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一十六章 快活的唐老太爷,择天记,猫腻,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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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欢没有看这双眼睛,而是在看着老人的眉。【零↑九△小↓說△網】

他记得很清楚,眉里有颗痣。

果然有颗痣。

高欢忽然觉得很痛。

心痛。

在看到那颗痣的瞬间,他就知道自己被骗了。

既然对方在,那么自己的这场突袭便不可能成功。

这也就意味着,这场战争将以人族的胜利而告终。

这当然是值得心痛的事情,尤其是对他来说。

“唐三!唐经天!”

高欢狂叫着,冲天飞起,便要离开。

金属撞击声响起,数道铁链破空而去,笔直无比,套住他的脚踝。

同时,数根琴弦穿破那件犍兽尾刺编成的软甲。

魏尚书拿着判笔写了数个大字。

一道阵法屏蔽了天空。

唐老太爷飞起,一拳落在高欢的胸口。

血水狂飙!

高欢稚嫩的脸上满是血水与疯狂,还准备做最后的搏斗。

然而,他的余光里忽然注意到,草原上的那些火光变得越来越淡。

暮色已深,正在向夜色转,按道理来说,那些火光应该会越来越清楚,为何会变得这么淡?

难道是熄灭了?这不可能!

在高欢的方案里,烧掉人族军队的粮食,永远是最重要的目标,远胜于杀死多少人族的强者。

他带着那些魔族高手冲进这座车阵,本来就是想要吸引别处的注意力。

他的做法在某种程度上成功了,就在刚才战斗的时候,狼骑成功地点燃了很多粮车。

如果不出意外,那些粮车会让这些首尾相连的车阵尽数燃烧成灰。

为何那些火会熄了?要知道狼骑携带的并不是普通火种,而是来自极北寒海的油火,用水与沙都很难扑灭!

整个世界,渐渐的安静下来。

高欢站在草原上,绝望之余,没有再做什么事情。

金黄色的鲜血,染遍了他的身体,在最后的暮光照耀下,显得格外悲壮。

——竟然是一位血统纯正的皇族。

这样的皇族成员成为元老会的首席元老,那意味着什么?

难怪前代魔君会对他如此忌惮,不顾朝野震动,也要强行除掉他。

无数视线落在高欢身上,又移到唐老太爷的身上。

对世人来说,唐老太爷毫无疑问是最有名气的人,又是最神秘的人。

最近这两百年,他从来没有离开过汶水,哪怕是莫雨拿着天海圣后的圣旨苦苦恳请。

唐老太爷看着高欢,神情淡然说道:“你认识我?”

这时候很多人才想起来,这位魔族的圣域强者,看到唐老太爷后喊出的那句话。

“唐三!唐经天!”

非常简单的一句话,至少揭示了三个事实。【零↑九△小↓說△網】

唐老太爷的名讳以及排行,以及这名魔族强者认识唐老太爷。

“很多年前在洛阳我们见过。”

高欢对唐老太爷说道:“我以为你应该记得。”

唐老太爷静静看着他说道:“原来是你,呵呵,难怪还会说几句人话。”

是的,高欢的人族语言不是雪老城里那些对人族语言感兴趣的王公贵族所能比拟,而是真的很熟。但唐老太爷的这句话明显是双关,里面的嘲弄与刻薄,谁都能听出来。

原来,他也认识对方。

“高欢,高雁臣!“

唐老太爷盯着他的眼睛说道:“我以为你早就死了。不过我想你现在应该恨不得自己早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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