花旗银行在并购方面,远不及高盛银行。
在北美收购与并购领域,如今并驾齐驱的是两家投资银行,摩根士丹利与高盛银行。在七十年代以前,市场上的收购一般都是比较温和的,大都是两家公司心平气和地谈好价钱,然后在善意的氛围中达成收购协议,一切都是文明、规范而有序。
但是七十年代之后,随着金融市场的越来越发达,尤其是垃圾证券大行其道以来,公司之间的收购不再像之前那样温情脉脉,而是变得残酷无情,率先加入恶意收购的,恰恰是当时信誉最好的投资银行,摩根士丹利。当时的高盛银行还是默默无闻的,采取了完全相反的策略,举起了反恶意收购的大旗,短短数年一跃而成为投行界的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从七十年代以来,摩根士丹利恶意收购,而高盛银行反恶意收购,一个吃上家,一个吃下家,可谓是配合默契,同时也拿走了公司并购领域最多的利润。
“高盛银行在并购方面的专业性,没有人怀疑。只是恒隆银行作为一家商业银行,更需要花旗银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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